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制度

2021-03-19 10:47:46 字數 3663 閱讀 8381

一、基本理念

公司人事工作的基本理念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德」是指「人格人品與職業素養」,「才」是指「專業知識與工作技能」,其中,「德」是首要考察要素。

考察應屆畢業生和轉行轉崗人員的「才」時側重於考察基本技能、可塑性、發展潛力和適應能力。在堅持此理念的基礎上,本著認真選、積極育、合理用、真誠留的原則開展各項人事工作。

二、招聘

公司職員招聘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嚴肅、高效的原則開展。

1、 招聘申請的提出

各部門有招聘需求時,需及時填寫《招聘申請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至人力資源部。招聘專員接到《招聘申請表》,進行審核後報公司領導審批。

2、招聘的實施

1) 招聘申請批准後,人力資源部即開始利用各種渠道開展招聘工作。

2) 內部招聘與外部招聘遵循同樣的選拔程式。內部招聘應聘職員應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3) 公司鼓勵職員推薦合適的候選人。職員應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如實推薦候選人。但公司禁止職員推薦其親屬或男女朋友,若在推薦時因隱瞞而錄用了被推薦人,一經發現將給予推薦人2000元以上的處罰及行政警告處分,並立即辭退被推薦人(財務類崗位和兼職職員的招聘不適用於此規定)。

對一些與公司財產、安全聯絡緊密的崗位或重要崗位(是否屬此類崗位由人力資源部判定),推薦職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任擔保協議書》。

4) 各用人部門應積極協助人力資源部的招聘面試工作。關於面試許可權,遵循以下規定:

經理級及以上職位:由主管領導、總經理面試。

②主管級職位及主管級以下中級職位(一般指專員級職位):由人力資源部招聘工作人員、用人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面試。

③一般基層職位:由人力資源部招聘工作人員、用人部門負責人面試。

3、錄用

通過複試的人選,由人力資源部人事工作人員為錄用人員辦理入職前的體檢手續,並跟進被錄用職員的情況,直至入職。原於公司離職又進入公司的人員同樣需要進行體檢。對於關鍵崗位需要有人力資源部招聘工作人員做背景調查確認無誤後才可辦理入職手續,對於財務、司機等特殊崗位,需要有莞市戶口擔保。

關鍵崗位視公司情況隨時予以調整。

一般情況下,各職員的《職員動態表》最終經總經理簽批後方可正式入職上班。

4、招聘過程中學歷界定

1)對於無證、假證人員一律不予錄用;

2)如因特殊原因,被錄用人員不能提供畢業證件的,則必須出具校方的學歷證明(視同畢業證件),同時提供校方聯絡人及聯絡**,人力資源部人事工作人員必須調查核實後方可辦理入職審批手續。

3)國家承認的學歷公司予以承認,國家不予承認的學歷均降低一級處理(如大專視為中專)。

三、離職

1、離職時間規定

1) 試用期內職員可隨時提出辭職,但必須保證離職前工作交接完畢,否則部門負責人有權延後其離職日期直至工作交接完畢。

2)正式職員辭職,或公司辭退正式職員,或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均應提前30天書面向對方提出(勞動法規定可隨時辭職、辭退的情況除外)。一般情況下職員提出辭職需在提出辭職申請並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30天後方可離職。如已招聘到位接替人員並已將工作交接完畢,則由部門負責人視情況確定實際離職日期。

保安和業務人員屬特殊情況,原則上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後,如工作交接完畢即可離職。

2、離職辦理流程

1)將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的《離職審批表》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工作人員。若職員提出辭職,則先由職員在「辭職」一欄簽字;公司辭退職員,則先由部門負責人

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後由部門負責人在「辭退」一欄簽字; 職員自離的,部門應代為辦理離職手續。

2)人力資源部人事工作人員接到《離職審批表》並安排離職面談(自離的除外)後,進行離職審批。

3)離職批准後,離職職員持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的《工作交接表》到人力資源部及其他部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待全部事項交接完畢後去財務部結算工資。如職員不能親自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應交回公司相關物品,並出具委託他人**交接與結算工資的委託書後,才可為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

4)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合同到期後直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無須再填寫《離職審批表》報批。

3、離職工資發放

1)公司嚴格按勞動法規定給離職職員結算工資。

2)未按公司規定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申請或知會公司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按相差的天數支付賠償金(已有接替人員且已經完成工作交接,並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提前離職的除外),賠償金=(職員辭職前或合同終止前乙個月工資÷30)×相差天數。公司辭退職員時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3)職員自離的,須在委託他人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或親自過來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公司將按正常工資結算方法予以結算工資。但若自離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及其他損害的,職員應給予公司經濟賠償,具體賠償金額由公司依據造成的損失大小決定。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榮譽職員」稱號的授予

部門負責人可在職員離職前一周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授予離職職員「榮譽職員」稱號,人力資源部審核並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即可授予。一旦被授予「榮譽職員」,則仍視為公司職員,可以繼續關注和參與公司的發展,可以繼續享受發表看法、見解和建議的權利。榮譽職員授予條件如下:

①在公司服務滿一年;②為公司及部門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在績效考核中多次取得優秀成績或多次榮獲公司表彰;③職業道德品行高尚,敬業愛崗、恪盡職守、團結同仁,具有很強的集體榮譽感和事業責任感,贏得大多數同事、上司或下屬的稱讚;④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5、特殊說明

1)、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職員在離職之後的3個月內決定回公司上班且公司有相應崗位空缺時,經公司領導審批可以重新入職,無試用期,薪酬維持離職時薪酬水平,但工齡不再延續。若與原先工作崗位不同則一律按新職員處理。

2)、職員因請假時間較長(1個月以上的),經公司領導審批可先按離職情況處理,若想再回公司上班,則處理方法與以上相同。工齡可延續。

3)、同在公司工作的戀人結婚後,需有一方從公司離職或調至系統內其他公司(其中一方在財務崗位工作的由公司視情況具體處理)。

四、調動與晉公升

1、 職員的調動,需經調動前後的部門協商一致,人力資源部審核並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執行。

2、 系統(指由公司總部、控股子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分公司等所組成的系統)內人員調動,調動人員應先在調出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再在調入公司辦理入職手續,工齡延續。分部經理以上的人員檔案應由總部負責存檔,分部保留影印件。被調職員自調離原屬單位之日起,不再享受原屬單位的各項福利,並按新接收單位的標準享受有關福利。

季度獎金如何發放,由公司領導決定。

3、 在同一部門工作的戀人,應有一人調離此部門,具體工作安排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需要結合職員個人意願後確定。

4、 職員的晉公升,需由部門申請,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後,報公司領導審批。晉公升為管理人員一般設定見習期,見習期一般為三個月或六個月,具體由公司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見習期工資一般設定在原工資與正式擔當此崗位應得工資之間。

5、 為給內部人員提供更多發展機會,公司將選擇一些崗位實施內部競聘或者同時實施內外招聘(具體由人力資源部公布實施),內外應聘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內部職員,但同時也要評估職員調動後可能對原所在部門產生的影響,在此基礎上慎重作出人事安排。

五、其他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許可,不得從事其他兼職工作(兼職職員除外)。公司禁止職員從事涉及行業或職業敏感、有洩露公司秘密的可能、對本職工作有較大負面影響的兼職工作。從事兼職工作隱瞞不報的,公司將考慮在其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從事被明令禁止的兼職工作或者雖不屬於公司禁止之列,但對其崗位工作或公司利益產生重大負面影響的,一經發現將予以辭退處理並考慮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許可的兼職工作須事先在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

六、解釋與修訂: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訂。

總經理辦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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