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管理制度

2021-05-27 16:00:26 字數 5031 閱讀 1948

**三豐(和鑫、馬查拉)礦業開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內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迴圈和周轉,提高資金利潤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資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資金流入、流出等全過程的控制。

第四條實行資金管理應堅持以下原則:

1、 公司所有資金收支必須納入預算;

2、 堅持以收定支,量入為出;

3、 嚴格貫徹收支兩條線原則,收入必須上交公司財務部,支出必須經過公司財務部支出。

4、 公司嚴格禁止其它部門受理現金收支業務。

5、 各項資金收支必須遵守國家方針政策、法規以及公司財務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授權審批制度

第一條根據公司資金支付的性質,將資金支付分為以下兩大類:經營性支付和非經營性支付。

第二條資金支付的審批流程如下圖所示。

資金支付審批流程圖

第三條資金支付的審批許可權

經營性支付與非經營性支付的審批許可權說明表

第四條資金支付審簽人的責任規定

1、 用款人應如實反映資金支付內容,在資金申請單、報銷單上簽字,對資金支付結果負直接責任。

2、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資金支付的真實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負責,並在此基礎上審核簽字,對資金支付的結果負部門領導責任。

3、 對資金支付具有最終審批許可權的人員,對資金支付的結果負領導責任。

4、 違反本制度的責任人,未對公司造成直接損失者,個人處以500-10000元罰款,部門處以2000-30000元罰款;對公司造成直接損失者,按照相關**監督管理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一條公司現金使用範圍:

1、 職工工資、獎金、補貼。

2、 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3、 向個人收購公司用於生產的其他物資價款。

4、 向公司批准的個體配件經營者採購備品備件。

5、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 支票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

7、 公司批准使用備用金結算的職員的現金支出。

8、 採購金額在 5000 元以下的緊急採購。

9、 其他經財務部批准的現金支出。

第二條庫存現金的管理

1、 公司庫存現金限額由財務部根據申請部門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情況,核定其庫存現金限額。

2、 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後,出納負責嚴格按限額保管現金,不得超限額保管現金。超限額保管資金,經查實後按超限額數 0.5%給予處罰。

第三條堅持收有憑、付有據,堵塞由於現金收支不清、手續不全而出現的一切漏洞。辦理的收款憑證必須蓋「現金收訖」章和收款人個人印章;付款憑證必須由有關領導簽字批准、報銷人個人簽字、經會計審核無誤簽字後,辦理現金付款,並同時加蓋「現金付訖」印章。

第四條不准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現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不得跨月處理帳務。賬務處理時發現現金超30萬時,報警,查明原因再進行賬務處理,銀行存款,現金出現赤字提醒時,查明原因再進行賬務處理。

第五條每天收入的現金,應及時足額送存銀行,財務主管定期檢查、核對現金庫存,每月至少兩次。

第六條財管部要設立現金檢查登記簿,每月15日檢查一次,月末結賬時檢查一次,記錄每次現金檢查結果。

第七條提取現金金額在 10萬元以上,財務部門應有兩人以上同往,必須使用本單位車輛。辦公室應保證財務部門提取現金使用專用車輛,不得和其他部門共用辦理其他事務。提取現金在20萬元以上時,應有本公司男性同事同往。

到銀行送交現金與此相同,不得讓出納一人訪問。中途不准辦理其他事務。

第八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個人借款都要按「備用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公司內部借款 1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財務部必須按時準備好。緊急情況經財務部經理批准,可以由出納直接在銀行視窗付款。

第一十條特殊情況下非現金出納代收現金時,要經過財務部經理口頭或書面批准,事後立即辦理交接,同時要登記「現金交接登記簿」辦理交接登記手續。「現金交接登記簿」要同現金日記帳一起歸檔。

第一十一條外出採購因採購地點不固定,交通不方便、經營急需,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必須使用現金的,應由**部經理提出申請,由總經理審核同意後,予以支付現金。

第一十二條嚴禁財務人員**私存。

第一十三條財務人員嚴禁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在企業套取現金。

第四章銀行結算管理

第一條公司銀行帳戶開戶工作統一由財務部負責,日常管理也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第二條財務部出納負責登記現金、銀行存款的備查簿,所有原始憑證上交財務部出納負責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

第三條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准外洩。應當定期檢查銀行賬戶開設及使用情況,對不再需要使用的賬戶,及時清理銷戶。

第四條辦理銀行結算業務,必須遵守《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不准出租、出借帳戶。每違反規定一次對出納罰款500 元。

第五條公司銀行帳戶的開戶、儲存資金的分配、銷戶要立足於和銀行發展長期的合作關係,不得隨便因個人關係轉移。

第六條公司銀行日記帳要按月同各開戶銀行對帳,按季同各開戶銀行對帳,確保公司銀行帳目與各商業銀行帳目完全一致。核對出來的未過帳項要抄列清單,財務主管審核,查明原因,及時清理。銀行對帳單位須按銀行帳號順序裝訂歸檔。

第七條每月召開月度例會,討論資金預算,嚴格按照會議通過後的資金預算執行。

第八條辦理款項支付時,經辦部門填製資金審批單(分計畫內外),提供合同、協議等原件,註明付款依據和付款批次,由經辦人簽字,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簽字批准符合合同、協議條款,才可以交出納匯款。

