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管理辦法

2021-10-01 12:03:51 字數 4392 閱讀 165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格勞動紀律、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正常情況下工作日出勤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2:20-16:20。特殊情況下出勤時間視工作需要而定。

第四條公司實行刷卡制度,員工每工作日上午上班與下午下班均應認真自行刷卡。對於外出辦公當天不再返回公司(或無法預計當天能否返回公司)者,在外出辦公前應主動刷卡。(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及司機不執行刷卡制度)。

第五條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刷卡制度,嚴禁代刷卡。若有代刷卡現象,發現一次,給予雙方當事人通報批評並扣除當月工資(指當月全額工資);對於代刷卡或被代刷卡者合同期內累計發現兩次者以違紀開除論處。

第六條因員工個人原因漏刷卡者,應於當日,最遲次日早上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為避免漏刷卡現象頻繁出現,對於漏刷卡的現象按以下規定執行:首先,員工漏刷卡應主動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漏刷卡兩次(含)以下,列入當月績效考核扣分項,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 。

具體見下表: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考勤管理專員負責公司考勤管理工作;部門考勤員負責本部門的考勤及呈報工作,考勤員應認真按時填報考勤表,部門負責人監督本部門考勤的執行。

第八條公司每月考勤期間為上月1日至上月月末,當月工資以上月考勤記錄為依據計發。每月第3個工作日之前各部門考勤員將本部門考勤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理

1.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考慮上班交通問題,在規定上班時間非因工作需要十分鐘後到崗者視為遲到(班車晚點除外);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非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

2. 遲到早退均按事假處理,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兩次以下(含兩次)者,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依次按整小時數計算。每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以上或年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五次以上者,遲到或早退一次,不足半天者按事假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處理。

乙個工作日內短時間因公外出,應提前向直屬領導(工段長、主管、專案負責人等)或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理由;部門負責人乙個工作日內短時間外出辦公應口頭向主管經理說明外出理由。

3.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按曠工處理。

4. 工作時間私自外出,一次不足半天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足一天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5. 無故曠工(或視同曠工)一天者扣發當天雙倍工資;曠工(或視同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扣罰十日工資。無故連續曠工三天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5天、一年累計曠工達10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達20天者,以違紀開除論處。

第十條事假、病假、工傷假的規定

1.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並按時請假者,記作事假。請假時間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超過一小時的按實際小時整數計算。

請事假在2(含)天以內的,由直屬領導簽字同意、部門負責人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由主管經理批准;兩天以上的向部門負責人請事假,由主管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批准。一般情況下,請假者應於前一天安排好工作並以請假條形式說明請假理由及時限,請求有批准權的領導批准。因意外原因未能提前書面請假的,應利用**或其它方式向有批准權的領導請假,並在返崗時盡快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請假未獲批准而執意休假的,按曠工處理。原則上,連續請事假每次不得超過十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請事假按請假日扣除工資。

其中:請事假在兩天(含)以下的扣除(日檔案工資+日崗位工資)×請假天數;

請事假在三天(含)以上的扣除(日檔案工資+日崗位工資+日績效工資)×請假天數。

2. 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記作病假。員工請病假在2天(含)內的,由直屬領導簽字、部門負責人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由主管經理批准;員工向部門負責人請病假在兩天以上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須經總經理批准。

一般情況下,請假者應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有批准權的領導請假。因急發病症未能提前書面請假的,應由本人或家屬通過**等方式請假。請兩天以上病假者在病癒返崗時應將醫院出具的病假診斷書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員工請病假兩天(含)以下者扣發20%的(日檔案工資+日崗位工資)×病假天數;員工請病假三天以上者扣發20%的(日檔案工資+日崗位工資+日績效工資)×病假天數。

3. 員工患病及非公傷需接受住院**在30天以上者,憑病歷及醫院證明,根據員工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具體如下:

①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②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③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內,按大連市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當月工資。 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4. 員工因工作或執行公務受傷,經相關機構認定為工傷後,可享受工傷假,工傷假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假工資(檔案工資與崗位工資之和)照付,醫藥費由社保機構支付。

5. 員工請假期滿或提前結束假期,應及時向批准人報告銷假;確實需要續假的,應重新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准擅自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6. 員工申請病假、事假獲准後,應將有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及時送交本部門專職或兼職考勤人員,考勤人員應將本部門請假條隨同當月考勤表集中送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一條員工除周

六、週日休息外,可依法享受年假和法定假。法定假日有: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農曆春節(如有變動,依照國家規定執行)。

年假標準參照勞動法規定,年假由公司根據公司生產任務情況統籌安排,休假期間工資(含績效工資)照發。

第十二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參加工作不足一年的;

2.當年調入已在原單位享受了年休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十三條正式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申請休假的員工應持相關證明向有批准許可權的領導請假,各部門考勤員應將員工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影印件隨當月考勤表一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1.婚假

① 員工法定年齡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婚假一周共享受10天(含周

六、週日)婚假,結婚雙方在兩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② 離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③ 婚假須在結婚證領取半年內憑結婚證申請休假,超過半年者不再享受婚假。

2.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的喪假;公婆(岳父母)死亡時,給假二天,如職工配偶屬獨生子女的,可給假三天。職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給假一天。如經有關單位證明死者已無子女,必須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

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車船費自理。在規定的喪假、路程假期間,遇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的不另給假。

3.產假

根據《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做如下規定(違反計畫生育政策不享受此規定) :

① 女職工生育,可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90天中,產前休假15天。晚育者增加產假15天;經醫院證明為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以上假期可以累加。男員工配偶產假期間憑醫院相關證明給予男方7天看護假。

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② 計畫內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非計畫內按病假處理。

③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務部門證明,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假期可以延長1-3個月,期間工資按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4. 員工在正常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期間工資(檔案工資與崗位工資之和)照付。

第十三條加班管理

1. 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利益,公司提倡正常工作時間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固定工作任務,休息休假期間不提倡加班。

2. 如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員工應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加班申請單》中所列專案必須認真如實填寫,經直屬領導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主管經理審批,各級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加班審批手續,《加班申請單》經審批通過後轉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凡未經公司領導審批的加班,不按加班處理。

3. 非工作日加班人員享受4元/日的交通補助,當日加班連續4小時(不含)以上的,給予午餐補助,標準為5元/天,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年終統籌考慮各部門的情況統一結算。

4. 人力資源部應認真審查《加班申請單》,不詳之處應及時與部門負責人溝通。對於生產製造部、測試部、電控部因臨時增加工作任務,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應由部門統一安排,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調休。

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當年加班當年調休完畢。對於各職能部門或專案人員公司不安排加班,自己主動加班的員工公司不再另行安排調休,也不計發加班工資,但可用於抵扣當月及次月病事假。

員工考勤管理辦法

第八條加班 公司提倡員工愛崗敬業 甘於奉獻 高效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及相關規定,為保障員工權益,員工通過加班審批程式後可申 班工資。一 適用物件 部門經理助理以下人員 二 加班管理 加班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准,並於次周提交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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