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為完善考核體系和激勵機制,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挖掘員工潛力,同時對員工的工作能力、態度、業績有個客觀公正的評價,特制訂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設定考核分如下幾種:
1、月度績效考核;
2、年終績效考核;
3、轉正考核;
4、專業考核;
5、晉公升考核。
二、考核原則
(一)堅持嚴格、客觀、公正、公平、求實、合理的原則。考核標準、考核程式、考核後的獎懲等均必須規範、明確、公開。
(二)考核採取層層考核制,即總經理對各部門經理進行考核,各部門經理對所屬機構負責人進行考核,各員工的考核由企管部會同被考核者的主管領導負責考核,間接上級對考核結果調整修正。
(三)要充分發揚民主,把考核作為行之有效的上下級溝通方式,允許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提出異議。
(四)考核結果要反饋給被考核者,並存入本人在本公司的人事檔案。
三、職責劃分
(一)公司總經理職責
1、負責把握公司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
2、考核結果的最終審批;
3、對考核有疑義的最後裁定。
(二)部門負責人職責
1、負責對本部門考核工作進行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
2、負責幫助、審核員工制訂工作計畫和考核標準;
3、對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面談,並幫助員工制訂改進計畫;
4、積極推動、執行考核結果的有關應用。
(三)企管部職責
1、負責對各部門進行各項考核工作的培訓與指導;
2、負責對各部門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3、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彙總;
4、負責協調、處理各級人員關於績效考核工作的申訴;
5、負責對考核過程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指導;
6、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薪酬調整、職務公升降、崗位調動等的依據。
四、考核內容及程式
(一)月度績效考核
1、考核目的:
(1)有效制訂工作計畫,推動工作目標的完成;
(2)量化工作內容,使獎懲公正合理;
(3)提倡創新,鼓勵創新精神;
(4)為月度工資的調整提供依據;
(5)為員工的降職及解聘提供依據。
2、考核內容:
為部門崗位職責完成情況、月度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部門或個人工作計畫完成情況、工作量化內容達標情況、工作量化跟進情況、創新情況。
3、具體考核辦法的制定
各部門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的要求,由企管部制定員工月度考核方法,考核辦法包括工作量化指標(細分到每個崗位,關鍵指標5個以內)、考核流程和獎懲辦法。
4、考核時間及流程
(1)部門考核時間為次月5日前完成;員工考核時間為次月的10號前。
(2)員工考核:員工本人填寫月度考核**→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評分→員工簽名確認→成績彙總到企管部→成績彙總報分管領導;
(二)年度考核
1、考核目的
旨在通過回顧和評價各部門或員工一年的工作情況,激勵和幫助員工提高工作技能以達到滿意的工作成果,引導員工發現自己的潛質,為員工的調薪、級別晉公升和工作調動提供充分的決策依據,同時,確定員工培訓和開發需求、計畫,克服管理和認識上的盲區,得到對員工績效更準確的評估結果。
2、考核物件、考核許可權、考核內容、考核流程同月度績效考核;
3、考核時間:次年初的1月1日—20日,12月份的績效考核不再單獨進行。
(三)轉正考核
1、考核目的:了解新員工工作態度、能力能否達到崗位要求,以確定是否給予轉正。
2、考核物件:試用期內的員工;
3、考核人: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級、企管部;
4、考核內容:
(1)管理者(主管及以上人員):工作態度、工作方法、管理監督能力、指導協調能力、工作績效等;
(2)非管理者(主管以下人員):日常表現、工作表現和績效、崗位知識、接受能力等。
5、考核流程
用人部門參照考核要求逐條進行考核評定→公司企管部審核→主管領導審定。
(四)專業考核
1、考核目的:了解員工專業知識與技能水平情況,以便有目的地提高專業知識與技能,並為晉公升考核、年終績效考核提供參考依據;
2、考核物件:行政管理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工程人員、銷售人員等專業工作人員。
3、考核人:各部門負責人主考,企管部協助。
4、考核方式:閉卷考試或現場模擬操作。
5、考試內容:各專業的理論知識及應用技巧,考題由業務主管部門擬訂,分管領導審定,並送企管部備案。
6、考核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及需要,每年不定時組織進行。
(五)晉公升考核
1、考核目的:了解晉公升候選人員的工作態度、能力、資歷等是否達到晉公升職位的要求,以確定其晉公升資格。
2、考核物件:擬晉公升人員。
3、考核人:擬晉公升崗位的上級領導、用人部門負責人、行政事業部。
4、考核標準:擬晉公升崗位的工作職責及用人標準。
5、考核內容與依據:考核內容包括員工個人的德、能、勤、績、潛力五方面,為使考核客觀準確,需提供如下考核依據:
(1)新崗位的工作設想及建議;
(2)該員工在職期間的歷次考核結果。
6、考核流程:員工本人申請或部門推薦,或上級領導提出建議→業務主管部門考核意見→企管部彙總擬晉公升人歷次考核成績並出具鑑定意見→總裁審批。
7、考核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及需要,每年不定時組織進行,由於工作調動及任命導致的晉公升不包括其中。
六、考核結果的確定
考核結果包括考核得分、考核等級和綜合考核係數三方面內容。
(一)考核得分
