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職工工作量化考核管理方案

2021-03-04 05:40:28 字數 4883 閱讀 778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民主管理,進一步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等方面予以公開、公正、科學、規範地進行考核與評定,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推動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量化考核管理方案(總分100分)。

一、關於「德」的考核(10分)

以「德」為首,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是每位教職工上崗執教的先決條件。每位教職工的基礎分為9分,按以下方法考核量化(每月計算):

(一)基本環節

1、認真學習黨的教育理論、政策、法律。積極、認真參加集體學習,並能認真做好筆記和心得體會。

2、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按時參加公升旗儀式、學校集會,當月無遲到、早退、缺席。

3、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並能保質保量完成。

4、遵紀守法、為人師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執教,無違法亂紀現象。

5、顧全大局,注重協同,教書育人,面向全體學生。

(二)獎勵與加分

1、當月獲國家、省、市、縣和校級表彰獎勵的「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範」「 優秀教師」「優秀教研組長」「優秀班主任」「 先進教育工作者」「先進德育工作者」等,分別獎勵0.5、0.4、0.

3、0.2、0.1分。

2、當月被評為國家、省、市、縣和校級先進班集體的,班主任分別獎勵0.5、0.4、0.3、0.2、0.1分。

3、當月被學校評為先進處、室、教研組的,所在部門負責人獎勵0.2分,成員獎勵0.1分。

4、當月在學校各類大型活動中(運動會、軍訓、社會實踐等)表現突出且受到學校表彰獎勵的班級,班主任獎勵0.1分。

5、為保護學校、教職工、學生財產和人身安全,見義勇為者,當月受學校或上級表彰的,每次獎勵0.5分。

6、所提合理化建議並被學校採納產生較大經濟或社會效益者當月獎0.5分,具體由校務委員會研究決定。

(三)扣減和處罰

1、凡公升旗儀式、教職工會、晨會、政治學習、黨員會、班主任會等集體活動未出勤且未請假者每次分別扣0.3分,請假者(公假除外)每次分別扣除0.1分。

2、不安心執教,學生和家長反映強烈者扣0.3分。

3、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的扣5分,並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年底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4、違反計畫生育的扣3分(雙職工分別扣減),並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年底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5、參與賭博或工作時間玩牌、打麻將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6、上班時間玩遊戲、聊天(**)、看電影(學習除外)等扣1分。

7、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後果的,除承擔相關責任外,扣5分,並對相關科任老師及教職工實行一票否決,本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8、所帶班級學生在校出現大型不安全事故或不服從排程管理的,除承擔相關責任外,對班主任扣5分,並實行一票否決,本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9、違規違紀被上級和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一次扣5分。

10、不服從工作安排、無理取鬧者,一次扣5分。

11、在校園或公眾場所說髒話、打架鬥毆者一次扣2分。

二、關於「能」的考核(20分)

每位教職工「能力」部分的基礎分為18分,從以下方面量化考核(每月計算):

(一)基本環節

1、教學人員任課達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工作量計18分;任課不達標準(一般不超過標準課時量的1/2,超過部分按實際超量方法計算,同後所述),但在學校處室擔任處室工作視為滿工作量計18分;任課不達標準且沒有兼職按18-18/標準課時量*不滿課時量節數計分;任課超量則按18+18/標準課時量*超課節數計分。

2、非教學人員能按要求正常上班的按滿工作量計18分;

3、校務委員按要求兼課的視為滿工作量計18分,未按規定兼課的計為17分(校長除外)。

(二)加分與扣分:

學校鼓勵綜合能力強的教師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承擔其它教育教學或管理工作任務,並予以獎勵。

1、承擔滿工作量並擔任校務委員、黨支部委員、工會委員、黨小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班主任等每月加0.5分(若有多個兼職,累計記分);

2、教師獲國家、省、市、縣和學校「教學能手」、「名師」、「骨幹教師」等榮譽稱號當月分別加0.5、0.4、0.3、0.2、0.1分;

3、教學、教改、科研、管理**、課件等在縣、市、省級及國家級正規刊物上發表或獲獎的,當月每篇加0.2分;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級各模擬賽獲獎當月每次加0.2分(不論級別);

4、由教研處安排參與各級課題研究工作每月加0.2分;結題當月被評為合格以上等次,參與人員每人加0.5分,未結題或不合格者此項不加分;非教研處安排不加分。

由教研處安排參與繼續教育培訓授課教師當月每次加0.2分;

5、教師承擔滿工作量且擔任解說、接待、校刊編輯等額外工作每次加0.2分。

6、教職工稿件被校刊《紫藤花》選用當月每篇加0.2分;

7、教職工所負責的班、組、處、室等出現較大責任事故的除追究有關責任外當月扣0.5分。

三、關於「勤」的考核(10分)

以「勤」為本,每位教職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課、輔導、下班,按時上下班,積極參加校內外活動,堅持出滿勤。教職工基礎分:9分

(一)基本環節

當月無事假、會假、病假及其它無故耽誤(公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按時上課(上班)、輔導、下班,計9分;

(二)獎勵與扣分:

