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試用期考核辦法

2022-12-14 12:33:05 字數 1373 閱讀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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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二條:新員工的職業道德、文化素質、職業潛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員工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第三條:考核原則:

1、重能力、重潛力,業績為輔**核條件。

2、考核內容可以依據<內部員工考核辦法>的考核內容,但標準可以放寬。3、考核標準盡可能量化。

第四條:考核期限一般為三個月,不合格者再延長一至三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乙個月考核期。

第五條:考核實行打分制,滿分為100分,依據考核內容及標準給分,人事部門給分滿分40分,被考核員工所在部門給分滿分40分,綜合評價滿分20分(由人事部、總經理評議)。第二章考核內容及標準

第六條: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習、掌握、執**況,滿分15分。2、eq測定,滿分5分。

3、職業定位及潛力測評,滿分20分。4、職業素質測評,滿分10分。

第七條:由試用部門或總經理考核的內容及標準1、基本實際工作能力,5分。

2、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執**況,10分。3、進入工作狀況的時間(快慢)、程度,10分。4、與同事工作的配合情況,10分。

5、工作積極性,5分。第八條:綜合測評內容及標準

1、個人的試用期工作總結及建議、看法,5分。2、人事部、試用部門(或總經理)的綜合印象,5分。

3、工作業績能否達到基本標準,5分。4、其他有關同事的意見。第三章考核流程及處理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後由人事部進行培訓、考核,以十天為宜,考核結果計錄在案。

第十條:轉入試用部門,部門或總經理隨時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有事實有依據並本人確認)轉入人事部記錄在案。

第十一條:考核期結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員工寫總結,並同時對其有關同事進行調查並作筆錄。由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同要詳實有依據,同時收集工作業績資料。

第十二條:考核期結束當天或人事部門安排,總經理、人事部、試用部門與被考核員工面談,並於會談後三天內彙總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第十三條:

1、考核成績達到80分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2、成績達70分不足80分者,延長試用期乙個月。3、成績達60分不足70分者,延長試用期二個月。

4、成績達50分不足60分者,延長試用期三個月。5、成績在5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係(辭退)。

6、考核成績達90分以上者,補發乙個月轉正工資與試用期工資的差額。考核成績達95分以上者,補發二個月差額。

7、試用期最多六個月,六個月的考核為最終考核,不足80分者,給予辭退。第十四條、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條、本制度生效日期為年月日。

------公司人事部

公司員工試用期考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 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第二條 新員工的職業道德 文化素質 職業潛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員工的業務技能 業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務技能 業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第三條 考核原則 1 重能力 重潛力,業績為輔 核條件。2 考核內容可以依據 內部員工考核辦法 ...

員工試用期考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完善現有的考評體系,明確公司的價值導向,不斷增強 公司的整體核心力。通過對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忠誠度 執行力 組織協調能力 業務能力 專業素質等各方面進行考核,充分了解該員工的復合度 穩定性。達到優勝劣汰的目的,不斷提高試用期員工的轉正質量,降低人員流失率,保證員工隊伍的穩...

試用期考核辦法

一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員工試用期考核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辦法。二 本辦法適用於全體試用期員工,原則上實行逐級考核,由被考核人的部門負責人直接考核 遞交人力資源部及總裁辦審核並簽署意見。三 試用期考核時間安排及相關規定 1.員工試用期視 勞動合同 簽訂年限而定,符合相關 勞動法 規定,試用期內如遇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