考核得分即為根據具體考核指標評出的得分,考核得分根據本辦法中的規定,由各評分主體負責評分,企管部彙總、統計,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二)考核等級和係數
考核等級與係數的評定只運用於年度考核,對員工考核等級的各級別人數進行限制,具體規定為:優秀人員a不超過全員的10%,e以下人員按照5%左右的比例。
評為a級和e級的人員都需評分人對該人員的特殊表現做出說明,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將作為重點審核物件。
各考核等級對應考核係數如下:
(三)特別規定
1、各考核責任主體所提供本責任主體或其他責任主體考核的相關資料和資訊,如被發現存在虛假或不客觀的情況,公司考核領導小組研究可將該員工考核等級直接確定為d級或e級。
2、出現下列情況的,對當年度績效考核等級做出如下規定:
(1)員工考核期內出勤率累計低於85%高於60%的,考核等級最高不超過c級,出勤率低於60%的,考核最高等級不超過d級;
(2)員工考核期內受到2次行政處罰的,最高為c級,3次及以上者最高為d級。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個人考核結果影響考核期內績效工資和各項獎金的分配。
(二)影響個人下年度崗位係數薪檔的調整,具體規定如下:
(三)如果崗位人員年度綜合考核等級連續兩年為e或連續3年為d,該崗位人員將重新調整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崗位重新聘任;
(四)個人年終考核結果影響崗位晉公升,年度考核等級為a的可以列入後備幹部培養計畫;崗位晉公升需前兩年年度考核等級為a或b;
(五)公司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可以進行其他的物質或精神獎勵。
八、績效考核的組織體系
績效考核的組織體系包括公司考核領導小組、企管部、各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等,各自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公司考核領導小組
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是公司績效考核的領導機構,由總經理擔任組長,企管部經理、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小組成員是各部門負責人,企管部負責考核的日常事務工作。
公司考核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研究和制定績效考核的主要原則和方法;
2、負責下達公司總量考核指標、各部門和個人的考核指標和目標,審核員工考核的內容;
3、負責部門考核評分,討論確定部門考核結果和考核結果的運用事項,對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反饋面談;
4、負責對部門及員工考核結果進行必要的檢查和認定;
5、負責處理部門與員工考核中的重大和特殊事項。
(二)財務部
負責及時提供各項財務類的考核資料。
(三)企管部
協助公司考核領導小組開展管理層、部門與員工績效考核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協助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制定和完善考核辦法,並負責進行考核辦法的宣傳和培訓,指導各部門開展對員工個人的績效考核工作;
2、協助公司考核領導小組下達考核指標和目標;
3、負責收集和整理各部門評分的材料;
4、負責進行資料統計工作;
5、負責考核材料的存檔和管理,並將考核結果作為部門相關薪酬發放的依據。
(四)部門負責人
1、具體組織和落實部門內員工的個人考核;
2、負責考核中涉及到部門內的相關資訊收集與記錄,並客觀提供;
3、負責部門內員工日常工作資訊的收集與記錄,並按照記錄資訊對部門員工進行評分;
4、根據公司考核方案的規定,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5、負責部門內員工的反饋面談;
6、根據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要求,參與對其他部門內的滿意度評價。
(五)員工
員工是績效考核工作的參與者,其主要職責是積極配合部門開展對本人的績效考核,認真聽取部門負責人的反饋意見並積極改進。
九、計畫跟進與指導
(一)直接上級應觀察和記錄員工在計畫執行過程中的重要業績表現(成績與不足),就績效問題與員工保持持續的溝通,並定期(建議至少每月一次)與員工一起就工作計畫執**況進行正式溝通,幫助員工分析、解決計畫執行中已經存在或潛在的問題;
(二)在計畫執行過程中,如出現重大計畫調整,可書面申請調整考核指標或任務計畫,同時對績效指標重新進行修正。
(三)對重要績效問題的觀察與指導,要形成書面記錄。
十、申述與複核
員工如有對考核結果存在異議,可填寫《績效申訴表》向企管部提出要求複核,企管部負責組織異議處理。
1、 申訴受理機構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持有異議,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向企管部申訴。一般申訴由企管部負責調查協調,提出建議。企管部無法協調的,報請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裁定,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是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機構。
2、 提交申訴
員工以書面形式向企管部提交申訴書。申訴書內容包括:申訴人姓名、部門、申訴事項、申訴理由。
3、 申訴處理
企管部接到員工申訴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答覆。對於申訴事項無客觀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
4、受理申訴事件,首先由企管部對員工申訴內容進行調查,然後與員工直接上級、相關上級進行協調、溝通。不能協調的,上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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