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性控制制度

2021-06-11 07:07:11 字數 474 閱讀 3485

4.2.2.3進廠產品檢驗不合格時,檢驗員應在[產品標識卡]做標識, 並在標籤上明確檢驗員及檢驗日期。

4.2.2.4過程產品檢驗不合格時,檢驗員應在[產品標識卡]做標識,並在標籤上明確檢驗員及檢驗日期。

4.2.2.5檢驗員在對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時應對產品狀態標識作確認,若標識不正確或不完全者應作「拒收」標籤的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

4.2.2.6不合格品的處理應執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2.2.7由於其他原因無法對產品作出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時檢驗員應在[產品標識卡]做狀態標識,並標明產品名稱、產品數量、包裝箱數、生產日期等。

4.3產品的可追溯性

4.3.1本公司有可追溯要求的場合有:顧客投訴、質量部門審核、內審及審核等

4.3.2可追溯性檢查的方法本公司主要包括:訂單號、採購單號、生產批號、出貨日期、生產日期、採購日期等。

4.3.3在進行可追溯性檢查時各相關部門應提供相關檔案及記錄。

15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對原料 過程及最終產品進行標識,防止產品混淆 誤用,並實現產品的可追溯。對產品進行合理有效的包裝,以保證產品的運輸和存放質量。2 適用範圍 適用於產品的標識及產品檢驗狀態的標識的管理,當有追溯要求時,對產品實行追溯。3 職責 3.1 生產部負責對產品標識 產品檢驗狀態標識的歸口管理。負責監...

14標示與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質量 環境 職業健康安全 管理體系 標識與可追溯性控制程式 q 7.5.3標識和可追溯性 上述條款執行 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式 標識與可追溯性控制程式 1.目的 規定了生產服務提供過程中標識的使用和控制方法,旨在防止貨物錯裝 錯卸,並在需要時對裝卸和服務質量形成過程實現追溯。2.範圍 適用於貨物裝卸...

工程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規定

1總則1.1目的 對施工成果和工序狀態進行標識,並體現其可追溯性,以確保在需要時對工程質量的形成過程實行追溯,防止不合格品轉入下道工序。1.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狀況標識的管理工作,不包括物資發放前的管理標識。2職責2.1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本規定的歸口管理。2.2技術部門按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