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1-03-04 00:26:34 字數 4773 閱讀 8257

為了規範公司人事管理流程、合理界定人事作業許可權、科學的進行人事管理操作,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本制度適用於寧夏和睦家投資置業****所有部門。

招聘、入職管理制度

一、招聘

1、招聘計畫

公司各部門凡需要從外部進行招聘而進行行政人事部需求補充的,需要進行行政人事部需求增補的申請,詳細填寫《行政人事部需求申請表》,報送至公司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需求增補有:增加崗位、擴大編制、缺編補充、 儲備編制、短期需要(即臨時用工)等型別。以下幾種行政人事部需求增補申請需要上報至總經理審批:

1)、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的缺編補充、儲備編制的需求申請。

2)、各用人部門在詳細填寫《行政人事部需求申請表》時,必須將「任職基本要求」和「崗位工作職責」予以清晰描述。

2、面試

1)、行政人事部根據任職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篩後,確定面試人員,充分溝通後約定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

2)、面試人員在進行面談後,必須在《面試評估表》中「初試」和「複試」評估意見欄簽署面談時對應聘者的客觀評價意見。

3)、背景調查:經最終面試合格、初步決定的人選,視情況應做相關的背景調查,核實應聘人員的簡歷真實性,原公司工作評價等。

4)、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在通過最後一輪的面試合格後,上報《面試評估表》至有符合許可權要求的管理人員處,由其簽署是否錄用的意見,並返回行政人事部。

3、面試審核許可權

普通員工的錄用,最終決策權歸屬部門負責人。

財務類工作員工的錄用,最終決策權歸屬公司分管財務領導。

公司、售樓處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的錄用,最終決策權歸屬公司總經理。

二、入職

1、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在接到有符合許可權要求的管理人員簽署同意錄用意見的《面試評估表》,按照用人部門和應聘者雙方意願確認應聘者報到時間,並以《錄用通知書》或簡訊形式告知被錄用人員報到事宜。

2、接到通知上崗的員工,必須按時先到《錄用通知書》要求的行政人事部門報到。

3、由行政人事部進行入職培訓後,送達對應的部門試用;

4、辦理入職時,各級行政人事部門人事專員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在該員工的《入職人員登記表》貼上一張一寸**;

2)、與該員工須簽訂《試用期協議》(兩份);

5、入職手續辦理完畢,由行政人事介紹新員工到部門進行試用,將《試用期考察表》交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部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經審核同意後,通知財務部辦理工資發放事宜

三、員工轉正管理

1、試用期管理

1)、試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1至3個月,最長不超過3個月,一線崗位普工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在試用期內由指導人和部門經理對其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綜合素質進行考核。試用期內只發放試用期工資,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試用期間,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終止試用。

①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欠佳的;

②試用期間,違反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即時終止試用。

③試用期間,遲早、早退超過兩次或曠工的,即時終止試用。

④試用期間,請假在三天以內(含)的,試用期將會被順延。請事假超過三天或病假超過五天的,終止試用。

3)、試用期內,員工認為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他原因,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4)、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因不能勝任工作或違反公司管理制度,部門認為有必要停止試用時,部門經理通知行政人事,並出具相關證明,經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實後,通知試用者,辦理離職手續。

5)、試用未滿10個工作日自請離職者,須自負公司入職培訓及崗位技能培訓費。自請離職須提前3日作出書面申請。

2、轉正方式

各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必須按月(每月底)將詳細填寫完畢的《試用期考察表》統一交回行政人事,並簽署意見(提前轉正、正常轉正、延長轉正、不能轉正)。

1)、員工在試用期內表現良好,勝任工作崗位,符合轉正要求的,由部門經理填寫《轉正審批表》,各級審批同意後,行政人事部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2)、試用期滿或本人認為已勝任本職工作,也可填寫《轉正審批表》,自評試用期完成的工作及能力、工作勝任情況後,提交部門經理或上級領導,部門經理或上級領導在經過綜合考察,評估該員工工作能力、執行力和了解其他部門滿意度後,如認為已能勝任工作後填寫評價及轉正崗位、薪酬建議提交總經理審核,同意後簽訂為期3~5年的勞動合同。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如認為該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考察評價後不同意轉正應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該員工延長試用的決定。

3、轉正審核許可權

普通員工的轉正,最終決策權歸屬部門負責人。

財務類工作員工的轉正,最終決策權歸屬公司分管財務領導。

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的轉正,最終決策權歸屬總經理。

4、符合轉正條件的員工,由各級行政人事部門人事專員依據經過簽審的《轉正審批表》,同時簽訂《勞動合同》。行政人事部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經審核後通知財務部辦理工資變更等事宜。

1)、簽訂《勞動合同》時,根據員工崗位級別及工作性質簽訂《競業禁止合同書》,必須簽訂的崗位有:

