日常資金管理制度

2023-01-12 14:15:03 字數 3414 閱讀 2002

1. 目的

加強資金管理,規範資金收付手續,使之能符合公司要求。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與資金(現金、銀行票據、及現金等價物等)收支有關的業務活動。

3. 相關內容

3. 1經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部負責人批准的可用現金支付的開支外,其它支出一律以銀行轉賬、網上銀行支付,超過2000元人民幣的採購類款項原則上不以現金的形式支付.

3. 2現金收、支的要求

3. 2. 1財務部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資金結算制度以及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辦理資金收支業務;

3.2.2公司每日庫存現金餘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限額的現金應於當日下班前存入銀行,否則應向財務經理報告原因並經批准放可留存公司保險箱內;

3.2.3購買物品所借現金必須一周以內報賬,如因一時購買有困難,次日需要向財務部門說明原因,財務部門根據其所述情況,可以收回所借現金;

3.2.4公司原則上不接受現金收入,經財務部報批後,出納方可使用公司備案私人獨立銀行賬號接收公司業務回款,但不得保留賬外**;

3.2.5為減少現金支付風險,除特殊情況外,所有資金的支付必須在公司財務部內進行,現金支付時,外單位領款人需出示身份證或收款委託書,並在憑證上籤全名及時間:

3.2.6在公司外(包括在銀行)進行5萬元以上現金的提取或支付財務部應指派一名財務人員陪同;

3.2.7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資金,嚴禁挪用資金;

3.2.8收入的現金,應於當日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3.2.9網上銀行須採取分級授權的操作模式。

3. 3銀行收、支的要求

3.3.1能夠以轉賬方式收支的款項,不使用現金收支;

3.3.2合同的簽訂方、發票戶名、收款方的單位名稱必須一致方可付款;

3. 4銀行票據保管的要求

3.4.1銀行票據(現金支票、銀行匯票、轉賬支票等)應由出納負責保管與開具,銀行票據的印章應由公司指定人員保管;

3.4.2財務部門應建立「支票登記簿」,記錄購入的每本空白支票的起訖碼,依次順序使用;

3.4.3支票要放在保險箱中,支票領用簿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出納根據支票存根及發票統一編制原始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3.4.4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蓋上「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財務經理匯報,並負責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允許簽發空白支票;

3.4.5出納人員對領用支票後未及時報賬的,應及時催報。

3. 5借款、備用金的要求

借款是指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的臨時性借款,主要包括:差旅費、零星採購、日常零星開支等臨時周轉借款;

備用金是指公司根據實際業務需要而核定並預支給相關部門用於零星採購開支等的一定數額的周轉金,並通過報銷結算保證其經常保持核定的數額。

3.5.1關鍵控制點

3.5.1.1公司嚴格限制備用金申領物件及範圍,以避免發放不當,造成資金損失;

3.5.1.2備用金及個人借款應提出書面申請,經適當的授權審批後,方可領款;

3.5.1.3公司應對備用金及個人借款的用途進行核對、監督,以避免資金挪作他用等;

3.5.1.4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報銷或還款手續;財務部應進行催收並貫徹「前帳不清,後款不借」政策,以避免還款拖延,資金**不及時。

3.5.2備用金及個人借款申請與發放

3.5.2.1公司嚴格限制備用金發放物件,確定備用金申領範圍,公司員工處理日常業務需要臨時現金周轉的,可向財務部辦理備用金借款手續,除業務費用外,單筆個人借款的限額為3000元;

3.5.2.2公司在考慮滿足最低需要的條件下,本著少借勤報原則,制定備用金核定辦法,以核定每一筆申領的備用金,業務人員借用的備用金僅限於支付相關的業務活動開支;

3.5.2.3公司員工申領備用金時填寫《借款單》並經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財務經理審核批准;

3.5.2.4出納根據批示的金額辦理備用金及個人借款撥付手續,手續之後將相關單據交由會計入賬;

3.5.2.

5財務部對備用金及個人借款設立明細賬進行管理。財務部相關管理人員根據賬面記錄按月向備用金及個人借款領用人所在部門發放《備用金核對表》或個人借款登記表。部門經理應督促備用金或個人借款領用人員,核對使用情況並簽字確認。

對借款超出規定期限者,財務部需進行催款,經催款不歸還備用金者,無需經過借款人同意,財務部可通知人事,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3.5.3備用金及個人借款退還

3.5.3.1備用金及個人借款領用人員發生崗位調整或離職前,必須到財務部辦理退還或轉移手續;

3.5.3.2備用金領用人員因管理條件發生變化,長期(連續3個月)不用備用金時,必須立即退回財務部,其所在部門主管有責任配合財務部督促其退回;

3.5.3.3備用金及個人借款應於公曆12月31號前全部結清,如卻有需要,可於次年初再申請。

3.5.4懲罰

3.5.4.

1借款人員如果不按規定向財務部退還所借款項,財務部有權採取合法行動向借款人員索取,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從其個人工資、福利或其他獎金等收入中扣除;對於拖欠未還的備用金,按同期銀行借款利率雙倍收取利息;

3.5.4.2財務人員和公司授權管理人員被發現在管理備用金上有舞弊或瀆職行為者,將根據公司相關管理程式予以相應的處罰,造成公司損失者,相關管理人員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 6資金管理的其它要求

3.6.1 壹萬元(含)以上款項的支付(包括借款及現金付款)需提前1天通知財務部;

3.6.2 每月25號前各部門應將本月應支付而未通知財務部門經辦的費用列出詳細清單交到財務部,財務部據此作為費用預提和資金的安排,對未在財務部門備案數額較大的費用,財務部門有權根據資金情況延後支付;

3.6.3公司資金實行周預算,各部門在每週四提交財務部下週資金預算(附表一),財務部配合於每週五前彙總編報公司的次周資金預算,並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6.4出納在收付資金時必須認真詳細地審查資金收付憑證是否規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收付款後必須要在收付款單據上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戳記,作廢的收付款單據上加蓋「作廢」戳記;

3.6.5出納付款時應謹守付款原則,因付款錯誤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由付款、複核人員進行賠償,會計在記賬時應嚴格複核收款單位名稱是否正確,是否有代報銷代領款情況及領款人是否為真正的應得人等,如有不妥,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匯報;

3. 6. 6出納應建立、健全資金賬目,逐筆登記資金收支,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必須每月與明細賬、總賬進行核對並和會計共同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以做到賬賬相符;

3 .6. 7每個季度末由財務人員(除出納外)輪流對庫存現金進行清點(附表二庫存現金盤點表),現金短缺,由其保管人足額賠付;

3.6.8財務部負責人將根據公司的資金情況安排出納付款;

3.6.9財務部為公司款項的收付單位,各部門非經財務部同意均不得收取與支付款項;

3.6.10出納應編制現金和銀行存款的《資金周報表》,並於每週五的17: 30左右電郵給財務經理、總經理。

本制度從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其後若有調整,財務部將另發補充規定,請各公司、各職能部門嚴格遵守,則財務部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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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___月___日

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對公司內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迴圈和周圍,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資金管理定義 1 本制度所稱的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2 本制度所稱的資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資金流入 流出等全過程的控制。第...

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資金,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第三條通過執行本制度,在資金管理上能夠規範運作,在費用請款...

資金管理制度

一 總則 2 二 現金管理 2 三 銀行結算管理 4 四 支票及其他票據管理 5 五 商付款管理 7 六 財務部內部管理 9 七 出納人員工作規範 9 八 籌資管理 11 九 附則 13 一 總則 1 為了加強對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加快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成本和風險,依據 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