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首飾
試用期員工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了規範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管理,使新員工能夠盡快地融入公司和崗位,熟悉工作環境、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管理制度,便於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為公司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人才支援,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中的試用期員工,是指除一線操作工外,通過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內部競聘,新入職處於試用期內的員工,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
三、試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職的員工,都要進行試用考察,通過試用,對員工的適崗能力和素質進行考核。
3.2員工的試用期,是指員工從通過入職培訓考核之日起,至轉為公司正式員工之日止,稱為員工的試用期。
3.3員工在接受入職培訓期間,不算試用期,此期間的工資,按照每天30元,根據培訓出勤情況核發。
3.4員工的試用期限,根據崗位職級的不同而不同,具體規定為:
(1)對於內聘職員,試用期一般為1個月,最長不超過3個月。
(2)對於部門職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4個月。
(3)對於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5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提前轉正:
4.1在規定的試用期內,員工可以填寫《提前轉正申請表》,申請提前結束試用期。對於員工提出的提前轉正申請,其上級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需根據員工的具體工作表現,逐級嚴格審核,最後提報總經理審批。
4.2人力資源部在審核時,要求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提前轉正:
(1) 公司規章制度培訓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2) 崗位工作規範培訓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3) 崗位工作技能素質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4) 試用期內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發生。
4.3為嚴格規範試用期,對於提前轉正,人力資源部特作如下限定:
(1)內聘員工試用期不得低於1個月;
(2)部門職員試用期不得低於2個月;
(3)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不得低於3個月。
五、試用期的培訓:
5.1 同一批入職的新員工人數超過5人的,由人力資源組織,進行集中的培訓;低於5人的,可以單獨做簡單的入職培訓,然後在乙個月內,在人力資源的組織下,集中做一次入職培訓。
5.2 新員工的試用期培訓,按照《藍天首飾培訓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實施。部門應配合人力資源部門,共同做好新員工的培訓工作。
5.3入職培訓期間,行政人事部負責員工培訓教材的發放、保管、**,以及培訓滿意度調查和培訓考試工作。
六、新員工轉正:
6.1新員工轉正由員工自己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經上級領導審核通過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6.2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試用期的培訓考核成績,綜合部門對員工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對公司和崗位適應狀況,以及員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規範等表現,對新員工的轉正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報總經理審批。
6.3如有必要,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的轉正薪資進行調整,與部門領導和員工溝通後,提交總經理審核。
6.4 對於因各種原因沒有通過轉正審核的員工,可以根據情況,填寫《新員工試用期延長申請表》,在原崗位繼續試用,但最長不得超過規定期限,否則辭退。
七、新員工的試用期考核;
7.1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員工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與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認同程度,依據的是崗位對員工的能力素質要求。
7.2 員工的試用期考核,主要採用定性主觀評價和量化業績指標的方式,由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共同負責。具體考核內容,詳見《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7.3 員工如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向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逐級申訴,直至分管副總。對於特殊崗位的員工,如有必要,則實行特殊的考核方式,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7.4 新員工的試用期考核,實行月度考核。除公司考核外,新員工每個月需提交乙份工作總結,與《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一同存檔。
八、試用期待遇:
8.1原則上,試用期員工的工資為轉正後崗位工資的80%。對於重要、關鍵的崗位或者是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工資實行延期支付的方式,即確定試用期工資後,實際發放時不全額發放,而是只發放部分工資,差額部分待轉正後逐月予以補足。
具體由人力資源部與員工溝通確定後,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8.2還沒有取得畢業證,在公司內頂崗實習的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統稱為實習生,工作期間統稱為實習期,實習期間不核發工資,但是可以給予實習補助,具體數額另行規定。
對於雖然還沒有畢業的,但是實際全職工作的應屆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的,則不再有實習期,而直接轉入試用期。
8.3 應屆畢業生畢業前在公司實習的時間,畢業後實習期可以轉換為試用期。如實習期達到或者超過試用期時間,則不再重新計算試用期,可以直接申請轉正。
如實習期不足規定的試用期限,則必須補足試用期限後方可轉正。
8.4 處於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享受公司的節假福利。如有特殊情況,則特殊處理,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九、試用期員工的辭退、辭職:
9.1 員工在試用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1)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形象和集體利益;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能力素質達不到崗位要求;
(4)沒有通過培訓考核最低要求;
(5)試用期考核不達標的。
9.2 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辭職的,需提前7天填寫《離職申請單》,交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逐級審核通過後,辦理離職手續,具體按照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9.3 沒有通過公司試用期考核,被公司辭退的員工,工資中的差額部分,原則上不予以返還。
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
一 員工錄用管理控制程式 一 目的 為規範員工錄用程式,及時辦理員工入職手續,保證公司各部門 各崗位能及時 有效地補充到所需要的人才,使其促進公司得以更快地發展,特制定本控制程式。二 適用範圍 本控制程式適用於公司所有新員工。三 員工錄用通知 1.通過筆試 面試等環節的選拔,經公司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
試用期員工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目的 為保證錄用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及行為規範,特制定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細則。2.適用範圍 公司新招聘進來的員工 3.錄用標準 1 身體健康,工作態度端正。2 德才兼備,任人唯賢 3 學歷要求 本科及以上學歷者,佔 大專學歷者,佔 職業高中 中專及同等學歷者,佔 4...
試用期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公司文化,同時明確員工在試用期期間人力資源部門 所在部門負責人和新員工本人的職責,加強試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的員工都要進行新崗位試用期考察 公司內部崗位調動人員視情況需要試用的,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共同商議制定其新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