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條例

2023-01-07 22:15:08 字數 3259 閱讀 8435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資產處置行為,增強資產處置透明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防範道德風險,促進資產公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處置不良資產,最大限度提高資產處置收益,減少損失,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範圍為經***批准成立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處置承繼的金融資產,以及匯達資產託管有限責任公司處置金融資產時的處置公告,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公告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公告資訊應面向社會,確保及時、有效、真實、完整。

第四條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公告適用的資產範圍為資產公司收購(含附帶無償劃轉,下同)的各類不良資產及依法享有處置權的其他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產:

(一)債權類資產:資產公司收購的不良貸款及相應利息;

(二)股權類資產:資產公司持有的債轉股企業股權,通過資產置換、資產抵債等其他方式持有的各類企業股權;

(三)實物類資產:資產公司擁有所有權及依法享有處分權的各種實物資產,包括以物抵債實物資產、處置抵(質)押貸款等收回的實物資產等;

(四)其他權益類資產:無形資產等。

第五條資產公司接受委託代為處置的資產,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委託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六條資產處置公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資產狀態描述,包括資產的名稱、種類、所在地、標的金額、數量、涉及的抵押、擔保及其他情況等;

(二)資產處置的意思表示;

(三)提請對資產處置專案徵詢或異議的意思表示,徵詢或異議的有效期限;

(四)對交易物件資格和交易條件的要求;

(五)聯絡人及****;

(六)對排斥、阻撓徵詢或異議的舉報方式;

(七)公告發布的日期及有效期限;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七條按照本辦法屬於公告範圍內的資產,在未形成資產處置方案前,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據第六條第1款的要求將資產基本情況逐項置於資產公司對外**,以便社會查閱。

第八條按照本辦法屬於公告範圍內的資產,在形成資產處置方案後,資產處置公告應採取**公告和報紙公告兩種形式:

(一)**公告。擬處置專案(含單項處置和打包處置,下同), 除另有規定外,均應在資產公司審核處置方案前,在公司對外**發布處置公告。其中:

——資產處置標的(即截至公告前最近乙個結息日的資產整體賬面價值,下同)在1000萬元(含)以下的處置專案, 只需在公司對外**發布處置公告,不需進行報紙公告。

——**公告的內容。單個專案的**公告遵循上述第六條有關規定;打包處置專案除對資產包中每個專案進行公告外,還應在公告中對資產包作總體介紹,披露資產包的戶數、金額、資產形態、債務分布地區,投資者向債權人了解債權具體情況的途徑和方法等。

——資產公司應將**公告的網頁截圖列印成紙質檔案,存入資產處置檔案,作為資產處置方案的附件備查;並將**公告的電子文件作為系統備份檔案無限期儲存。

(二)報紙公告。對資產處置標的超過1000萬元的處置專案,除在公司對外**發布處置公告外,還應當在相應級別的報紙上進行公告。其中:

——資產處置標的在1000萬元—5000萬元(含)的處置專案,在資產所在地的地市級(含)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類或綜合類報紙進行公告。資產處置標的超過5000萬元的處置專案,在資產所在地的省級(含)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類或綜合類報紙進行公告。

——報紙公告的內容。單個專案的報紙公告遵循上述第六條有關規定;資產包專案的報紙公告可僅公告資產包總體情況,但應在公告中註明「請投資者登入資產公司對外**查詢或與資產公司有關部門接洽查詢」等類似字樣,以便投資者了解單個專案情況。跨行政區域的資產包原則上應在較其屬地高一級公開發行量最大的經濟類或綜合類報紙上公告。

——資產公司應將報紙公告的影印件存入資產處置檔案,作為資產處置方案的附件備查。

第九條資產處置公告應當遵循如下時間期限規定:

(一)資產處置標的在1000萬元(含)以下的處置專案,應在資產處置審核機構審核日至少7個工作日前刊登公告;

(二)資產處置標的在1000萬元—5000萬元(含)的處置專案,應在資產處置審核機構審核日至少10個工作日前刊登公告;

(三)資產處置標的在5000萬元—10000萬元(含)的處置專案,應在資產處置審核機構審核日至少15個工作日前刊登公告;

(四)資產處置標的超過10000萬元的處置專案,應在資產處置審核機構審核日至少20個工作日前刊登公告。

對分別採取**公告和報紙公告兩種形式進行公告的資產處置標的,應以時間較遲的公告發布日期計算公告期限。

第十條以拍賣、招投標等競價方式處置資產時,須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公告。公告內容可比照上述第六條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在訴訟過程中,債務人自覺履行法院判決或通過強制執行方式結案的處置專案,以及依法破產終結的處置專案,可不按照本辦法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以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宜公開轉讓的處置專案,可不按照本辦法進行公告:

(一)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專案;

(二)經***批准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畫的國有企業專案;

(三)***批准的債轉股專案原股東用債轉股企業所得稅返還回購資產公司持有的債轉股企業股權;

(四)經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的,國防、軍工等涉及****和敏感資訊的專案,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不宜公開的專案。

第十三條資產公司應建立資產處置公告的制定、發布等內部工作程式,指定資產處置公告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確保公告工作規範、有序。資產公司應對資產處置公告的**選擇、發布形式等嚴格審查把關,並應將選擇確定的發布資產處置公告的**報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和各地銀監局備案。

第十四條資產公司按資產處置管理規定審核資產處置方案時,**公告的網頁截圖列印件和報紙公告的影印件應作為附件與方案一併提交資產處置審核機構審核。

第十五條資產公司資產處置部門應結合公告反饋情況,完善和優化資產處置方案。資產處置審核機構發現公告情況有可能對資產處置產生重大影響的,應敦促資產處置部門進一步尋求更為合理的資產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依照本辦法已公告的資產處置專案,變更處置方案時,如公告內容不發生變動,原則上可不重新公告;如公告的資產包方案增加專案的,則應在資產處置審核機構審核日至少5個工作日前刊登補充公告,補充公告的內容應包括資產包內有關專案及金額的增加等情況;公告的資產包方案減少專案的,不需進行補充公告。

第十七條資產公司應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資產處置公告檔案管理。有關資產處置公告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必須記錄真實,留存完整。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公告活動,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條件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徵詢或異議,不得阻撓或者隱瞞社會公眾的舉報。

資產公司必須抵制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對資產公司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干擾,並就干擾行為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金融資產小結

第三章金融資產 第一節金融資產的概念和分類 第二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第三節持有至到期投資 第四節貸款和應收款項 第五節可供 金融資產 第六節金融資產減值 第七節金融資產轉移 例題1 關於金融資產的重分類,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比較

內容初始計量 交易性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 按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計量 可供 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按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確 投資 按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確 投資 借 可供 金融資產 成本 公允價值 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 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 銀行存...

金融資產分錄小結

交易性金融資產 1 取得時 借 交易性金融資產 成本 應收股利 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投資收益 相關交易費用 貸 銀行存款 2 收到股利 借 銀行存款 貸 應收股利 3 公允價值變動時 借 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貸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如為價值 則做相反分錄 4 時 借 銀行存款 實得價款 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