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和休假管理辦法

2022-12-02 15:12:02 字數 4553 閱讀 332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的正當權益,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湖北省和武漢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的員工。部分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實行包乾的人員,合同(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總部實行五天工作制。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因工作需要時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員工加班,但平均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員工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分公司、各專案監理部應根據業主要求和工程實際需要,在總監主持下建立相應的作息制度,並報公司備案。原則上應實行六天工作制,確保每人每週工作時間不少於40小時;

為了保證監理業務的正常開展和工程需要,總監應安排加班和值班,但應盡量保證每人每週有一天休息,減少和避免無為的加班和長期疲勞作業。

第五條員工不得以非正常的理由拒絕部門負責人和總監的加班安排,否則部門負責人和總監有權處置並上報公司。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第七條各專案部落實專人負責考勤,公司總部辦公室負責考勤。考勤員須嚴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時、如實做好考勤登記。

第八條月度考勤時間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考勤員於每月26 日後的2個工作日內將考勤彙總表及原始單據隨財務報表報送公司財務部,將電子檔報計畫控制部。

第三章休假

第一節法定公休假

第九條法定節假日為: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條法定節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各部門和專案監理部安排員工法定節日(每年11天)加班時應事先報公司批准。經批准的加班給予加班補貼,但公司不再單獨列支,而由各專案部在當月月考核獎金中列支。未經批准的不發放加班補貼。

第二節年休假

第十二條在公司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十三條年休假標準:在公司連續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四條考慮到公司業務分布的特殊性,專案部在安排員工年休時,應結合專案的實際需要與春節期間工作安排,盡量將員工的年休假結合春節放假進行安排。員工春節期間休息時間超過9天以上的部分,按超出天數抵減當年的年休假。

員工事假及病假應先使用年休假。在使用完年休假後,仍需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員工享受年休假,原則上在當年使用,確因工作關係無法休假可順延至次年第一季度,最長延長至第二年度的4月30日,逾期不休假作自動放棄。

第十六條公司各部門、各專案部在不妨礙工作情況下,應適當安排員工年休假日期。

第十七條員工與公司的勞動(勞務)關係解除或終止,不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休假僅限員工本人使用。

第三節事假

第十八條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年休假或探親假者,須在年休假或探親假用完後請事假。

第十九條員工如參加註冊監理、註冊諮詢、註冊結構、註冊建築、註冊造價、註冊裝置、註冊安全師、註冊建造和職稱考試時,須事先申請並經同意,給予考試時間+路途時間+1天的帶薪假期。每人同一項考試最多只能累計申請兩次假期;每人每年最多隻允許申請兩次考試假期。

第二十條員工事假和參加考試應盡量利用探親假時間;

第二十一條事假和考試期間交通費用自理,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

第四節婚假

第二十二條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方不早於22周歲,女方不早於20周歲,可享受婚假。包含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包含國家法定的節日。

第二十三條婚假標準:

(一)員工符合法定年齡結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

(二)員工晚婚,即男方滿25周歲初次結婚,女方滿23周歲初次結婚,可再增加婚假7天。

第二十四條婚假應當在登記結婚當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動取消。

第二十五條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節喪假

第二十六條喪假標準:

(一)員工的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喪假。

(二)員工及配偶的父母死亡,給予2天喪假。

(三)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給予1天喪假。

第二十七條喪假期間工資照發,交通費自理。

第六節探親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常駐現場專案部工作,可享受探親假及出差補助,探親補助和探親假以武漢為始發地。

注:地區分類辦法見《公司費用報銷與財務管理辦法》第三條

第二十九條本人確因工作需要不探親,經總監同意,配偶可到現場探親,時間不超過15天。公司報銷一人次往返路費

第三十條員工休探親假,探親路費報銷限武漢到專案所在地費用。少數在外省聘用的員工,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對探親地點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員工探親假期間包括法定節假日的,法定節假時間(見第九條)不計入探親時間。

第三十二條員工探親假期間患病,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增加兩天。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後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第三十三條在省外專案的員工,正常探親假時間在春節放假的前乙個月時(如春節是在2月份,則1月份不安排探親),取消該次探親假。

第三十四條探親假按照年度為期限,不休探親假不予補助。

第七節病假

第三十五條員工因病必須**或休息的,應以書面形式請病假,並應在2天內提交病假證明。 不提交書面請假條或不能提供病假條的視同曠工。

第三十六條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單位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給予病假。

第三十七條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的員工,每月最多給予兩天病假時間,連續病假時間超過14天的自動解除勞務協議。

第三十八條醫療期是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醫療期在2個星期以上,6個月以內的,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按當年武漢市員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第三十九條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六個月的醫療期。具體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停工**在六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為:本人基本工資的50%。 超過6個月的病假期停發工資。

第四十條病假時間應在當年內累計計算;對跨年連續病休的應連續計算病休時間。

第八節生育、女工特殊時期假期

第四十一條生育假期標準:

(一)產前假:產前帶薪休假15天;懷孕28周以上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可每天給予其1小時工間休息;確需離崗休息的,可請乙個月以內的長假,長假期間的工資按該員工基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二)產假:

(1)懷孕未滿12周流產的,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和其他相關規定,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懷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的產假;(2)正常分娩的,享受90天產假(包含產前休假15天);(3)懷孕28周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視為正常分娩。(4)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哺乳假:女員工生育後,在嬰兒一周歲內,給予每天1小時授乳時間。若有困難且工作上許可,由本人申請,部門批准,可請哺乳假6個半月。

第四十二條已婚女員工生育第乙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員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條件,該員工可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條產假、哺乳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發。

第四十四條女員工其他假期:女職工因計畫生育、流產等**需休息,按醫生證明給予病假。

第四十五條女員工因第四十四條病假,在國家規定的天數內基本工資照發。

第九節工傷假

第四十六條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下列情況認定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由本人向所在部門報告,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向公司辦公室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並經認定後,給予工傷假。

第四十八條醫療待遇:

(一)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市規定由醫療保險**承擔的部分外,其餘由工傷保險**承擔。

(二)工傷員工住院**工傷的,由公司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第四十九條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傷員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按其工資月支付薪酬福利。工傷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武漢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二)工傷停工留薪期原則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者經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員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支付個定數額人護理費。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員工考勤和休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加強員工勞動管理,促使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工作績效,保證公司生產 經營等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參照唐山市勞動局相關檔案,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必須按照員工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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