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管理規定

2021-06-23 02:02:08 字數 1107 閱讀 6155

一、 辭職程式

1、轉正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向其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辭職申請。

2、在工地工作的轉正員工辭職必須等待所在專案施工完成後(結算完成)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

3、領取《員工離職審批表》和《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後先由所在專案經理批准然後交由辦公室,辦理離職手續。

4、到相關部門辦理離職物品移交手續。

5、到財務部進行在職期間的借款、還款等財務帳目清算。

6、上述工作交接完畢後,人事部根據以上部門的清交記錄狀況,做最後的簽字確認與薪金結算。

7、因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達解聘程度或者是試用期被解聘的員工,由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

二、其他離職管理規定

1、員工離職均應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經各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方可離開,若未得到批准擅自離崗或以其他任何理由不到崗者,均扣發其未發放工資。

2、員工離職時,必須按照規定在乙個月內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沒有按時交接的員工,扣除未發放工資。

3、員工離職前工作交接必須由員工的上級主管或上級主管指定人員監督完成交接工作,交接記錄要求書面化。

4、部門工作交接記錄原件由本部門主管儲存,影印件由工作接收人儲存。

5、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員工即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6、辭職人員因為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公司物品,或請人**交接工作。

三、 離職談話

所有員工離職時,其直接上級或所在部門主管以及人事部與離職申請人進行離職面談,談話應分別完成下列內容:

部門主管完成:

1 .審查檔案、資料的所有權;2. 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 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4. 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5. 徵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6.了解辭職原因與動機。

人事部完成:

1.審查其勞動合同;2. 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3. 審查員工的福利狀況;4. 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5. 徵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6.了解辭職原因與動機。

四、工資福利結算

1、離職員工工資核算截止日期為離職生效日期,特殊情況的由相關主管出具書面證明後再另行處理。

2、特殊崗位離職人員在離職後被發現由於原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後續經濟損失,相關負責人向人事部出具書面證明後,可以在離職後從其個人收入中扣除,並及時通知該離職人員。

離職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交接人完整地接任工作,降低員工離職給公司帶來的各種風險,特制訂本規定。二 使用範圍 適用於華夏 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式。三 定義 離職包括 辭職 自離 解除勞動合同 辭退 試用不合格 勞動合同終止 裁員等。一 辭職 指員工因各種原因按正常程式向公司申...

離職管理規定

5.2.2 若離職申請人的上級主管不在職時,職務 人可以代簽,或視情況直接呈上一級主管審批。5.2.3 員工在離職審批期間或離職日期未到期間擅自離職的,視為自動離職。5.2.4 所有離職員工,均須接收人事中心離職溝通面談,在 離職申請單 上註明實際離職原因。5.2.5 離職手續不齊全,填寫不規範,將...

離職管理規定

易梓 上海 電子商務 1.0目的 為了保障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公司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避免因人員離職手續不全 不清給公司和離職員工帶來勞動風險和損失,規範公司與員工雙方解除勞動 合同 關係的行為,根據 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員工離職事宜 申請報告 傳達 交接 薪資結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