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幹部考核制度

2021-06-03 06:38:35 字數 4089 閱讀 6445

一、考核物件:

團總支、學生會幹部

二、考核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制定考核辦法,開展考核工作都必須從被考核者的實際出發,不能違背事實。

2、民主公開原則:在考核中要認真聽取廣泛意見,確保考核結果全面準確。考核的結果要在全體會議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為了更好的加強對學生會幹部自身的管理,提**部的工作積極性,做到對學生幹部的管理有明確依據,特制定院學生會幹部的考核制度。

四、考核說明:

1、團總支、學生會幹部、成員考核實行「百分制」;

2、各考核項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分為60分,在其基礎分上進行各項評分細則的加減操作;

3、學生會考核工作由學生會紀檢部負責,考核結果由學生會秘書部進行彙總評比。考核中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互相監督;

4、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等級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綜合評定為不合格,70分 — 85分(含85分)的綜合評定為合格,85分以上綜合評定為優秀;

5、考核時間為每學期期末,並公布考核情況;

6、考評結果公開,並接受群眾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

7、本規定解釋權歸係主席團和紀檢部。

五、主要考核內容:

1、個人素質方面:德(思想品德)、識(學習成績)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況)、績(工作績效)

六、相關硬性考核條件:

1、有曠課記錄、不良誠信記錄或一學年中寢室衛生部達標三次(含)以上、或受到兩次(含)以上通報批評的主要責任者,考核結果不能為優秀;

2、學習成績未在班級排名前50%名者,考核結果不得優秀;

3、學期中必修課,限制性選修課的考試考核中有一門(含)以上課程不及格者,考核結果不能為優秀;

4、違反校紀、校規或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者,並視情節輕重,通報批評或建議其辭職;

七、考核內容

紀檢部考核制度有兩部分:個人素質考核(思想素質考核、學習成績考核和學風考核)和工作考核(例會考核、活動考核、值班考核、早自習晚自習考核、日常規範考核和寢室衛生考核)。具體如下:

個人素質考核方面

(一)、思想素質考核

1、具有正確的思想政治觀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積極參加各項理論學習及活動,不斷加強理論修養(滿分5分);

2、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道德水準,為人誠實、實事求是、堅持原則、起模範作用、遵紀守法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學院獲系通報批評者每次扣2分;學院通報批評累計達到2次,受到校級通報批評,其考核成績以不及格計,並視情節嚴重予以免職(滿分7分);

3、組織紀律觀念強,有團結協作精神,關心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尊敬師長,禮貌待人(滿分3分);

4、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身作則,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3分)

(二)、個人能力方面考核

1、熱愛本部工作,掌握所擔任工作的業務基礎知識及其他相關工作知識(3分);

2、能夠去實際工作中不斷研究新情況,提出新見解(3分);

3、有明確的學習目的,學習態度認真,成績良好(3分);

4、努力學好專業知識,提高自身素質,具體如下:a、學習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得3分;b、學習成績平均在70分 — 79分之間,得2分;c、單科有不及格現象為0分;

5、熱愛本職工作,有極強的工作能力和責任心(2分);

6、在實際工作中能夠發揮個人才能和本部職能作用(2分);

工作考核方面

(三)、例會考核(10分):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0.5分;

2、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兩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3、開會時候,應帶好筆記本和筆,且提前十分鐘到場,勿必把**調成振動或關機,不得在會議期間隨意進出會場,要保持會場秩序,否則扣2分;

4、凡不能準時參加會議的幹部,須在會議前以書面的形式向部長請假,如有緊急情況,可先口頭請假,事後補假;

5、布置各項工作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在會議上及時提出或會議後向會議負責人提出不同看法,並由負責人做好相應調整和記錄。

(四)、活動考核(10分):

1、活動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0.5分;

2、參加學生會舉辦的活動時,應注意自己的形象,穿著得體,在工作中應積極配合其相關部門,違反者每次扣1分;

3、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具有全域性觀念,活動中等很好的協調部門之間、學生會幹部之間的關係(2分);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開展活動前制定工作計畫,活動方案(2分)

(五)、日常考核(10分):

1、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未按時完成或拖拉不履行其職責者和因無故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所有活動者扣5分;

2、凡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者扣2分;(含工作和活動總結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周內交,否則扣2分到4分)

3、沒有認真地組織所屬部門工作,酌情扣2-5分;

4、對團總支、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扣3分;各部參照上述方法執行;

5、要求:各部及學生會主席親自主持召開部門例會和學生會幹部例會每月不少於1次,(以本部門和秘書處會議記錄為準)否則扣2分;

6、對工作情況匯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2—4分。

7、在幹部任用、評優、評獎等方面程式不規範,未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視情節輕重減1—2分;

8、本部門幹部因考試違紀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的,每人次減部長和主席團成員1分;

9、學期從未深入班級指導工作的,減1分;(以組宣部、秘書處活動考核記錄為準)

10、私自在外租房者扣4分;(視情節嚴重給予免除幹部職位和紀律處分)

(六)、早晚自習考核(10分):

1、早晚自習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0.5分;

2、早晚自習時在教室大聲喧嘩、打鬧者每次扣2分;

3、早晚自習在教室睡覺、看**、聽***、玩手機者每次扣1分。

(七)、寢室考核(10分);

1、寢室地面衛生不乾淨,每次扣2分;

2、寢室桌面張亂、物品擺放不齊、被子不疊者,每次扣1分;

3、在寢室內打牌、喝酒者,酌情扣2—5分,並上報;

4、發現寢室內有違禁物品者,每次扣3分,並上報;

5、在寢室內打架鬥毆者,酌情扣4-8分,並上報。

(八)、值班情況(10分):

1、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值日者,一次扣2分;

2、值日人員在值勤時,必須認真負責,違者扣1分;

3、值日人員遲到者扣0.5分;

4、值班負責人應做好記錄,記錄值班時得所做一切事情,並負責保管好辦公室得所有公共財物,如有其它部門借用辦公室的財務,必須做好記錄(借用部門、借用人、借用時間、歸還時間),如果損壞應做好相關記錄,違者扣2分;

5、值班人員嚴禁在辦公室吸菸、喝酒、打牌、嬉戲、打鬧等,盡量保持辦公室安靜,違者扣2分。

(九)嘉獎方面:

a、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或學生會出現重大問題必須向主席團匯報,能及時與主席團反映,視情況加2—5分;

b、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者,視其表現情況加1—5分;

c、對每次部門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並有一定突出成績者,加5分;

d、部門自行組織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的幹部加4分,幹事加2分;

e、一學期都有參加團委學生會組織的集體活動者,加5分;一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5分 ;

f、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加5分;

g、主席、副主席下達的任務能順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h、為學生會制訂好計畫或獻計獻策者,對其作出較大貢獻者每次加5—10分;

i、學生委員會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j、在班級中德育量化考核分達到100分者,學生會中加5分;

k、在職期間受到如下表彰或獲獎者:校級加5分/次, 區級加10分/次, 市級加15分/次,省級以上 20分/次;

其他各學生會幹部由系紀檢部牽頭考評,秘書部歸納總結評比,主席團監督,考核工作要認真公正,嚴格透明,考核結果向全體學生會幹部公布。

十、考核結果 :

將各項考核成績累加,總分在全體院學生會成員中排名靠後者,報團總支、學生處建議撤消其職務。高分者給予表揚。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和入黨的重要依據,並報送團總支備案,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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