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考勤及工資管理操作細則

2021-05-13 12:35:14 字數 4941 閱讀 4440

1. 目的

規範並明確**集團考勤與工資管理流程,明確責任分工。為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及各事業部人事行政中心/部嚴格執行考勤及工資管理提供依據。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及控股公司全體員工,包括但不限於**集團****、****生物工程****、****生物發展****、****生命源****,以及總部各職能中心、各事業部及下屬區域和分子公司、直屬分支機構全體員工。海外分支機構依據本規定原則和精神,結合當地法律法規等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相關管理規定,並報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有與本規定不一致的,可自行制定實施細則並報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後實施。

3. 職責

3.1考勤管理

3.1.1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3.1.1.1考勤制度的制定。

3.1.1.2月度異常考勤統計分析。

3.1.1.3抽查各事業部考勤管理的正確性與嚴謹性,及時解決考勤管理中的問題。

3.1.1.4考勤員培訓及變更操作。

3.1.2事業部人事行政中心/部:

3.1.2.1根據行業特點制定事業部考勤制度,並報集團審核、備案。

3.1.2.2員工請假手續的審批、異常出勤人員的跟進處理。

3.1.2.3審核考勤月報表的準確性,簽字確認交集團作為計算薪資的依據。

3.1.2.4事業部考勤問題的解答及制度宣導。

3.2 薪酬管理

3.2.1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3.2.1.1管控事業部調薪流程、審批事業部調薪報告、完成e-hr系統調薪操作。

3.2.1.2管控事業部提交工資一次性錄入的流程、並彙總匯入e-hr系統。

3.2.1.3薪資計算、簽批、發放,欠款情況告知事業部。

3.2.1.4執行凍結/解凍相關手續。

3.2.1.5制定集團薪酬體系、調薪方案、人工成本的月度、年度預算管理、人工成本資料分析、個人所得稅申報。

3.2.2事業部人事行政中心/部:

3.2.2.1管理事業部調薪申請流程,提出事業部調薪意見、上報集團審批、溝通調薪結果。

3.2.2.2彙總、提報事業部所轄部門工資專案(各種補貼、獎金、處罰等)並提交集團審批。

3.2.2.3負責追繳事業部所轄員工工資所形成的欠款。

3.2.2.4提交事業部所轄員工凍結/解凍工資申請。

3.2.2.5結合集團薪酬體系和人工成本預算,制定符合事業部行業特定的薪酬體系及調薪方案,上報集團審核備案。

4. 制度正文

4.1考勤管理

4.1.1工作日規定

每週工作日為五天,實行雙休。部分崗位因工作需要實行不定時及綜合計算工時制。

4.1.2計薪天數規定

依照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相關規定,總部及各事業部人員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海外外派人員月計薪天數為30天。

4.1.3工作時間規定

4.1.3.1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8:30-17:30,用餐時間: 12:00-13:00。

4.1.3.2倒班人員工作時間

1)白班:8:00至20:00,用餐時間:11:30-12:10,11:50-12:30。

2)夜班:20:00至次日8:00,用餐時間:23:30-00:10。

4.1.3.3因生產需求等原因需要調整工作時間及用餐時間,該條規定將參照集團或各事業部相應人力資源部門的相關通知進行相應調整。

4.1.4刷卡管理規定

4.1.4.1刷卡時間為:規定的上班時間前乙個小時,規定的下班時間後乙個小時。

4.1.4.2全體員工每日上、下班必須在規定刷卡時間內刷卡,方可計為有效出勤。

4.1.4.3全體員工在公司加班必須刷卡。

4.1.4.

4如因公司內部會議、培訓等原因,當日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刷卡,應於事後1日內填寫〈異常刷卡說明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後交與部門考勤員,月底上報相應人力資源部門,方可計為正常出勤。

4.1.4.5如因特殊工作安排,長期無法刷卡,員工應於每月26日提交出勤情況說明,由中心/事業部第一負責人審批後交與部門考勤員,月底上報相應人力資源部門,方可計為正常出勤。

4.1.4.

6嚴禁代刷卡,未出勤請別人簽到或代刷卡,刷卡人與被刷卡人均按照嚴重違紀處理,即刻解除勞動關係。其他情況出現的請別人簽到或代刷卡,刷卡人與被刷卡人均按照曠工一日處理。具體參照《**集團****員工行為準則及實施管理辦法》執行。

4.1.5考勤記錄規定

4.1.5.1 考勤週期:上個月26日至當月25日。

4.1.5.2考勤上報時間:每月26日-28日。

4.1.5.3. 考勤管理責任

1)員工:根據考勤管理規定,及時上報個人考勤。

2)部門主管領導:確定本部門考勤管理員、審批下屬員工的各種休假申請、確認並審批考勤管理員的考勤記錄。

3)考勤管理員:

a)負責檢查部門內部員工刷卡資訊的有效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如有弄虛作假,參照《**集團****員工行為準則及實施管理辦法》處理。

b)每日負責維護本部門員工的考勤記錄,於中午12:00前完成上一工作日考勤的確認。每月26日彙總本部門考勤報表,上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應於每月28日前報送相應人力資源部門責任人處。

c)審核員工的各類請假資訊,並同步在考勤管理系統內進行錄入。

4)集團或各事業部人事行政中心/部:抽查並核查各部門考勤管理的正確性與嚴謹性,分析各部門考勤狀況,及時解決考勤管理中的問題。

4.1.5.4.特殊情況下考勤記錄規定

員工離職,由部門考勤員負責記錄離職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情況,隨本部門考勤彙總表於當月28日前上報至相應人力資源部門,離職員工工資隨集團工資發放時間統一發放。

