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管理制度

2021-06-11 19:39:40 字數 2513 閱讀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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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和規範公司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企業財務風險,保證資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使公司的資金管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根據《會計法》及《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試行)》的規定,結合公司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二條崗位職責分工

1、在計畫財務部設定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的收付業務。

2、出納人員負責購買、保管、簽發銀行票據。

3、出納應將貨幣收支及時登記入賬並開具發票或收據。

第三條建立授權批准制度,明確貨幣資金授權批淮的範圍、許可權、程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等內容,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也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業務。

第四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制約,出納職務要與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審核檢查等職務相分離。

第五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過審批許可權。經辦人應當在職責範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六條對於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

第七條對外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第八條按規定程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

1、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正式發票或有效經濟合同等。

(1)發票上應填齊時間、付款單位名稱、專案名稱、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否則一律不予報銷)、收款單位等相關內容,發票一律不得更改。

(2)報銷單上應註明費用的用途、金額、預算、經手人、支付方式等內容。

(3)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正式發票的,應附註寫明原因,由至少兩人經辦,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二、支付審批

1、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2、經授權具有貨幣資金審批許可權的人員因出差不能簽字審批時,可以口頭允諾並於三天內補辦簽字手續。

3、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由總經理簽批,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由分管的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跟蹤。

三、支付審核

審核人應當對批准的貨幣資金業務進行審核,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審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1、領用發票或費用報銷,由經辦人填寫《轉帳支票請款單》或《費用報銷單》,並附相關證明→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經理或公司經理授權人審批→計畫財務部複核。

2、借用現金,先填寫《借款單》,經公司經理批准,由計畫財務部負責人審核。

3、工資性支出由計畫財務部製表,經公司經理批准,交審計審核部審核。

四、辦理支付

1、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對領用的發票和預支的現金必須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如有特殊情況業務不能了結,必須與計畫財務部通報,計畫財務部根據情況可適當延長報銷期,但最長不能跨月。若跨月,經辦人必須寫書面情況說明,計畫財務部進行掛帳處理,掛帳乙個月後仍不能了結,將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計畫財務部應做到前帳不清,後帳不支。

3、購買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必須附有物資保管員填寫的入庫單和驗收人簽字。

4、辦理委託貸款及購置固定資產後,必須及時將資產權屬證明影印件交計畫財務部備查。

第九條對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條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確定現金開支範圍。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應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

第十一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帳,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帳外設帳,嚴禁收款不入帳。

第十二條嚴禁白條抵庫,凡是與有關規定手續不符的白條,皆不得抵充庫存現金。

第十三條主管人員應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檢查或不定期的進行抽查。

第十四條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製、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五條出納人員每月末核對銀行帳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銀行帳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十六條對庫存現金不定期地進行盤點,確保現金帳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七條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十八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九條建立貨幣資金定期報告制度。

1、計畫財務部應編制資金週報麥,及時反映公司資金狀況。

2、對公司未來可能發生的預算外的資金需求應作詳盡的例外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公司經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計畫財務部。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對公司內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迴圈和周圍,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資金管理定義 1 本制度所稱的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2 本制度所稱的資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資金流入 流出等全過程的控制。第...

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資金,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第三條通過執行本制度,在資金管理上能夠規範運作,在費用請款...

資金管理制度

一 總則 2 二 現金管理 2 三 銀行結算管理 4 四 支票及其他票據管理 5 五 商付款管理 7 六 財務部內部管理 9 七 出納人員工作規範 9 八 籌資管理 11 九 附則 13 一 總則 1 為了加強對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加快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成本和風險,依據 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