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1-03-04 00:35:44 字數 3152 閱讀 5122

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範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招聘轉正

1、招聘: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2、應聘:安排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對符合招聘條件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主管進行初試,主管以上人員要由總經理進行複試;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

4、認知期:對面試合格者通知報到並做好崗前說明,安排新人進行3天的知會期。

5、培訓期:認知期結束後,轉入培訓期,共7天,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培訓效果進行測評,合格者轉入實習期,不合格者適當延長培訓期。

6、試崗期:新人一律先經試崗期,以7天至3個月為限,試崗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接受調崗安排或解雇,試崗期合格者填寫入職登記表,成為正式員工。

7、常規轉正:正常應聘人員嚴格按照員工入職流程轉正(附表一)。新員工試崗期間,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組織上崗考評,考評合格者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

8、特別轉正:針對特別推薦人員或外部引進人才可特事特辦,試崗一周後即可申請轉正,上崗考評合格者即可辦理轉正,無時限要求。

二、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調動、辭退三種。

1、辭職,需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由部門主管簽署意見並交行政人事部存檔,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調動,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公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後,認真辦理交接工作,待交接工作認可後,方可離職。

3、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調動之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暫停工資發放,待辦理完畢再計發當月工資(如有特殊情況不便親自辦理可委託別人辦理,但是必須出具委託書)。

5、負責離職員工的善後處理工作,包括辦公用品、鑰匙、出勤核算、離職證明、合同解除等。

三、 人員培訓

1、編制培訓計畫,並依培訓計畫負責實施培訓;整理員工培訓檔案。

2、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3、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部門主管負責具體工作技能培訓。

4、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5、專業培訓:根據實際工作需求,公司將組織一些專業培訓,以增進員工本職知識技能。

6、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及參加培訓測評。測評試卷、培訓證書等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四、 工傷管理制度

1、工傷範圍規定:原則上,下述情況之一發生受傷事故,可列為工傷:在搶救公司財產和維護公司利益時受傷;在公司委派的廠外公務執行過程中非本人責任而意外受傷。

因下列情況之一負傷、致殘或死亡,不能算工傷,不得享受工傷待遇:因工負傷後,本人故意加重傷情或無理拒絕接受醫院檢查**;由於本人違法行為或故意行為(如自殺、自殘、鬥毆、酗酒、酒後開車、蓄意違章等)或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認定為犯罪行為。

2、工傷事故上報處理程式:

若發生工傷事故,應馬上報告部門主管,部門主管立即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根據傷者情況處理:輕微者,在公司內急救包紮;嚴重者,迅速安排車輛將受傷的人員送往醫院急救;工傷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部門要寫出事故詳細經過報行政部確認是否屬工傷,行政部初審,總經理核准,屬工傷的,按工傷處理。

五、 保密制度

1、不得洩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專案部的資訊、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訊息的傳播。

3、非經發放部門或行政部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影印和拷貝有關檔案。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資訊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六、 獎懲制度

1、獎勵:員工的獎勵參照《薪資制度》執行,對於在工作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適當獎勵,獎勵分兩種:一是總經理發布的獎勵;一種是主管部門申請,總經理核准後形成的獎勵。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3)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或降級(薪):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4)乙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乙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5)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範,影響公司聲譽者;

(6)散播不利於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毆打同仁,或相互鬥毆者;

(2)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受法院判決的刑事處分者;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塗改公司重要檔案者;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參加非法組織者;

(5)營私舞弊,挪用**,收**賂者;

(6)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5天的;

(7)故意洩露公司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9)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0)其它違反法令、制度情節嚴重者。

第七條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行政部,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應聘人員登記表》、《員工辭職申請表》、《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轉正入職表》、《員工獎勵審批表》、《請假單》、《改進單》。

附表一新人入職流程圖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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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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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 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 團結 共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