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1-03-04 00:31:16 字數 2809 閱讀 9668

2. 激勵員工,創造職業寬度。輪崗可以使員工開拓視野、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鍊多方的能力經驗,從而開拓員工職業寬度,真正做到「合適的人用在合適的崗位」,也是「以人為本」。

3. 優勝劣汰,增強員工危機感。輪崗原則是能者上,劣則下。推動員工工作能力高速提高,也提高了公司人員素質和公司發展程序。形成員工和公司共同進步的良好氛圍。

二、 組織:

成立輪崗監督評估小組:總經理、總經辦、人力行政部

1. 總經理:負責崗位輪換的決策,監督,評估等重要工作。

2. 總經辦:負責審查輪換方案,提出改進意見,監督評估輪崗結果。

3. 人力行政部:制定、評估、培訓輪崗方案,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實時了解輪崗情況,定期安排面談了解員工需求。

三、 輪崗流程:

1. 確定輪崗崗位範圍。

2. 在鋒尚國際群內公布輪崗崗位。

3. 輪崗前的溝通聽取意見。

4. 做好輪崗崗位的培訓和交接。

5. 在一定期間跟蹤輪崗人員的工作進展程度同時予以指導。

6. 根據崗位職責和績效指標考核評估輪崗結果。

四、 輪崗人員:

1. 公司安排有發展潛質人員進行系統輪崗。根據關鍵崗位人才梯隊建設規劃,對表現優秀的後備人選進行系統的輪崗安排。

2. 個人申請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請輪崗。員工個人可根據自身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結合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崗位輪換。

五、 標準:

1. 公司安排:

a. 營銷部門:

1) 在現崗位上工作期滿二年,每年年度考核良好。

2) 在現崗位上工作期滿一年以上,年度、季度或月度考核良好,年度業績超額完成。

3) 在現崗位上工作未滿一年,滿6個月,連續3個月超額完成考核指標。

4) 在現崗位上工作未滿一年,滿6個月,表現突出,給公司提供創造性建議並採納。

5) 原在實習期不符合要求員工,在第一次輪崗結束後6個月內原則上不予安排輪崗.

b. 職能部門:原崗位服務期滿1年以上,除關鍵崗位可以安排輪崗。

2. 個人申請:

1) 在現崗位上工作期滿二年,每年年度考核良好。

2) 在輪崗結束6個月後,可再次提出申請。

六、 輪崗方式:

1. 品牌內部輪崗:從乙個品牌輪換到另乙個品牌。

2. 部門內部輪崗:同一部門不同職能領域的輪換。

3. 不能部門輪崗:在不同部門之間輪崗

七、 輪崗實習期和考察:

1. 輪崗實習期為3個月。

2. 輪崗實習期間,原薪資待遇保持不變。

3. 工作考核標準按新崗位說明書,新崗位指標。

八、 輪崗後的激勵措施:

1. 薪資待遇。

1) 同級輪崗,薪酬標準維持原標準,按新崗位進行考核。

2) 公升級輪崗,按新崗位的薪酬標準和崗位指標考核。

3) 降級輪崗:a短期輪換執行原薪酬標準,按新崗位指標考核。

b下達降級輪崗決定的,按新崗位薪酬標準和崗位指標考核。

2. 個人發展。

1) 公司在職務晉公升、薪資調整、培訓等方面優先考慮具有輪崗經驗的員工,作為重點培養物件。

2) 提供員工自我要求提公升的渠道,加快自身的提高。

九、 所需檔案為

1. 《人員調動審批表》

2. 《調動崗位培訓計畫表》

3. 《員工異動交接清冊》

一十、 其他

1. 輪崗人員必須做好後備培養工作,在輪崗前必須有**人,否則不予輪崗。

2. 試用期員工不得輪崗。

3. 連續2次輪崗實習考核不合格者,2年內個人不得提出輪崗申請。

4. 其他未盡事宜可以加以補充,人事行政部有最終解釋權。

一、 離職包括辭職和調離,指員工主動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二、 員工辭職前,應向本單位人事專員(協調員)索要並填寫《離職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負責勞動關係的主管與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作好面談記錄並簽字確認後,由人力行政部審核,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三、 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後,人力行政部在乙個月內需做出明確答覆,在此期間員工應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並作好工作交接準備。

四、 員工離職申請被核准後,到人力行政部領取《員工離崗交接清單》,按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原則上為一周時間),退還公司財物,由各部門相關人員簽字認可。員工應在規定時間內把簽完字的清單交回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向離職員工發放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並給員工開出調檔函、集體戶口調出函、社會保險轉移證明等。將最後的結算(工資、付薪假等)資料提交財務部。

五、 員工不按以上程式辦理離職手續,或工作交接不善,公司有權中止辦理手續,並作曠工處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一、 辭退是公司依據法定程式,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人事異動活動。

二、 當員工有違紀行為時,首先由員工的直接主管對該員工的違紀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與該行為相關的資訊和資料。為進一步確認事實,員工的直接主管、單位人事專員和違紀員工進行三方會談。

三、 公司對於下列行為之一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辭退,無須給予補償:

1. 在應聘時偽造個人簡歷,未向公司提供個人的真實資料;

2. 經常遲到、早退,屢教不改,或擅離職守,連續曠工三天,全年累計曠工七天

3. 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這裡所稱商業秘密,包括設計、程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無論這些商業秘密從何處得知;

4. 向**商或客戶索要財物,或未經公司同意接受**商或客戶的任何財物;

5. 工作得過且過,出工不出力,消極怠工,且屢教不改;

四、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以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以及經過業績改善計畫期限(原則上三個月)後,在業績和工作態度方面仍然沒有改善的,可以辭退,根據國家勞動法有關辦法給予經濟補償。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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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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