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管理規定

2021-09-07 02:42:11 字數 1766 閱讀 6970

離職管理辦法

為規範員工離職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行政(人事)辦公室:負責員工離職申請的審核、離職面談、原因調查、薪資核算方法及離職手續辦理,負責本《辦法》的解釋;

各主管部門:負責離職員工工作交接及工具物品交接,部門負責人負責員工離職的批簽及其相關工作的替補安排、監督交接等。

財務部:負責離職員工的工資結算和發放;

總經理室:負責管理類員工離職的最後核准。

二.離職類別和定義

離職包括合同終止、辭職、解雇、自動離職、開除。

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或員工任意一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辭職:因員工個人原因辭去工作。

解雇:公司因崗位調整或因員工個人工作績效達不到公司要求,公司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自動離職:員工無故連續曠工3日以上自動生效。

開除: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有違法犯罪行為者。

三. 離職程式

(1)合同終止流程:

行政(人事)辦公室提前60天向部門主管通知勞動合同到期員工名單。

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並在45日內將名單反饋給行政(人事)辦公室。

屬公司不願續簽勞動合同,行政(人事)辦公室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並簽收;屬員工個人提出不願意續訂合同的,員工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行政(人事)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按相關流程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行政(人事)辦公室負責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補償金計算、工資計算等。

財務部負責在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3日內,將相關薪金支付離職員工。

(2)辭職流程:

員工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公司,普通員工離職申請書以簽核至行政辦公室、經理級員工離職申請書以簽核至總經理為通知完畢。

試用期內需提前3天申請,試用期後需提前30天申請辭職;辭職人員所有手續以及簽名需本人親手填寫。公司各級單位除正當的挽留員工外,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拒簽員工提交離職通知單。

員工離職申請書獲批准後將工作或物品進行交接,應辦未辦及已辦未結各案應交代清楚。

行政(人事)辦公室負責辭職員工相關補償金計算、工資計算等。

財務部負責在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3日內,將相關薪金支付離職員工。

(3)解雇離職流程

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簽收。

部門負責人與行政(人事)辦公室負責人共同與被解雇員工面談,並詳細告訴當事人解雇理由。

行政(人事)辦公室負責與解雇員工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和相關補償金計算、工資計算等。

財務部負責在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3日內,將相關薪金支付離職員工。

(4)自動離職流程

各部門填寫自動離職提報單,通知各相關單位並完成簽核,並以恰當方式通知當事人,離職申請書需詳細註明理由,並有相關責任人簽名。

行政部通知財務部進行相關薪資等凍結,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員工的工資結算方式。

(5)開除流程:

部門主管填寫離職申請書,並以恰當方式通知當事人,離職申請書需詳細寫明開除理由,並有相關責任人簽名。

行政部通知財務部進行相關薪資等凍結。

四. 離職面談與反饋

行政(人事)辦公室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並記錄相關資訊。

行政(人事)辦公室需啟動預警機制,離職面談時發現公司存在明顯管理不善等問題,需在2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反饋給相關責任主管。各部門主管有權查閱離職人員訪談記錄。

行政部負責統計公司離職率,離職率超過20%,部門負責人需出具離職率分析報告報送總經理。

五.工作移交

按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規定執行,各種移交手續辦妥後,方可辦理薪金結算、領取手續。

員工辦理離職手續以後,公司不退還存放在公司的員工檔案資料。

離職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交接人完整地接任工作,降低員工離職給公司帶來的各種風險,特制訂本規定。二 使用範圍 適用於華夏 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式。三 定義 離職包括 辭職 自離 解除勞動合同 辭退 試用不合格 勞動合同終止 裁員等。一 辭職 指員工因各種原因按正常程式向公司申...

離職管理規定

5.2.2 若離職申請人的上級主管不在職時,職務 人可以代簽,或視情況直接呈上一級主管審批。5.2.3 員工在離職審批期間或離職日期未到期間擅自離職的,視為自動離職。5.2.4 所有離職員工,均須接收人事中心離職溝通面談,在 離職申請單 上註明實際離職原因。5.2.5 離職手續不齊全,填寫不規範,將...

離職管理規定

易梓 上海 電子商務 1.0目的 為了保障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公司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避免因人員離職手續不全 不清給公司和離職員工帶來勞動風險和損失,規範公司與員工雙方解除勞動 合同 關係的行為,根據 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員工離職事宜 申請報告 傳達 交接 薪資結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