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法律系學生幹部考核制度

2021-06-04 00:16:25 字數 3298 閱讀 8487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幹部管理的規範化,實現量化管理,加強對學生幹部的管理、監督和組織紀律性,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充分發揮廣大學生幹部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模範帶頭作用,使我係學生工作上乙個新的台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實行學生幹部考核制度,是對學生幹部實現規範化管理,量化學生幹部工作業績,提高工作熱情,提高學生幹部的工作能力、競爭意識和憂患意識,進而實現對學生幹部的全面有效考核的重要途徑,達到「以量化促提高,以考核評績效」的目的。

二、考核辦法

學生幹部綜合積分每月評定一次,期末做一次總考核,並在期末計算出每位學生幹部的考核積分。綜合積分總分為100分,其中,會議出席情況、工作態度及實績、宿舍管理、及績效延伸方面四項每月考核一次,滿分值分別為20分、50分、10分、10分,期末總積分為每月積分的平均值。文化課學習方面每期期末考核一次,滿分值為10分。

學生幹部年度所得積分即為以上四項積分總和。此制度由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落實,學生會主席、團總支副書記、自管會主席負責監督。

三、考核細則

(一)會議出席情況(20分)

會議遵循高效性、合理性、必要性的原則。所有學生幹部應自覺按要求參加校、院、班各級學生會議,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會議組織者書面請假,經允許後方可缺席。在會議期間,與會學生幹部不得以消極的態度應付討論和發言,與會學生幹部必須做好有關會議重點的記錄。

班級會議由班長負責記錄,院內會議由學生會或團總支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無故缺席達三次者,經指正,仍我行我素者勸其辭職,情節嚴重者予以撤職。同時,會議過程中所有與會人員務必保持良好的紀律,如有違犯,由會議主持人酌情扣分。

(二). 工作態度及實績(50分)

所有學生幹部應切實做好本職工作,配合其他學生幹部做好相關工作。務必在工作中保持責任心、愛心、細心和耐心,把「五觀」精神貫穿到工作中,即「大局觀」、「紀律觀」、「效率觀」、 「創新觀」和「務實觀」不怕苦畏難,不要求回報,能任勞任怨、服從大局,在同學和老師之間起到橋梁紐帶作用,在校園文化氛圍建設中起到骨幹作用,在同學中起到榜樣示範作用。

加分項:

①. 計畫的考核

1、各學生幹部要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和自己的職責制定本學期可行的工作計畫。工作計畫合理,清楚、務實、上進。(加8~10分)

2、各部在舉行活動前有具體的必要的計畫書,計畫書清楚、周密、可行(加6~8分)

3、各部依據計畫能夠積極認真完成,並取得良好效果者(加8~10分)

②.工作態度的考核

1、對工作認真負責,每次都能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者。(加8~10分)

2、積極向學生會建議申請,並成功組織開展活動者。(加8~10分)

3、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問題,使工作圓滿完成者。(加8~10分)

4、對學生會工作提出書面建設性、創新性建議並經主席團採納的。(加15~20分)

5、能夠積極認真協助其他部門工作的。(加6~8分)

6、積極組織或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且得到校、院肯定,收到良好效果的。(加6~8分)

7、勇於對學生會成員的違紀行為或不良表現據實進行揭發舉報者。(加8~10分)

③.工作總結的考核

1、學期期末,各學生幹部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上交個人小結(述職報告)乙份。內容簡潔、真實,寫出經驗與不足。(加6~8分)

2、大型活動完成後,各有關幹部應在一周內遞交部門總結,總結認真、深刻者。(加5~6分)

④.工作計畫的考核

1、在學期初,未上交本學期的計畫書者。(扣20分)

2、未能按計畫完成計畫內工作者(特殊原因需提出申請說明情況)(扣10分)

⑤.工作態度和作風的考核

1、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無故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帶來不良影響和後果者。扣10分。

2、不執行或消極對待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者。(扣20分)

3、在工作中出現較大失誤,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者。()

4、在綜合工作中不能團結其他部門人員,影響工作程序者。(扣15分)

5、在工作中推諉、拖拉、消極應付者。(扣15分)

6、工作無成績、無起色,引起同學們不滿或老師批評者。(扣20分)

7、思想不端正,作風不正派,行為不檢,有損學生幹部形象者。(扣20分)

8、不能團結其他同學做好工作者。(扣15分)

注:如有醉酒**、打架、考試作弊等違反校規校紀的立即開除。

⑥. 工作總結考核

1、每學期末,未上交本學期的工作總結(述職報告)者。(扣10分)

2、大型活動結束後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工作總結者。(扣8分)

規則:1、工作和活動加、扣分的申請書必須由部長級以上幹部(包括部長、班長、團支書)親自書寫並簽名。要寫明活動的時間、地點、事件,加(扣)分的原因,加(扣)分幹部人員的名單,及按評分細則要求寫明加(扣)分的分數。完成後及時上交辦公室,由辦公室評定、審核、收管、歸檔。

2、寫加(扣)分的學生幹部,要按評分細則要求評分,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給予嚴重警告並扣其考核分數處分。

3、在整個評分活動中,學生幹部以幹部身份參加組織活動,按標準考核,不分主要幹部和次要幹部。

4、辦公室將在主席的授權下確保各項考核的真實性,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考核工作。

5、群眾評議和檔案記錄將作為成績考核的一項依據。

此項打分採取層層負責制,系學生會主席、團總支副書記和自管會主席由系

團總支書記直接打分,副主席和部長、副部長由主席打分。

(三). 文化課學習方面(10分)

學生幹部首先必須是一名合格的學生,在學習成績方面應達到本專業中等以上水平,並在學習態度方面成為其他同學的表率。所有學生幹部必須明確終身學習的思想,必須明白協調工作和學習的能力本身就是鍛鍊的重要方面,而學習成績又影響到學生幹部的威信。此項打分主要考慮學生幹部在班級排名而定,獲得一等以上獎學金的為滿分,三等以上獎學金的為10—12分,班級半數以上為8—10分,倒數十名以前班級半數以下為5分,班級排名後十名的為0分,若出現不及格,則整個考核不合格,並考慮勸退或限期整改,若限期內仍無明顯改善,則予以撤職。

(四). 績效延伸(20分)

為了鼓勵各部在工作上進行創新,加強各部之間的協調能力,特制定績效延伸此項考核內容。績效延伸主要指學生幹部在考核月份內對我院學生會有突出貢獻的部外實績,以及能在工作上或制度上進行創新促進學生會工作程序的方法等。

為了加強學生幹部的責任心,加強本考核辦法的力度,另作補充規定如下:

1、對於期末總積分排名第一的學生幹部,其學年末綜評分將以滿分計算;對於期末總積分排名在前三名的學生幹部,將予以提前推選入黨。

2、對於學期末考核優秀的學生幹部推薦為學院優秀學生幹部。

3、在日常正常工作狀態下,各部門應積極、務實的做好各項工作。對於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將視其部門具體情況而定是否予以勸退或限期整改,若被要求限期整改,但在限期內無明顯改觀者予以撤職,對於學期末總考核不及格者將考慮予以堅決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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