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O

2023-01-17 07:24:04 字數 2026 閱讀 4210

檔案修訂履歷

對直接用於生產的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在生產或貯存過程中進行適當的標識,確保經驗證合格的產品轉序和交付,並在需要時對產品質量的形成過程實現追溯。

適用於從原材料進廠到產品出廠全過程中,對產品及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的控制。

3.1 品質部負責制定所有標識的方法,並對其有效性進行監控,當產品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組織對其進行追溯。

3.2 各相關部門負責所屬區域內產品的標識,負責將不同狀態的產品分割槽擺放,對本部門的物資進行狀態標誌,並負責對所有標識進行維護,確保本部門管理區域內正確使用標識。

4.1 標識與可追溯性控制範圍。

a) 外購外包物資包括:原材料、零配件、輔助材料、包裝材料等;

b) 在製品、半成品;

c) 成品(包括客戶退回的產品)

4.2 檢驗和試驗狀態的劃分

a) 待檢

b) 已檢合格

c) 已檢不合格

d) 待定

4.3標識及狀態的確定和控制

4.3.1形式及內容

4.3.1.1產品標識:

a) 標牌、標籤:須註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數量、日期等;

b) 記錄(如各種質量記錄、材料入庫單、領料單、發貨單等);

c) 存放區域或地點,並輔以相應記錄或標識;

d)其他(如用記號筆作記號等)。

4.3.1.2檢驗和試驗狀態:

a)標識:包括標記、標籤、批准的印章、標識牌、不幹膠等;

b)記錄:包括各種質量記錄、外購外包物資檢驗記錄、半成品檢驗記錄等;

c)放置在不同的區域或地點,並輔以相應的記錄或標識。

4.3.2所有待檢物品由送檢人放置在設有「待檢」標識的區域內,並填寫好相應的送檢單送交給檢驗員,由檢驗員根據《產品檢驗控制程式》進行檢驗,並確定其狀態。

4.3.3原材料及外發加工品的標識及檢驗狀態

4.3.3.

1原材料及外發加工品的標識回來後,由相關責任人將其存放在指定的地點或「待檢區」,標以「待檢」的標識。根據送貨單將物資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進廠日期,採購單號,使用期限等,填寫在物料卡上,待檢驗員檢驗合格後,在原材料外包裝、成品上加蓋印章「qc pass」,用以作產品標識。標識應清楚、鮮明。

4.3.3.2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放置於不合格區,由倉庫根據《不合格品控制程式》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結論將「不合格」標識,並註明為「退貨」或「報廢」等。

4.3.4在製品、半成品的標識及檢驗狀態

4.3.4.

1製品、成品檢驗員根據《作業指導書》對產品作檢驗,並在相關檢驗報告上作出產品檢驗記錄。經檢驗合格的產品,由成品檢驗員在包裝箱產品標籤上蓋「qc pass」印章,產品標籤需註明包裝員工號及生產日期,並將包裝箱放在有「合格」標識的區域內。

4.3.4.2經檢驗不合格的物品,由檢驗員放在貼有「不合格」標識的區域內,註明不良現象,通知責任人進行處理。

4.3.4.3成品外包裝箱上註明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成品檢驗員對包裝物進行檢驗核對,確保實物與包裝箱外標識一致,並在裝箱單上填寫檢驗員工號。

4.3.4.5對客戶退回或調換的產品,由業務部通知倉庫作「退貨產品」標識,並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評審鑑定,分析原因,作出處理,然後送品質部重新檢驗。

4.4生產組長、倉管員按崗位職責分工,對物料和產品的標識狀態負責進行管理,檢驗員應經常檢查並確認各部門是否按規定的方法對檢驗和試驗狀態正確標識。產品標識如在加工中除去,應作好記錄,完工後恢復在指定位置或採用新標識。

如發現無狀態標識的物資不得轉序,必須放置於「待檢區」並及時對其進行複檢,重新確定其所處狀態後補上標識。

4.5產品的可追溯性

4.5.1上述生產各階段產品和檢驗標識,通過相應的質量狀態標識在一定的時間和範圍內對產品進行追溯,其可追溯性通過產品編號,生產日期來實現。

4.5.2當需要追溯時,利用合同批次號對應的相應生產或檢驗記錄,追查生產者和檢驗員,從而實現可追溯。

4.5.3利用上述方法可查詢:

a)產品生產時的質量情況;

b)產品的分布情況;

c)產品所使用的物料。

5.1《產品檢驗控制程式》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式》

6.附件無

15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對原料 過程及最終產品進行標識,防止產品混淆 誤用,並實現產品的可追溯。對產品進行合理有效的包裝,以保證產品的運輸和存放質量。2 適用範圍 適用於產品的標識及產品檢驗狀態的標識的管理,當有追溯要求時,對產品實行追溯。3 職責 3.1 生產部負責對產品標識 產品檢驗狀態標識的歸口管理。負責監...

07標識和可追溯性

1.目的 為確保產品在接收 生產 儲存 交付過程中對產品的標識和檢驗 試驗狀態標識的控制,避免在生產和交付過程中產品的錯用 混用 錯裝 誤發,識別產品經檢驗 試驗後合格與否,防止不合格品轉序 入庫 交付,保證必要時能對產品進行追溯。2.適用範圍 適用於原材料入庫到成品交付過程中的產品標識,從進貨檢驗...

產品防護及標識和可追溯性制度

1.目的 在接收 生產和交付過程中,對各種產品進行適當的標識,以防止混用和誤用,並確保在有追溯性要求時實施追溯。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產品的生產 交付和外購各種原物料接收過程中的標識和可追溯性管理。3.職責 3.1 品管部負責產品標識的管理及產品追溯的組織協調工作。3.2 品管部負責產品包裝的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