4.2考勤細則

4.2.1遲到與早退規定

4.2.1.1上、下班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作息時間執行,否則按照遲到/早退處理。

4.2.1.2一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或乙個月內累計2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按事假1天處理。

4.2.1.3乙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按曠工1天處理,每超過1次遲到,則追加1天曠工處理,以此類推。

4.2.2公出規定(員工因處理公務,經領導審批後,在正常工作日內部分或全部時間離開公司)

4.2.2.1員工因公務出差應在km系統提交《國內外出差申請》,經領導逐級審批同意後方可記錄為公出。

4.2.2.2員工因公務離開公司1個小時以上應填寫《公出申請單》,報直接上級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記錄為正常出勤,未進行申請擅自離開公司按早退相關規定執行。

4.2.2.3假借公出名義處理私人事務,一經發現,按曠工1天記錄。

4.2.3法定節假日規定。法定假日每年為11天(根據國家規定調整),包括:

4.2.3.1元旦(每年1月1日) 1天。

4.2.3.2春節(正月初

一、初二、初三) 3天。

4.2.3.3清明節1天。

4.2.3.4國際勞動節(每年5月1日)1天。

4.2.3.5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 1天。

4.2.3.6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 1天。

4.2.3.7國慶節(每年10月1、2、3日) 3天。

4.2.4帶薪年休假規定

參照《**集團員工帶薪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4.2.5事假規定

4.2.5.1因私人事務不能正常出勤,應於休假前一日內提交請假申請,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按事假記錄,未經批准按曠工記錄。

4.2.5.

2遭遇突發事件不能提前或及時申請的情況下,請假3個工作日(含)以內員工應在缺勤當日內**請假,經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按事假記錄,並在到崗後當日內完成書面請假手續;超過3個工作日的請假,應由本人或委託部門考勤員於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書面請假手續,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按事假記錄,未經批准一律按曠工處理。

4.2.5.3一次事假最短申請時間為半天。乙個工作日4小時以內的事假按半天記錄,4小時以上的事假按一天記錄。

4.2.5.4事假審批流程及許可權詳見下表-附表1。

4.2.6病假規定(因病休假,非因公負傷)

4.2.6.1因病不能正常出勤的員工,應於休假前一日內提交請假申請,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按病假記錄,未經批准按事假或曠工記錄。

4.2.6.

2因病不能親自請假的情況下,請假3個工作日(含)以內員工應在缺勤當日內**請假,經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按病假記錄,並在到崗後當日內完成書面請假手續;超過3個工作日的請假,應由本人或委託部門考勤員於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書面請假手續,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按病假記錄,未經批准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4.2.6.

3凡請病假必須出示請假當日的就醫記錄及醫院的診斷證明,否則一律按照事假或曠工處理。就醫醫院需為醫保指定就診醫院。5天以內(含),需提報診斷證明原件、病歷本影印件;超過5天,需提報的就醫記錄包括(但不限於):

a) 門診:**條、診斷證明、病歷本、收據、處方、化驗報告、x光片等。.

b) 住院:住院通知書、住院押金條、診斷證明、住院記錄、出院小結、收據等。

4.2.6.4一次病假最短申請時間為半天,乙個工作日4小時以內的病假按半天記錄,4小時以上的病假按一天記錄。

4.2.6.5就醫記錄像印件及診斷證明原件,交於部門考勤員統一儲存,每月隨考勤彙總表統一上報相應人力資源部門。

4.2.6.6員工休長期病假(21工作日及以上的)需要遵守國家醫療期相關規定。

4.2.6.7病假審批流程及許可權詳見下表-附表1。

表1:病/事假請假審批許可權匹配表

備註說明:

員工請假審批流程:

1) 全體員工請假需從其直屬上級開始逐級審批至與附表-1所對應的許可權領導處。

2) 病/事假請假審批許可權匹配表的天數為工作日天數。

3) 全體員工病/事假15天以上需上報相應人力資源部門考勤責任人逐上級領導審批。

4) 全體員工病/事假21天以上需上報相應人力資源部門考勤責任人逐上兩級領導審批。

5) 全體員工病/事假63天以上需上報相應人力資源部門第一負責人審批。

4.2.7婚假規定(公司給予員工一定時間的假期,以安排與結婚相關的事宜)

4.2.7.1員工婚姻狀態的生效日期(即結婚證的發證日期)必須在正式辦理入司手續之後,方可享受婚假假期。

XX煤炭集團工資管理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薪酬管理,做好工資總額控制及二次分配工作,完善薪資激勵機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結合xx煤炭集團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屬正式工工資的核定與控制 勞務費總額的核定與控制 正...

工資管理辦法 細則

盤縣煤炭開發總公司馬依鎮五星煤礦 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工資管理辦法 細則 一 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 考核工資組成 二 考核工資管理辦法 1 生產 生產佔考核工資的40 完成當月生產任務則計算發放全部生產考核工資 完不成生產任務則按照完成比例進行計算發放生產考核工資 超額完成則按照比...

奇正集團工資管理方法

草案 第一章工資理念 目的 第一條為了謀求奇正集團可持續發展,並統一工資管理規範,特制定本制度。適用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奇正集團公司全體在冊員工。工資結構 第三條工資結構如下圖所示。參閱圖1 基本工資 津貼工資結構獎金 職務工資 圖1 奇正集團工資結構圖 工資依據 第四條工資確定的依據是職務,以及在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