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轉正管理制度

2021-03-03 21:16:57 字數 2790 閱讀 6018

轉正管理制度(試行)

第1章總則

1、目的

為規範員工試用轉正考核流程,確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規範、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試用期轉正新員工以及崗位異動轉正的考核。

3、相關人員的職責

3.1 被考核人所在部門的直接上級

擬定該部門員的專業考試試卷,並交乙份予人力資源部備檔。

收集被考核人員工作表現資訊、相關資料和記錄。

對被考核人進行初步審核,做出評價並提交上級主管複核。

3.2 所在部門的分管領導

負責部門主管級別員工的轉正初審考核。

參與員工試用期轉正鑑定。

3.3 人力資源部

收集被考核人員工作資訊,相關資料和記錄。

負責組織員工的轉正考核,參加考核會評工作。

整理、統計及彙總考核資料和資訊。

傳報、審核、審批與發布考核結果。

考核結論面談。

第2章轉正考核管理規定

1、員工試用期限

1.1新員工試用期原則上為2個月(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在連續工作50天後可以提出轉正申請。

1.2員工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自己或直接上級可以提前提出轉正申請,但試用期最短不得少於乙個月。

1.3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手續的辦理。

2、試用期轉正條件

2.1 符合崗位任職資格要求,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2.2 通過直接上級和分管領導的考核,經管理中心審核合格。

2.3 認同公司企業文化,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態度、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試用期間沒有因出現個人故意行為和重大失職行為而受到嚴重懲罰。

2.4銷售系統類人員須完成相應的業績考核指標,具體指標見銷售系統人員考核標準。如情況特殊,無法完成指標,由管理中心、營銷中心、總經理組成討論組,共同商討是否可破格轉正。

2.5 符合以上條件者方可辦理轉正手續。

3、轉正考核時間規定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試用期間滿50天後可以提出轉正申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考核。各考核部門和人員應在員工提出轉正申請10個工作日內(最遲不能超過員工的試用期最後一日)完成所有考核專案,並作出考核決定。

4、轉正考核形式

採取上級主管考核評價和轉正考試兩種形式。

5、轉正考核權重劃分

5.1 轉正考核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5.2 基礎類人員的總成績為自評、直接上級評價、專業考試成績三項。其權重比例為:自評20%、直接上級評價70%、專業考試分數10%。

5.3 主管及以上人員總成績為自評、直接上級評價、管理中心評價三項。其權重比例為:自評20%、直接上級評價60%、管理中心評價20%。

6、考核成績結果的運用

6.1 考核分在85-100分(含)的可提前轉正,試用期不少於1個月;

6.2 考核分在70-84分(含)的試用期不少於2個月轉正;

6.3 考核分在60-79分(含)的試用期須延長至3個月轉正;

6.4 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不再試用,立即辭退。

第3章轉正考核流程

1、轉正考核通知

1.1 人力資源部於每月10日前統計出當月可轉正人員名單。

1.2 人力資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傳達給被考核人員,並安排進行專業考試。此工作須在每月12日之前完成。

2、填寫轉正相關**

2.1 被考核人員收到通知後須填寫《轉正申請表》、《員工轉正考核表》、《新員工試用期自評表》,交至部門負責人處。

2.2 此工作須在每月14日之前完成。

3、被考核人上級進行考核評價

3.1部門負責人複核員工**填寫的完整情況後,簽署相關意見後交至分管領導處審核並簽字確認。

3.2 此工作須在每月16日之前完成。

4、管理中心負責人進行考核評價

4.1 被考核人部門負責人將《轉正申請表》、《員工轉正考核表》、《新員工試用期自評表》、專業考試試卷及分數一同交予人力資源部。

4.2 由管理中心負責人在《員工轉正考核表》相關位置填寫分數後,根據所交資料及分數的權重,計算出最終考核結果,在《員工轉正考核表》及《轉正申請表》填寫相關意見。按相關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得出最終考核結果,最後備案。

4.3 此工作須在每月25日之前完成。

4.4 轉正考核結果須在次月6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工資核算人員處核算工資。6日以後報送的將延遲在次月工資中補發。

5、考核結果通知與考核面談

正式考核結論形成後,人力資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傳達給當事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將在2個工作日內安排與被考核人進行考核結論面談。

第4章操作管理規定

1、未按時間要求提交轉正資料,導致轉正延誤者,人力資源部不擔負任何責任。

2、人力資源部在辦理員工轉正考核的過程中,若發現申請人不符合轉正要求,將不予辦理轉正考核手續,並追究部門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3、各級考核人員應嚴格把關,對申請人試用期間的表現進行客觀評價,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出,予以降職一級處理。

4、有許可權建議薪資調整(加薪、降薪)的高階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本管理辦法的條款進行考核操作。

第5章附則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解釋、修訂與實施。

2、本制度經總裁審批後,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3、附件:

3.1轉正流程圖

3.2員工轉正申請表

3.3 新員工試用期自評表

3.4 員工轉正考核表(基層員工類)

3.5 員工轉正考核表(管理類)

附件1轉正管理流程

附件2轉正申請表

附件3新員工試用期自評表

附件4員工轉正考核表(非銷售系統基層員工類)

附件5員工轉正考核表(管理類)

新員工轉正管理制度

員工轉正管理辦法 一 總則 1 目的 為規範員工試用轉正考核流程,確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規範 有效 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試用期轉正新員工的考核。二 轉正考核管理規定 1 員工試用期限 1.1新員工試用期原則上為1 3個月 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在期限屆滿前10天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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