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改善激勵管理制度

2022-11-20 23:57:02 字數 1713 閱讀 2078

一、目的

1.1不斷優化質量、消除浪費、降低成本、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公升安全,為公司創造更大利益,並建立長期有效的運作系統和組織,增強企業體質,提公升競爭力;

1.2不斷提高員工的改善意識,提公升員工的工作技能,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工作士氣,塑造全員參與改善、時時改善、處處改善的公司文化,使全員逐漸養成持續改善的習慣。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部門。

三、定義

3.1 改善:改表示變化之意,善表示良好之意。使原來的狀況變得好些,用以持續不斷的改進工作方法和提高人員的效率等;

3.2 原創性:他人未做過的,採用的技術和管理方法具備獨特性;

3.3 推廣性:是指提案改善取得的成果(技術、管理方法)需要在本部門或公司推廣應用;

3.4 排他性:案例不得重複提報;

3.5 非職責性提案:此條僅與開發、研發相關部門有關,即開發、研發工作任務、分內的創作不能作為改善提案,屬本職;

3.6未執行性提案:因管理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導致應該執行而未執行,現在又提出需要執行的提案。

四、指導原則

4.1年度提案改善成果列入各部門績效考核考評;

4.2注重執行,落實審查,及時獎勵;

4.3 嚴格按照《改善提案申請書》格式填寫,審批。

五、職責許可權

5.1改善提案推動委員會組成及工作職責;

六、管理制度

6.1提案範圍:

6.1.1凡對公司有益,並符合下述情形者均可提出:

1)與製造產品、資材包裝等有關提案;

2)與生產製造、技術加工、工藝流程,效率提公升有關提案;

3)與質量管理、產品檢測等有關提案;

4)與安全、衛生、環境有關提案;

5)與流程優化、費用減低、人員優化等有關提案

6)與業務上有關及其他有益改善案;

6.1.2排外條框(以下所列專案不作提案改善或獎金發放範圍)

1)公司採購降價、新建開發專案改進、新購裝置折讓等;

2)重複提案;

3)可實施型提案未實施的提案;

4)屬公司規章制度下應該做但沒有做,現提出需要去做的提案;

5)只是反映狀況和問題,自已無具體可行改善內容(可向相關主管諮詢或討論後再提案);

6)非建設性的批評及個人人身攻擊;

6.2提案人及提案範圍

6.2.1提案人員不分職位高低,各工廠全員都可參加提案改善活動,在針對某項問題開展改善後,口述或書面遞交至直接負責人(5級以上改善提案需填寫改善提案評審表);

6.2.2提案範圍不限於本部門內部,也可以提出其他部門改善案;

6.2.3提案人可為個人,也可以為團隊提案,但提案件數以一件計;

6.3提案實施流程

6.3.1改善提案計畫確定後,由提案人根據計畫的改善方案開始實施提案改善,根據實際需要提案可由個人或小組或部門來執行,如執行中遇到困難時,可向部門領導反映,尋求支援;

6.3.2提案改善實施中要注意收集相關的資料**及佐證資料,以如實反映改善前後質量、效率、成本等的對比和實施產生的績效,並及時將相關資料作記錄;

6.3.3各部門於每週五提交提案報告書,每月26日之前,截止本月提案收件;評審時間原則上是每月1-10日會評審定級歸檔,11日前並將上月各部門提案等級明細表發給各個部門。

6.3.4 提案的審查的型別

1) 書面審查:審查提案人改善提案報告資料;

2) 問題答辯:由提案者或者提案人直接領導對提案內容進行詮釋及回答委員的提問;

3) 實地查核:就改善提案內容到改善實施現場查核取證;

提案改善管理制度

北京集星聯合電子科技 一 目的 2 二 適用範圍 2 一 提案改善內容屬下列條款之一者,應予以受理 審核 2 二 提案改善內容屬下列條款之一者不予受理 3 三 關鍵名詞解釋 3 四 職責 3 五 提案改善申批流程和工作程式 4 六 獎勵發放 5 七 其它 6 八 本辦法自2014年9月1日之日起生效...

改善提案管理制度

5.3.2.5 有些提案,如需驗證才可確認是否可執行的,該提案根據需要安排驗證,以驗證提供的結果作評價和實施的依據。5.3.3公布 經採納的提案,進行張榜公布。對未採納建議有疑義的,提案人可提出申訴理由,發現確有價值時,可要求重新審核。為避免改善提案重複出現,堅持 先提出,先採納 的原則,重複提出的...

提案改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培養員工自我啟發能力及主人翁意識,促進提案活性化 2.在改善活動中,促進同事與部門之間的交流 3.通過改善阻礙公司發展的經營因素,達到經營成果最大化。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東莞勁勝精密元件股份 的所有提案改善業務。第三條關聯標準參照 提案管理手冊 執行。第四條術語解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