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7.15.1提案核定階層
8.2「改善提案評審/獎勵基準」基準修定及加入評分基準
新增8.3提案審查基準
修定定9.1提案單
修改10.0作業流程
a4 修改6.0"每月不定期召開"中的"每月"兩字刪除
提審核案查準
1.0目的:
1.1本公司為鼓勵員工對公司各項措施提供建設性之具體提案,進而提高公司經營質量與效率及降低成本,持續改進以提公升公司競爭力,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特訂定本制度。
1.1.1運用改善的直接效果創造出利益;
a.運用提案活動提公升質量,降低成本;
b.節省能源,人力優化,工程改善;
c.創造出高附加價值的利益.
1.1.2促進個人能力開發;
a.利用時常持有問題意識進而促使提案改善活動的實施,引導出提案者(員工個人)能力的提公升;
b.改善是為了自己的工作,使自己更容易、更輕鬆的工作,可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工作士氣.
1.1.3構築安全/安穩的工作環境
透過提案活動的實施,創造出安全/安穩與舒適愉快的工作環境和氛圍。
2.0範圍:
2.1提案資格:凡公司員工,均可提案。
2.2提案受理範圍:
2.2.1提案內容:
2.2.1.1節省原材料、人力、時間等降低成本事項
2.2.1.2製造及管理技術之改善事項
2.2.1.3操作方法、作業程式及裝置之改善事項
2.2.1.4閒置人員、物料、裝置等之改善事項
2.2.1.5質量之確保及改進事項
2.2.1.6工廠安全及作業環境之改善
2.2.1.7各種搬運方式之改進事項等
2.2.1.8減少或預防浪費之方法
2.2.1.9有關提高生產力之一切方法
2.2.1.10經營管理制度、方法之改善事項
2.2.1.11治、工、檢、模具之改善事項
2.2.1.12事務作業各種報表及手續之簡化
2.2.1.13其它對公司有利之改善事項
2.2.2不予受理之提案:
2.2.2.1意見、希望、批評、訴苦等事項,而無具體可行之改善事項
2.2.2.2和以前提案內容相似之事項
2.2.2.3和有關人事異動、薪資、任免等政策性事項
2.2.2.4對於攻擊他人之事項
2.2.2.5離現實太遠之空想事項
2.2.2.6已公知或正在改善之事項
2.2.2.7對己有利,但妨害他人之提案
2.2.2.8已經實施之提案
2.2.2.9非建設性之批評,損及公司名譽或利益者
2.2.2.10會議之決議事項
2.2.2.11提案用紙填寫不完整
3.0 提案種類:
3.1提案分個人提案及二人以上共同提案,唯參評時均以一件視之,共同提案者須選定代表人以便聯絡。同內容提案以優先提者為準,同日提,視同聯名提,採用獎金平分。
4.0名詞定義:(無)
5.0組織與權責:
5.1提案委員會組織圖
其中:主任委員:廠級主管;
廠長室助理:廠長室助理;
審查委員:各課級(含)以上主管;
組長:組長.
