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2021-06-10 04:43:44 字數 1323 閱讀 7388

第1條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企業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以下四類: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和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儲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3條企業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儲存。

第4條財務部指定專人對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存放要有序,查詢要方便,同時要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第5條單位撤消、合併時,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移交至指定單位,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6條儲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的財會人員提供查閱服務,非財會人員不得查閱。向外單位提供查閱服務時,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及財務總監簽字批准,且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7條經企業負責人批准,查閱或者複製會計檔案時,需如實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表》。查閱或者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與借出,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第8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

第9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10條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由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報經批准後,進行銷毀處理。具體銷毀程式按如下順序執行。

1.由本企業檔案部門會同會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企業總經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由檔案部門、會計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派員監督銷毀會計檔案。

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企業總經理。

5.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交至檔案部門長期儲存。

第11條企業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並由交接雙方的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12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目的和內容 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 結合本公司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的範圍,為會計檔案管理部門。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負責人行使監察權力。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要求 第一條會計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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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管理制度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集團 及下屬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會計檔案的管理,提高會計檔案管理水平,根據會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 會計帳簿 會計報表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以及公司會計電算化所形成的儲存在磁碟 ...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會計檔案是公司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司重要的經濟和歷史資料,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 會計賬簿 會計報表 財務計畫 經濟協議和合同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也包括財產交接清冊,各種批覆及上級來文等各種會計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應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