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的職責有哪些

2023-02-10 20:39:04 字數 2239 閱讀 3314

.出納人員的職責有哪些?主要負責哪些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財會法規,出納人員具有以下職責: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隨時查詢銀行存款餘額,不准簽發空頭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保證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的安全與完整;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匯、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但出納人員不得負責登記除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外的任何賬簿。

出納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算等三方面的內容。貨幣資金核算包括:辦理現金收付;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複核收人憑證,辦理銷售核算;保管有關印章。

往來結算包括:建立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建立清算制度;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工資核算包括:

執行工資計畫,監督工資使用;核算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

3.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在工作中有哪些聯絡?如何協作?

會計與出納之間是分工與協作的關係,主要表現為:作為記賬憑據的會計憑證必須在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按照一定的順序傳遞。它們相互利用對方的核算資料,共同完成會計核算任務,缺一不可。

同時,他們之間互相牽制。出納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會計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總分類賬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明細分類賬中的有價**賬與出納賬中相應的有價**賬,均有金額上的等量關係。這樣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必須相互核對賬目以保持一致。

會計工作必須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審核和會計檔案保管,不得負責收人、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會計,從其所分管的賬簿來看,可分為總賬會計、明細賬會計和出納。三者既相區別又有聯絡,是分工與協作的關係。

第一,總賬會計、明細賬會計和出納,各有各的分工。總賬會計負責企業經濟業務的總括核算,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總括的全面的核算資料;明細分類賬會計分管企業的明細賬,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明細分類核算資料;出納則分管企業票據、貨幣資金,以及有價**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金融資訊。總體上講,必須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審核和會計檔案保管,不得負責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

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第二,它們之間又有著密切的聯絡,既互相依賴又互相牽制。出納、明細分類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有著很強的依賴性。它們核算的依據是相同的,都是會計原始憑證和會計記賬憑證。

這些作為記賬憑據的會計憑證必須在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按照一定的順序傳遞;它們相互利用對方的核算資料;它們共同完成會計任務,不可或缺。同時,它們之間又互相牽制與控制。出納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會計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總分類賬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明細賬中的有價**賬與出納賬中相應的有價**賬,有金額上的等量關係。

這樣,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三者之間就構成了相互牽制與控制的關係,三者之間必須相互核對保持一致。

第三,出納與明細賬會計的區別是只相對的,出納核算也是一種特殊的明細核算。它要求分別按照現金和銀行存款設定日記賬,銀行存款還要按照存人的不同戶頭分別設定日記賬,逐筆序時地進行明細核算。「現金日記賬」要每天結出餘額,並與庫存數進行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也要在月內多次結出餘額,與開戶銀行進行核對。

月末都必須按規定進行結賬。月內還要多次出具報告單,報告核算結果,並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進行核對。

第四,出納工作是一種賬實兼管的工作。出納工作,主要是現金、銀行存款和各種有價**的收支與結存核算,以及現金、有價**的保管和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工作。現金和有價**放在出納的保險櫃中保管;銀行存款,由出納辦理收支結算手續.既要進行出納賬務處理,又要進行現金、有價**等實物的管理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

在這一點上和其他財會工作有著顯著的區別。除了出納,其他財會人員是管賬不管錢,管賬不管物的。

對出納工作的這種分工,並不違背財務「錢賬分管」的原則,由於出納賬是一種特殊的明細賬,總賬會計還要設定「現金」、「銀行存款」、「長期投資」、「短期投資」等相應的總分類賬對出納保管和核算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等進行總金額的控制。其中,有價**還應有出納核算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明細分類核算。

第五,出納工作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過程。貨物的購銷,必須經過兩個過程,貨物移交和貨款的結算。其中貨款結算,即貨物價款的收入與支付就必須通過出納工作來完成;往來款項的收付、各種有價**的經營以及其他金融業務的辦理,更是離不開出納人員的參與。

這也是出納工作的乙個顯著特點,其他財務工作,一般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過程,而只對其進行反映和監督。

出納人員的職責

根據 會計法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等財會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職責 1 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出納員應嚴格遵守現金開支範圍,要做到收有記錄,支有簽字。非現金結算範圍不得用現金收付 遵守庫存現金限額,超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 現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結,賬...

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總則 為了提高本公司經營運作,加強財務人員的日常規範,公司決定確立經濟責任制,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財務業務管理和績效考核。一 工作範圍下 1 嚴格執行國家財政 稅收政策,加強資金管理。2 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審核 檢查財務報銷手續,做到準確無誤。3 及時根據收付款憑證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

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一 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管好現金收支,準確的管好現金 支票及各類存款。二 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認真掌握庫存限額,妥善保管好庫存現金。三 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登記現金收付,賬目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二 妥善保管使用支票和付款憑證,簽發支票或付款憑證做到簽章準確。三 四 嚴格各項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