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辦法

2021-03-03 22:43:08 字數 2527 閱讀 289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科室新進員工試用期的轉正管理工作,加強試用期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公升試用期員工的服務與管理品質,特根據《太平人壽保險****新進員工入司及試用期管理規定》,補充制定《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太平人壽四川分公司運營客服櫃面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管理工作。

第三條新進員工試用期的轉正申請工作由指導人、培訓崗、室主任共同負責。

第二章試用期指導

第四條新進員工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算。

第五條為使新進員工在試用期盡快了解公司各項工作要求,發揮潛能,科室將遵循「1+1」模式,實行新進員工指導人管理制度。即:一位新進員工安排一位指導人。

第六條新進員工在上櫃之前,實行「跟櫃學習」,即:跟隨指導人在櫃面學習。

第七條指導人職責:

(一)介紹公司企業文化、部門的組織結構、工作及業務要求,關注日常生活;

(二)為新進員工解釋工作職責、標準與流程,試用期考核指標,並督促新進員工達成試用期考核指標;

(三)輔導新進員工制定出明確、合理、可行的個人發展計畫,並指導其逐步落實之;

(四)對新進員工的工作態度、技能、方法進行指導和輔導,或提供各種幫助;

(五)及時了解新進員工的表現,並定期填寫《新進員工試用期考核評估表》及新進員工同化其它應做事項表;

(六)及時向部門反映新進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其它方面的不良表現,確保公司能及時處理不能勝任工作的試用員工。

第三章試用期考核與轉正

第八條本辦法中的考核要求與公司的試用期考核辦法不衝突。

第九條新進員工轉正考核流程將分以下三個階段完成:

第十條考核流程具體說明如下:

(一) 在分階段考核時,僅當該階段的所有考核內容同時達到考核要求時,方可進入下一階段的學習與考核;否則,繼續停留在原階段學習考核,直至達到該階段的考核要求為止。

(二) 若新進員工在六個月試用期內,提前完成以上三階段考核則可提前申請轉正,但最早不得短於三個月。

(三) 第一階段屬於理論知識學習,完成考核要求後即可上櫃。本階段由指導人根據新進員工的學習進度上報《綜合能力測試》申請,原則上該測試按月舉行。若未滿乙個月,測試合格且條款通關合格的,可提前上櫃收件,但入司未滿乙個月的保全受理不計入考核。

(四) 第二階段屬於簡易業務學習,該階段新進員工將正式上櫃受理簡易業務保全(301、305、403、405、206、205、307),同時所有業務受理均納入二階段的月度考核,達到所有考核要求後則進入第三階段。

(五) 第三階段將學習一般業務受理的理論知識,但不要求該階段必須接一般業務,該階段的指標考核仍然是簡易業務受理及醫療理賠受理。僅當滿足第三階段的所有考核要求後方可申請轉正測試。

(六) 申請轉正必須先參加轉正考試且測試成績不能低於80分,否則延期乙個月才能補考轉正測試。

(七) 月度考核指標中的百分比將在此次考核中統一四捨五入保留一位小數,如97.96%則為98%,而97.94%則為97%。

(八) 上述階段中的測試及通關方案以培訓崗實際提供的為準。

(九) 新人轉正後,將正常受理所有簡易業務和一般業務。

第四章指導人加分

第十一條在指導新人期間,指導人可分別獲得業務指標、學習進度以及新人看法三個方面的加分。

第十二條每個階段,業務指標最多+2分,學習進度最多+3分,新人對指導人的指導看法最多+1分。具體如下:

(一)業務指標採取分段式加分方式,即指標考核時分別達到某個區間,單項指標即可享受對應加分項,兩個指標加分最多等於2分。

具體加分細則如下:

(二)學習進度將分為:進度反饋、進度考核、通關合格三個方面,各佔1分。

進度反饋:由指導人反饋新人學習進度,若按時完成對應階段的學習計畫,則指導人+1分,反之,不加分。

進度考核:培訓崗根據反饋的進度及學習內容對新進員工進行測試,檢測學習效果,測試成績≧70分,則指導人+1分,反之,不加分。

通關合格:新進員工根據階段學習中的通關方案,通關成績符合方案中的合格要求時,指導人+1分,反之,不加分。

(三)新人對指導人的指導看法和評價佔1分,由室主任跟新人溝通後評定。

第十三條當滿足下列情況時,指導人可以獲得額外加分:

(一)新人在四個月內順利轉正,則指導人+2分,超過四個月則不加分。

(二)新人轉正後,若外包通過率≧98%且保全差錯率≦3%,則指導人+2分,反之,不加分。該加分項僅在新人轉正後的第

一、第二個月內有效。

第十四條新進員工轉正前,若新人發生以下情況的,則指導人將被扣分:

(一)理賠差錯,指導人-1分/次。

(二)保全收付費超20日時效,指導人-1分/次。

(三)櫃員責任的批單刪除,指導人-1分/次。

(四)新進員工被投訴,指導人-1分/次。

(五)發生檔案遺失,指導人-1分/次。

(六)發生其它經領導判斷屬於重大失誤的,指導人-1分/次。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為使新進員工早日融入團隊,為公司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科室全體員工有責任和義務積極支援和幫助新進員工開展工作,並及時予以關心和指導。指導人、培訓崗及室主任有責任為新進員工排憂解難。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川分運營客服櫃面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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