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城人才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2021-03-03 21:02:54 字數 3660 閱讀 868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人才招聘與錄用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招聘與錄用堅持「任人唯賢、公開選聘、擇優錄用」 原則。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人才招聘錄用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四條各部門有人員需求時,須填報《人員需求審批表》,經業務分管領導確認,公司綜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領導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在公司內部不能調配的情況下,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對外招聘。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對外招聘,可通過人才資訊庫選擇推薦或集中對外招聘兩種途徑進行,集中對外招聘須由綜合管理部制訂招聘計畫,明確招聘的時間、渠道、任職資格、人數及成本預算等。一般情況下,公司招聘的員工最低學歷要求為大專,主管及以上職位最低學歷為本科。

第六條招聘計畫獲准後,綜合管理部通過職業介紹中心、**、網際網路、員工推薦、學校及獵頭公司等渠道組織實施招聘。

第七條應聘資料可通過電子郵件、郵寄、現場交遞等形式收集。應聘人員的個人資料一般包括身份證、學歷證及職稱證等影印件,個人簡歷、近期免冠證件照等。綜合管理部進行初步篩選,以確定筆試人選。

資料初選主要考察學歷、職稱、年齡、工作經歷等是否達到基本要求。

第八條應聘人員應填寫《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綜合管理部根據不同崗位和專業,原則上統一組織筆試,並組織公司各部門專業人員組成考評小組進行閱卷工作,將考試成績進行彙總。

第九條對於通過考評小組認可的筆試者,綜合管理部應將其《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及試卷報用人部門負責人及人事分管領導審核,以確定面試人選。對於筆試不合格者,綜合管理部應及時辭謝。

第十條面試一般情況下需集體進行,面試評價小組成員主要包括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用人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人事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等。每個成員須填寫《面試人員評價表》,分別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表達能力、形象氣質等做出評價,並經集體討論後填寫《面試評價小組意見彙總表》,得出面試結果。

第十一條根據面試結果,綜合管理部組織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對於不錄用人員,綜合管理部應及時辭謝並視情況將其納入公司人才資訊庫。

第十二條綜合管理部應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資格及證書審核、人員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單位工作表現等。

第十三條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可按照公司錄用審批許可權逐級審批,確定錄用人選。

第十四條對於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招聘,須事先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審批表》,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公司對於突破編制的招聘,須報綠城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三章人員背景核查

第十六條工作內容及程式

1.綜合管理部須對應聘人員工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基本資料進行核對和查實。對財務及資金管理、審計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裝置採購、人力資源管理、**維護及資訊系統管理等特殊崗位,以及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級人員,還須對工作經歷、離職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現等進行專項背景核查。

2.專項背景核查原則上應在應聘人面試通過後,正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前進行。應聘人已宣告要求延後核查,以及在錄用報批前較難核實的內容,可在試用期間補充核查,但須在轉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內容。

3.專項背景核查的主要內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證、家庭情況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聯絡和確認家屬以及核對本人身份證等形式進行核查。

(2)學歷及相關證書的核查。包括畢業學校、專業、畢業時間及各類證書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網路核查或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核查。

(3)工作經歷及離職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單位、崗位、工作時間及離職原因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外調、聯絡其人事部門進行核對和了解,以及借助社會資源側面核實等。其中,對於離職原因的核查,應重點考查此前兩家單位的離職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現核查。包括上下級關係、同事關係,以及為人處事、行為特點等,主要通過正式聯絡單位人事部門進行了解或借助社會資源側面核實等。

第十七條第十六條中第3項所指背景核查內容中,若(1)-(3)項核查屬實,第(4)項內容較難獲得資訊,但對應聘人的面試評價良好的,可辦理錄用,但須由綜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門在試用期間重點關注其作風和品行,並繼續側面補充核查第(4)項內容。

第十八條第十六條中第3項所指的背景核查內容中,若核實(1)-(3)項內容有較大偏差,有虛假、偽造嫌疑,或在對第(4)內容的核查時存有重大疑問、疑點的,應暫緩錄用或不予錄用。

第十九條通過試用期補充核查,若有品行疑問,工作表現不佳,以及主要事實有偏差的,應不予轉正。

第二十條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用人部門進行輔助核查。綜合管理部主要通過《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中已提供的線索進行正面核查,並輔以其他社會關係的側面核查,用人部門主要通過其他社會關係進行輔助核查。

第二十一條綜合管理部對應聘人員的專項背景核查,須填寫《應聘人員專項背景核查記錄》,並作為錄用報批的基本材料。試用期補充核查情況,應在轉正報批時予以說明。

第四章人才錄用

第二十二條人員錄用審批的許可權為:

1.部門經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門副經理)的錄用和任命,經集團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同意後,由總經理審批並聘任,其餘人員的錄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並聘任。

2.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錄用和任命,須經公司經營班子討論通過,並報集團公司審批後,再按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

第二十三條人員錄用審批流程

綜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後,對擬錄用人員,應填製《員工錄用審批表》進行逐級審批。在《員工錄用審批表》中應明確新員工輔導員人選、錄用人員的試用崗位、試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錄用通知與體檢

擬錄用人員審批通過後,綜合管理部應及時通知錄用人員、並組織錄用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通過人員及時發放《錄用通知書》,確定報到時間,提醒錄用人員報道時應攜帶的資料;對在體檢中發現有重大疾病或傳染病等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人員,綜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釋工作。

第二十五條新員工報到

新員工報到當日,綜合管理部應及時向用人單位填發《新員工入職通知書》,並配合用人單位負責人、新員工輔導員和新員工進行入職談話。

第二十六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在轉正前須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主要了解公司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員工行為規範、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崗位職責和業務知識等,具體按公司《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新員工試用與轉正

(一)新員工試用

1. 新員工試用期期限根據應聘人員情況按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2. 新員工試用期間,新員工輔導員需按照《新員工輔導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新員工進行入職輔導。

3.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有突出表現的,用人單位可建議提前轉正。

4.如新員工在試用期沒有達到或不符合轉正要求,用人單位可向綜合管理部建議延長試用期或中止試用。

新員工在試用期內,須參加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的新員工培訓。主要了解公司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員工行為規範、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崗位職責和業務知識等,具體按《新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新員工轉正

1.綜合管理部在員工試用期滿一周前將《員工轉正審批表》發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負責人應及時會同綜合管理部對新員工進行考核及面談。

2.新員工符合轉正要求的,由綜合管路裡填寫《員工轉正審批表》,在員工《員工轉正審批表》中應明確新員工轉正後的崗位、職位及年薪等,並和《新員工輔導員手冊》一起交由綜合管理部逐級報批。

3.經批准後,綜合管理部予以辦理轉正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人員需求審批表

填報部門填報日期: 年月日

說明:本表適用於部門經理及以下職級人員

杭州綠城置業****

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

應聘人員背景核查報告

被核查人姓名應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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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建立公平 公正 公開且有效率的人力資源招聘錄用規範,促使本公司可以選獲優秀人才,提高員工素質,以適應企業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訂本制度。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管理工作。3.管理原則 3.1 責任分解原則 在篩選應聘人員的過程中,人事行政部與用人部門根據各自優勢在審核內容上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