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的從業人員人事管理,均按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任用
第二條各車間(部門)人員的派用,均應依其專業、工作能力給予任用。
第三條新進人員試用考核乙個月後予以正式錄用。每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二、未滿十六周歲者。
第五條新進員工試用期間,由所在車間(部門)進行考核,經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公司前有不法表現者,隨時停用,報公司人事科備案。
第三章內容
第六條本公司各級人員除了應完成本職工作之外,還應完成上
級領導指派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熱愛本職工作,認同本企業,不說任何不利於公司或有損
公司形象的話,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二、準時上下班,對本職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三、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委婉或以書面陳述。四、忠於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五、愛護公共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六、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七、注意自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九、嚴禁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客商的饋贈、
賄賂。第八條本公司人員因過失或故意導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
償責任。
第九條本公司的工作時間依照勞動保障部門批准的不定工時
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章考核
第十條各級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態度等隨時嚴
格考核。
第十一條公司每月20日前評選一次月先進,每年年底評選一次
年度先進,評選標準參照評選先進規定。
第五章獎懲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記功、獎金及晉級三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記功:
1、維護公司財務及裝置,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適時消除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擔任臨時重大任務,能如期完成,並達到預期目標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生產執行、裝置維護有重大改造或創新管理,並對提高
品質或降低成本有顯著效果者。
2、對公司裝置維護得當,或搶修工作提前完成,從而增加效
益者。3、對生產、維護或管理方法作重大改革,提出建議或發明,
經採納施行而取得顯著成效者。
4、對採購銷售、會計處理、生產高度、人力資源運用等方法
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於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
預先阻止,使公司減免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6、積極對公司車間(部門)的發展、規劃、生產、技術等提
出合理化建議者。
以上獎金的數額,公司視實際貢獻的價值議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晉級:1、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2、對本職工作表現才能卓越,品德優良,工作成績優秀,有
具體事實為證者。
3、工作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第十三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罰款、降級及解除勞動
關係四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警告:1、上班不穿工作服,不佩帶工作證者。2、未經准許擅自帶外入廠參觀。
3、所用機械工具、生產物品隨意亂放,不符合標準化管理者。4、攜帶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生產秩序者。
二、有下列形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給予扣除績效工資:1、未經批准,擅自休息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生產(工作)致公司發生損失者。3、指揮不當或部署不周,指使下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
生損失者。
4、由於態度不端正,工作不認真,導致次品,影響產品質量
者。5、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者。6、非火警時,擅自動用消防器材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降級:1、在工作時間內,蓄意偷懶睡覺者。2、向處洩露公司業務的機密者。
3、對上級主管不滿,不循正途陳述建議,而任意漫罵者。4、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解除勞動關係:
1、無故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乙個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
以上者。
2、未經允許,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者。3、因個人原因多次導致生產任務不能完成者。
4、脅迫上級領導,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觀行
為情節重大者。、
5、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6、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7、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式,致發生錯誤,使
公司受損失者。8、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9、有偷竊行為,經查屬實者。10、在公司內毆打或互毆者。
11、因故意或過失行為,致引起災害者。12、有煸動罷工的具體事實者。13、觸犯刑法,經審判確定者。
第六章工資支付與福利
1、公司按月支付工資,每月25日前支付。
2、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計件工資組成,每月不低於800元。3、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休息。病假按檔案工資的一半支付,事
假不支付工資。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請假必須憑醫院證明,履行請銷假手續,發病假工資。
其它福利待遇依據勞動法規及本公司實情而定。
第七章附則
本制度經公司職代會討論通過執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 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 團結 共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