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不等式的證明(2)綜合法與分析法姓名學習目標: 1. 理解並掌握綜合法與分析法;
2. 會利用綜合法和分析法證明不等式
知識情景:
1. 基本不等式:
10. 如果, 那麼. 當且僅當時, 等號成立.
20. 如果, 那麼. 當且僅當時, 等號成立.
30. 如果, 那麼, 當且僅當時, 等號成立.
2.均值不等式:如果,那麼的大小關係是:
常用推論:10.; ;
20.;
30. ().
3. 不等式證明的基本方法:10. 比差法與比商法(兩正數時).20. 綜合法和分析法.
30. 反證法、換元法、放縮法
案例學習:
綜合法:從①已知條件、②不等式的性質、③基本不等式等出發,通過邏輯推理, 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論. 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
又叫由導法.
用綜合法證明不等式的邏輯關係:
例1例2分析法:從要證的結論出發, 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條件,直至所需條件為已知條件或乙個明顯成立的事實(定義、公理或已證的定理、性質等),
從而得出要證的命題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這是一種執索的思考和證明方法.
用分析法證明不等式的邏輯關係:
例3例4 例5 證明:
選修4-5練習2.1.2不等式的證明(2) 姓名1、已知求證
2、已知求證
3、已知求證:(1)
(2) 4、已知都是正數。求證:
(1) (2)
5、已知都是互不相等的正數,求證
6是互不相等的正數,且. 求證:.
7 已知a,b,m都是正數,並且分別用綜合法與分析法求證:.8設,分別用綜合法與分析法求證:
9(1)已知是正常數, , ,求證:,指出等號成立的條件;
(2)利用(1)的結論求函式()的最小值,指出取最小值時的值.答案: 例1
例2例3例4
例5 證明 (1) (2)(3)
4)5)
(5)顯然成立。因此(1)成立。
練習6 ∵是互不相等的正數,且∴∴
7 證法一要證(1),只需證 (2)要證(2),只需證3)
要證(3),只需證4)
已知(4)成立,所以(1)成立。
上面的證明用的是分析法。下面的證法二採用綜合法。
證法二因為是正數,所以
兩邊同時加上得
兩邊同時除以正數得(1)。
8證法一分析法
要證成立.
只需證成立,
又因,只需證成立,
又需證成立,
即需證成立.
而顯然成立. 由此命題得證。
證法二綜合法
注意到,即,
由上式即得,
從而成立。
議一議:根據上面的例證,你能指出綜合法和分析法的主要特點嗎?
9(1),
故.當且僅當,即時上式取等號;
⑵由⑴得.
當且僅當,即時上式取最小值,即.
又需證成立,
即需證成立.
而顯然成立. 由此命題得證。
證法二綜合法
注意到,即,
由上式即得,
從而成立。
議一議:根據上面的例證,你能指出綜合法和分析法的主要特點嗎?
9(1),
故.當且僅當,即時上式取等號;
⑵由⑴得.
當且僅當,即時上式取最小值,即.
導學案不等式的證明一
6.3 不等式的證明 一 學習目標 掌握用比較法證明不等式 學法指導 比較法包括作差法和作商法兩種 1 作差法的一般步驟 作茶 變形 判斷符號 2 作商法的一般步驟 作商 變形 與比較大小 知識拓展 作差法中常用的變形手段是分解因式和配方等變形,前者將差化為積,後者將差化為乙個完全平方或幾個完全平方...
不等式的性質導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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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式與不等式組整章導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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