1、****按學校有關規定(上午、下午第一節、最後一節有課可不錄指紋;教職工每週可4次不錄指紋;因病等特殊情況經校長審核批准可不錄指紋,但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書面申請)減除相應次數後,不扣分;當月減除規定相應次數後,每缺一次扣0.5分;

2、全學期所請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未超過學校規定時間不扣分,超過規定時間,有請假(補假)手續,每超一天扣減0.2分,無請假(補假)手續,每超一天扣0.5分;

3、無故缺勤,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每天扣3分;

4、凡教職工需要調課,或委託他人帶課,須向教務處報告,申明理由,否則,以無故耽誤論處,每節課扣0.2分;

5、所請病假,有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且履行請假手續,在相應時間內不予扣分,超過20天,考勤以零分計;

6、公假、函授或外出學習超過請假時間,每天扣0.5分;

7、其他規定:

(1)請假按天數扣發下月相應的伙食補貼;

(2)因特殊情況請長假(病假或事假,2個月以上)須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不參加量化考核,並按請假實際月數扣發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30%部分,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四、關於「績」的考核(60分)

(一)對高考科目教師的考核(基礎分:54分):

1、認真制定並按時上交學期教學工作計畫,並被評定為「合格」的計1分。(期初當月計分)

2、學期末認真撰寫教學總結並按時上交,並被評定為「合格」的計1分。(期末當月計分)

3、教案(基礎分5分,每月計算):

任課教師要按照教學常規要求認真備課。每月由各教研組(備課組)評定、學校認定為優秀的計6分,合格的計5分,基本合格計3分,「不合格」的計0分,每缺一課時備課扣0.5分。

4、作業批改(基礎分5分,每月計算)

(1)作業批改次數最低標準

語文:大作文2次/月,小作文或其它作業1次/周;英語:寫作2次/月,單詞聽寫2次/周,其它作業每週1次;數學:

12次/月;物理:8次/月;化學:8次/月;生物:

6次/月;政治:8次/月;歷史:8次/月;地理:

8次/月。

(2)次數計算辦法

單元測試試卷每批閱一次折算作業3次。語文、英語兩科的單元測試中若有作文或寫作,可另計算作文或寫作一次。月考、期中、期末考試的試卷批閱不計算在作業次數中。

(3)計分辦法

經檢查被評為優秀計6分,達到規定次數及其以上的計5分,達到規定次數一半以上的記3分,達不到規定次數一半的,記0分。帶多個班的按所帶班級數的平均次數計算。

5、學生評教(每次滿分4分):每學期進行兩次學生評教。按每次實際評教分數計算。

兩次平均分為該學期得分,兩學期分數之和為該年度得分。(學評教當月計分,具體計算由教務處制定細則)。

6、認真上課和參加教學業務有關活動。(滿分10分)

按以下列情況進行量化:

(1)無缺課缺席者基礎分:9分。

(2)無故缺課1節扣2分;無故缺早、晚自習輔導1節扣1分;

(3)無故缺席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科研會、繼續教育培訓、考務培訓會、教研會、教研組長會等活動一次扣0.5分;

(4)遲到、早退1次扣0.2分。

(5)服從臨時代課安排並認真上課,一節計0.2分,累計計算。

7、課堂秩序及紀律管理。(由值日組或教務處抽查記錄,滿分5分)

(1)教師基礎分5分:課堂紀律好,學生精神狀態好。

(2)學生上課睡覺1人次扣0.1分;上課睡覺10人次以上則該項為0分。

(3)學生上課玩手機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1人次扣0.2分;3人次以上則該項為0分。

8、教學效果:教學成績(由教務處考核,按每月月考,滿分30分)。

(1)考核內容:按相對優秀人數、相對及格人數和平均分三項分別計分。

(2)計分方法:同年級同學科分層次考核。

相對優秀人數:10分

按同一層次學生總人數的30%作為該層次優秀總人數。教師所任教班級在相應層次相對優秀人數排名為第一等次記10分,第二等次記8分,第三等次及以下記6分。(教務處根據實際情況按一定比例劃定不同等次班級數)

相對及格人數:6分

按同一層次學生總人數的60%作為該層次及格人數。教師所任教班級在相應層次相對及格人數排名為第一等次記10分,排名為第二等次者8分,第三等次及以下記6分。

平均分:10分

同一層次各班按該科的前80%人數計算平均分。將同一層次不同班級的平均分進行排名,第一名記10分,與第一名的平均分相差3分以內記8分,相差3分—5分以內記6分,相差5分以上記4分,低於下一層次的最高分扣2分。

(二)對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基礎分:54分):

1、認真制定並按時上交學期教學工作計畫,並被評定為「合格」的計1分。(期初當月計分)

2、學期末認真撰寫教學總結並按時上交,並被評定為「合格」的計1分。(期末當月計分)

3、教案:(基礎分10分,每月計算)

任課教師要按照教學常規要求認真備課。每月由各教研組(備課組)評定、學校認定為優秀的計12分,合格的計10分,基本合格計6分,「不合格」的計0分,每缺一課時備課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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