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021-03-04 09:48:03 字數 3059 閱讀 9110

1、 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態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的效率和基本素質。

2、 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通過對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工作技能、工作態度的評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績效,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人事變動等激勵手段。

1) 了解員工對公司的業績貢獻。

2) 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 為員工的晉公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4) 了解員工對培訓的需求。

5) 為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礎資訊。

1、 公開的原則,即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 客觀性原則,即用事實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和武斷猜想。

3、 反饋的原則,即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構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4、 時限性原則,即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情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除公司指定不參與考核人員和試用期人員外,其他人員均須參與。

以乙個自然季度為週期進行考核。

1、 考核計畫分為100分,依據被考核人的職能不同,其權重分配如下:

工作業績:主要考核員工工作計畫完成情況、計畫外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計畫內未完成工作原因說明、進度及解決辦法;業務類崗位(如經營銷售)要體現業績狀況。

工作態度:主要考核員工工作責任心、主動積極性、執行力及工作紀律方面。

具體指標和績效考核表的制定參見附件。

1、 要求績效考核人對被考核人的業務有充分的了解。

2、 要求績效考核人熟練掌握考核的基本原理及操作實務。

3、 要求績效考核人必須在考核過程中與被考核人進行有效的溝通與交流。

4、 考核過程中人力資源部有指導與建議權。

1、 工作計畫的制定及要求:各部門負責人與分管領導溝通後,在季度初2日前按照統一模板制定工作計畫,明確責任人、計畫完成時間,權重分配、工作流程上游支援部門等,彙總至人力資源部,待領導審批後下發執行。高管工作計畫經由總經理審批下達。

2、 績效考核表製作及上報:各部門負責人於考核週期內首月7日前制定員工績效表(電子版),並於當月10日前統一彙總至人力資源部。高管績效考核表依據高管工作計畫表執行。

3、 績效考核評分:考核週期內最後乙個工作日開始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評分一般分為**,個別人員可為二級考核制。

一級為員工總結工作情況,並自評,二級為直接上級考評,**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考評。最終評分以最後一級評分為準。

4、 績效考核反饋:員工直接上級於每次考核出結果後3日內將考核結果反饋給員工本人,由員工簽字確認考核結果。

5、 績效考核表上報:各部門於下乙個考核週期首月7日前將本部門所有被考核人的績效考核表(評分並簽字確認後的)報至人力資源部。

1、 績效達標分為100分,上線為150分,超過150分按150分計算。

2、 提前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計畫項,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認可的,可單項加倍追加獎勵分。

3、 考核週期內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採納的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經副總及以上領導提名認可的,可酌情追加獎勵分。

4、 考核週期內員工請事假累計滿21天,不再計發績效工資。

1、 績效考核的結果將直接反映在員工考核週期的末月薪酬中,即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總額的10%)×(當次得分÷100)。

2、 當次績效得分少於50分的,不予發放績效工資。

3、 績效考核分數將作為獎罰、調薪、人事變動的重要依據。

4、 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的平均分將作為年終評選優秀員工的重要指標之一。

1) 申訴條件:在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考核期間或得知考核結果3日內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逾期視為預設考核結果,不予受理。

2) 申訴處理:人力資源部在接到申訴後5日內必須對申訴情況進行了解,與其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將最終處理意見提交申訴人的分管領導確認,並將結果反饋至申訴人。

1、 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樣表及考核指標說明

2、 非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樣表及考核指標說明

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樣表

本人同意以上考評。

被考評人簽名:

考核指標說明:

工作業績:主要考核員工工作計畫完成情況、計畫外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計畫內未完成工作原因說明、進度及解決辦法;業務類崗位(如經營銷售)要體現業績狀況。該類別指標總分70分,建議對該類別指標專案分配體現在5—7項。

工作態度:主要考核員工工作責任心、承擔責任意識、主動積極性及工作紀律方面。該類別指標總分為30分,建議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最主要的2項指標進行考核,每一項分值15分。

具體指標描述參考:1、工作責任心、承擔責任意識方面:1)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認真對待每一項工作;

2)遇到重大責任事件,不推諉、不搪塞,敢於承擔責任,並及時檢討、總結。

2、主動積極性方面:1)工作積極主動,補位意識強,及時高效完成工作;

3、工作紀律方面: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無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閒聊、遊戲或處理私人事務等現象)

注:所有指標描述可不限於以上所列,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業務情況自行確定。

非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樣表

本人同意以上考評。

被考評人簽名:

考核指標說明:

工作業績:主要考核員工工作計畫完成情況、計畫外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計畫內未完成工作原因說明、進度及解決辦法;業務類崗位(如經營銷售)要體現業績狀況。該類別指標總分60分,建議對該類別指標專案分配體現在5—7項。

工作態度:主要考核員工工作責任心、認真度、主動積極性、執行力及工作紀律方面。該類別指標總分為40分,建議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最主要的4項指標進行考核,每一項分值10分。

具體指標描述參考:1、工作責任心、認真度方面:1)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認真對待每一項工作;

2、主動積極性方面:1)工作積極主動,補位意識強,及時高效完成工作;

3、執行力方面:1)工作執行有力,不推諉、不找藉口,按時完成工作。

4、工作紀律方面: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無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閒聊、遊戲或處理私人事務等現象)

注:所有指標描述可不限於以上所列,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業務情況自行確定。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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