5.2權責:
5.2.1廠級主管:
a. 提案活動執行方向的決策與進度監督
b.擔任委員會會議主席
c.處理提案審議委員會會務
d.審核提案獎勵事宜
e.審訂規章制度、活動細則、活動計畫等
5.2.2廠長室助理:
a.安排有關的教育訓練
b.召集改善提案會議
c.各部門提案的匯集與登入
d.每月改善提案公告
e.提案執行狀況定期提報
f.提案施行後成果之覆查
g.本辦法的修訂
5.2.3課級(含)以上主管:
a. abc級提案可行性之研究及意見,審核是否受理並評定等級,配合執行單位的評估
b.對申訴舉發案件的審查討論
c.配合執行提案之策劃施行及執行成果的確認
d.年度計畫之審核
5.2.4組長:
a.負責部門內def級提案之討論、表決
b.負責該部門提案之倡導與事務之處理
c.負責該部門應配合執行之提案、跟催與控制及執行
d.參與本辦法的修訂
6.0 會議:
委員會由廠長室助理召集,廠長主持,不定期召開,檢討提案改善推**況及審議提案,會議需二分之一以上人員(課級含以上主管)出席方能成立,決議需會場三分之二以上人贊成方能生效。
7.0作業程式:
7.1改善提案
7.1.1提案者將改善構想填寫於提案單(jpao-4-0002),填好後交由組長。在填寫
過程中,因內容過多,無法在提案報告中表述,可另附改善報告;提報材料可包括:相關**、記錄等作證資料。
7.2初審
7.2.1提案單位之組長→課級主管→部級主管進行初審,應根據提案審查基準和
改善提案評審/獎勵基準進行審查,審查委員應站在指導及協助的角色,在必要時指導及協助問題具體化、改善效果數量化,除此之外,不得干涉員工之提案內容。
7.2.2初審不管有無通過都應將提案單交至廠長室助理。
7.3登入(一)
7.3.1廠長室助理將初審之提案單或提案申訴/舉發申請單相關內容登入於改善提案登記表(jpao-4-0004),如初審未通過則退還提案單位並結案,有通過則轉受提案單位課級(含)以上主管複審。
7.4複審
7.4.1受提案單位之審查委員根據提案審查基準和改善提案評審/獎勵基準針對接到的提案單或提案申訴/舉發申請單進行審查。
7.4.2不管複審有無通過,受提案單位都須將提案單交給廠長室助理,由廠長室助理將未通過複審的提案單退還給原提案單位並作記錄,若原提案單位或其它單位有異議時,可填寫提案申訴/舉發申請單提出申訴,交給廠長室助理;複審通過且評定級數在d級以下(含d級)可由受提案單位部級主管直接結審,由廠長室助理記錄結果。
7.5登入(二)
7.5.1受提案單位之審查委員審核完畢轉交給廠長室助理,由廠長室助理將提案單或提案申訴/舉發申請單(jpao-4-0003)相關內容登入於改善提案登記表(jpao-4-0004)。
7.6結審
7.6.1當月若有a,b,c級提案或有申訴/舉發案件或實施效果不佳之提案時,由廠長室助理召集相關人員,由廠長召開改善提案會議,由各審查委員進行研討。
7.7登入(三)
7.7.1廠長室助理將最終審查結果登入於提案改善登記表。
7.8公告
7.8.1廠長室助理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各單位提案件數及提案受理件數統計好(統計至當月20日),再將結果進行公布。
7.9申訴/舉發
7.9.1若各單位對公布的結果有異議,也可填寫提案申訴/舉發申請單提出申訴,
交給廠長室助理。
7.9.2申訴/舉發期限:該提案於公告乙個月內,經申訴及舉發而經重審者,得追加或追扣提案獎金。
7.10獎金申請/發放
7.10.1廠長室助理根據當月公司內所有受理之提案件數申請提案獎金,於次月頒發(直接打入工資卡中)。〔發放評定基準見附件「改善提案評審/獎勵基準」〕。
7.11執行
7.11.1最終被採用之提案應由受提案單位予以實施,並由組長負責效果追蹤,廠長室助理進行效果之複查,執行期不超過三個月進行效果確認,若不能如期完成則在提案會議上提出研討。
7.12稽查/結案
7.12.1若稽查發現效果不佳、延時或終止,由廠長室助理在改善提案會議上提出,重新進行評審若效果如預期效果,就可結案,由相關單位將此提案內容增列於相關檔案內。
7.13登入(四)
7.13.1由廠長室助理將提案實施追蹤效果記錄於提案改善登記表。
7.14若評審級數有差異時:
7.14.1初審和複審級數不同(均在d級(含)以下),依複審結審。
7.14.2初審和複審級數不同(均在d級以上),則由改善提案會議上討論決定,評
定為a、b級(開發性提案)可申請專利者,專利權屬公司所有。
7.15提案核定階層:
7.15.1審查通過後之提案,a級由總經理簽核,bc級由廠長簽核,def級由部級主管簽核。
7.15.2本提案制度經呈準公告後生效,修改時亦同。
8.0相關檔案:
8.1提案委員會組織圖
8.2改善提案評審/獎勵基準
8.3提案審查基準
9.0參考窗體:
9.1提案單jpao-4-0002)
9.2提案申訴/舉發申請單jpao-4-0003)
9.3改善提案登記表jpao-4-0004)
9.4各單位提案件數統計表jpao-4-0005)
9.5提案審查公告jpao-4-0006)
10.0作業流程:
流程圖負責單位參考檔案管制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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