①、凡負責維護公司資訊化管理系統的崗位任職人員;

②、凡銷售、財務、資產等資源和資料管理的部門主管、經理;

③、副總經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員。

5、員工轉正手續完成後,各級行政人事部門人事專員必須將以下資料收集齊後,歸入該員工的檔案袋:

1)、《試用期協議》。

2)、《轉正審批表》。

3)、《勞動合同》。

4)、《競業禁止合同書》。

人事變動管理制度

人事變動按人員隸屬關係分為:單位內部人事變動、借調。

人事變動按變動型別分為:晉公升、降職、調整、調動。

一、員工單位內部人事變動管理

1、各級行政人事部門填寫《人事變動審批單》及其他相關材料,經本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後備案;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的《人事變動審批單》經本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變動。

2、各級行政人事部門發出《人事變動通知單》,通知人事變動員工;同時通知財務部;薪資有變化的,填報《薪資調整通知單》一同通知財務部。

3、如崗位發生變動的,員工按《離崗交接單》上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工作交接、資料清單、結清借款、應扣款、報賬單據等);簽核完畢後交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存檔,影印後交財務部門乙份存檔。

員工持簽核完畢的《離崗交接單》影印件、《人事變動通知單》到新崗位所在部門報到。

員工離職分為主動辭職和被辭退。

一、員工辭職

1、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提交書面申請;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天提交書面申請並交於行政人事部。員工部門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應在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後的兩個工作日內進行離職面談,並做好談話記錄,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表》。

2、員工填寫《辭職申請書》,部門審核後轉交行政人事部。

3、行政人事部將《辭職申請書》、《員工離職面談表》及相關資料報公司領導審核、審批;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離職的,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將批覆結果及時通知財務部、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負責人,並按規定流程辦理員工離職手續。

1)、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所從事崗位工作特點,及接手該崗位人員到位情況,安排員工填寫《離職交接單》辦理離職交接;普通員工離職交接須工作接交人、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工作交接,物資財產管理人確認物資財產移交、公司財務部確認各類業務款項、個人借款、單據報銷等財務相關工作辦結後,報公司領導審批;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離職交接單》必須公司財務部審核,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離職。

2)、財務部憑簽核後的《離職交接單》,方可按照考勤核發薪資。

3)、對於重點物資管理崗位、財務崗位的交接,需上級財務部負責安排人員監交。

4)、離職申請書未經批准同意前,員工應堅守崗位,正常上班。因私自離崗或消極怠工,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者,由員工承擔責任。

二、員工自動離職

自動離職——就是擅自離職,是指員工不向公司打招呼,未提出離職申請而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部門的行為。即員工連續5日無故曠工的,就視為該員工自動離職。

1、凡員工連續3日無故曠工的,且與該員工一直沒有取得任何聯絡的,在第四日,由其所屬各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必須通過**、簡訊與該員工的緊急聯絡人進行再次聯絡,確認曠工原因。

2、若仍未能聯絡上該員工的,由所屬各部門、負責人在第四日下班時向同級行政人事部門通報。

3、自動離職的員工,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其辦理離職手續。

三、辭退員工

1、公司辭退員工應以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為依據。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應與行政人事部協商員工辭退相關事宜,並形成統一意見。經請示公司領導同意後,共同與被辭退員工進行面談,並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表》。

2、行政人事部將《辭退審批單》、《員工離職面談表》及相關資料報公司領導審核、審批,行政人事部備案。行政人事部將批覆結果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同時向被辭退員工本人發出《辭退通知書》。並按規定流程辦理員工離職手續。

3、審批後的《辭退審批單》、《離職交接單》,行政人事部存入該員工的員工檔案。

四、工作交接

1、在接到行政人事部通知辦理離職手續後,員工應同本部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並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工作交接。員工應對交接內容書寫詳細,由交接雙方、監交人及相關領導簽字確認。

財務部經理、出納、採購負責人、副總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辦理離職工作移交時,由財務部牽頭,匯同財務審計部門、企管部組織監交小組。由監交小組進行離職審計,完成離職審計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行政人事部收到離職員工的離職手續並依據分公司領導簽批的審計報告,通知財務部。

3、《離職交接單》經分公司領導審批後,行政人事部應將《離職交接單》及工作交接詳細清單等資料存入該員工的檔案。

必須裝入的資料有:

1)、該員工簽字的書面《辭職申請書》;

2)、《勞動合同》、《競業禁止合同書》

3)、《離職交接單》;

4)、《檔案檔案資料移交明細表》、《物品資產移交明細表》、《客戶資料移交明細表》、《待辦工作(事宜)移交明細表》。

5)、公司下發的《關於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的檔案。

4、離職員工若不能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相關責任,並待該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核算離職工資。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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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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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 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 團結 共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