第五章支票及其他票據管理

第一條公司在開戶銀行支票使用範圍內對外辦理支付業務一般要使用轉帳支票,不得使用現金支票。特殊情況下需經財務負責人批准。

第二條出納向銀行購買支票要經過財務經理同意,買回的支票要登記支票登記簿。

第三條日常使用的支票由出納專管,出納應於下班前把支票、單位印簽送存保險櫃,支票本應與至少一枚簽發支票必須的印簽分開保管,財務主管留存一枚法人章。不能存放一處。

第四條出納人員不得同時保管一本以上同一開戶行的支票,未啟用的支票由財務主管負責保管。

第五條出納應按支票號碼順序按本領用,領用時應在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一本支票未用完之前不得領用新支票,領用時應將上本已使用完的支票的封皮和作廢的支票交回,並由財務主管核對支票使用登記簿,確認支票都已按規定使用完畢。

第六條支票應用碳素筆填寫,字跡清楚,收款人、日期、用途及金額必須填寫齊全,並加蓋預留銀行印簽。支票填寫日期必須填寫當天的日期,不得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出納應及時控制銀行存款餘額,不准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八條支票不慎丟失,出納應及時匯報財務負責人並到銀行採取相應的措施,若隱瞞不報,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支票填寫錯誤或沒有按時支付,一律作廢,支票領用人要及時交還出納,出納收到後加蓋"作廢"章後或剪角儲存。

第一十條收取的支票應審查以下內容:

1、 收款人名稱:

2、 填寫的日期必須是在十日內。

3、 交款單位的財務專用章、企業法人章、財務負責人章齊全清晰。

4、 支票內容填寫清晰,嚴禁塗改。

5、 大小寫一致。

第一十一條收取的支票應及時送存銀行,未送存銀行的一定要妥善保管。

第一十二條若發生退票,收款責任人應及時到簽發單位更換,如屬工作失誤造成,將根據以下情況給予懲處:

1、 若是收款人收款時沒有檢查出支票缺陷,出納收款時也沒有檢查出缺陷,則對收款人罰款 10元,出納罰款 10 元。

2、 如果造成損失,則對出納罰損失金額的 0.05 %,收款人罰損失金額的 0.05%,實際損失金額很小,罰款額低於上一款,則按上一款的金額處罰。

第一十三條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要及時交財務部保管,銀行承兌匯票的保管責任為財務主管。財務部會計要定期檢查銀行承兌匯票,及時提醒財務負責人。承兌匯票到期後,要及時背書,交出納到銀行辦理委託收款手續。

第一十四條公司向稅務局領發票、開發票、發票保管由財務部銷售會計負責。每日下班後銷售會計要及時把發票存入保險櫃。財務部主管要定期檢查公司的發票管理情況。

公司財務部要設立發票領用、開出登記簿,領用和開出發票要及時登記。

第一十五條客戶需要開發票時,供銷部提出申請,銷售會計確認公司收款,結算清單雙方蓋章確認後才能開發票。

第一十六條公司發票必須一次開,嚴禁開出上下聯不一致的發票。

第一十七條公司委託稅務局****時,銷售會計要及時對交納的稅金進行核算,不得拖延。

第一十八條公司財務部其他重要票據的保管要比照支票保管,具體標準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六章出納人員工作規範

第一條出納收款前要先問對方款項金額,然後複述讓對方確認;對方有交款單時要先收交款單後收現金;收款後快速清點後要逐張辨別真偽。收款後要在憑證上加蓋收訖章或個人名章。

第二條出納付款時要先報金額待對方確認金額後才交款給對方。如果對方有收款收據、發票、報銷單據等憑證,要先收憑證加蓋付訖章或個人名章。

第三條收付現金要隨手按票面金額分類、順麵、鋪平、數準,以防假、防殘、防失、防錯。

第四條付款單據、工資表、領款單等,如遇特殊情況由他人代領時,應由代領人簽字(勿籤被代領人名字),影印帶領人身份證,並註明「代領」字樣。

第五條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必須做到記帳憑證、原始憑證及支票存根三相符時才可記帳、有錯應立即查明。

第六條出納人員辦公桌的抽屜、保險櫃必須做到人離開就鎖住,出納要保證鑰匙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第七條每筆付款都應記清經辦人、受款單位、事由、支票號碼等,當日付款憑證應按裝支票號碼順序排列、以方便檢查。

第八條出納工作要日清月結,每日下班前帳實情況要核對無誤,工作間隙也可隨時試算摸底,以便及時發現差錯,及時追查。

第九條收付款工作程式要設計合理,形成習慣,以避免差錯的發生。

第一十條對不能辦理的收支業務,要仔細推敲,如有疑點,要查個水落石出,不能一拒了之。如有難點,應立即請示報告,並向前來辦理業務的人耐心解釋,以理服人,不能一推了之。

第七章報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專門針對公司管理費用報銷,不包括採購業務報銷,採購業務報銷參照**商付款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條所有報銷票據應是國家正規稅務發票,經辦人索取發票時應認真審核以下內容:

名稱:按照業務發生所在公司填寫,例如**三豐礦業開發****,不可簡寫。

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對公司內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的迴圈和周圍,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資金管理定義 1 本制度所稱的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2 本制度所稱的資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資金流入 流出等全過程的控制。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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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資金,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第三條通過執行本制度,在資金管理上能夠規範運作,在費用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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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總則 2 二 現金管理 2 三 銀行結算管理 4 四 支票及其他票據管理 5 五 商付款管理 7 六 財務部內部管理 9 七 出納人員工作規範 9 八 籌資管理 11 九 附則 13 一 總則 1 為了加強對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加快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成本和風險,依據 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