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層幹部選拔任用辦法

2022-03-26 10:15:12 字數 1559 閱讀 1282

中高階管理人員競爭上崗辦法

1 目的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中高階管理人員管理者隊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有效競爭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2 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內符合條件的全體員工。

2.1 競爭上崗是員工晉公升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晉公升、離職、降(撤)職等原因出現部分崗位空缺時,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研究決定是否採用本辦法。

2.2 實行全員下崗、全員競爭上崗時也可參照此辦法進行。

3 職責

成立公開競聘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綜合事務部。

3.1 負責擬定並實施公開競聘方案;

3.2 負責對申請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3 負責組織競爭上崗的具體事宜;

3.4 負責組織對擬聘任人員進行試用考察;

3.5 負責對通過競爭上崗未聘人員進行人才儲備;

3.6 負責辦理有關競爭上崗的其他事宜。

4 程式

4.1 公布職位及任職條件

以檔案、通知、會議等形式公布競爭職位、任職條件、競聘程式、方法等相關事宜。

4.2 由綜合事務部根據工作情況確定報名範圍並公布。

4.3 申請報名

4.3.1 凡在報名範圍的員工,符合競爭條件者均由本人申請報名,本人不申請視作放棄;

4.3.2 同一次競爭上崗中每人只能報乙個職位。

4.4 資格審查

綜合事務部對申請報名的員工資格認真審查,並通知合格者參加競崗。

4.5 競崗發言

4.5.1 參加競聘者在規定範圍內進行競崗發言。

1) 發言內容包括自己的工作經歷、德才表現、競爭優勢以及對競爭崗位的工作思路;

2) 發言時間為5-10分鐘;

3) 由評委對發言者進行現場評分,分值按競聘方案規定執行。

4.6 回答問題

4.6.1 答題採取競聘者抽題進行回答的方式進行;

4.6.2 答題時間不得超過3-8分鐘;

4.6.3 由評委對答題者進行現場評分,分值按競聘方案規定執行。

4.7 民主測評

4.7.1 測評結果以具體得分體現;

4.7.2 分值計算為得分總和/有效票數;

4.7.3 民主測評得分按競聘方案規定分值計入競聘者最後得分。

4.8 彙總績效考核分值

4.8.1 綜合事務部彙總競聘者前一年的績效考核平均值;

4.8.2 績效考核分值計算為績效考核分值/被考月數;

4.8.3 績效考核分值按競聘方案中規定分值計入競聘者最後得分。

4.9綜合評價

得分按競聘方案中規定分值計入競聘者最後得分;

4.10 確定擬任人員

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根據競聘者最後得分情況,確定擬任人員。

4.11 公示確定擬任人員後,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

4.12 上崗試用

公示無特殊的,由綜合事務部起草聘任檔案,通知聘任人員上崗試用。試用期滿由綜合事務部組織考核,合格聘用,不合格者,根據公司現崗位情況,報請公司主要領導批准後,另行安排。

4.13 資料歸檔

綜合事務部收集有關資料並歸入個人檔案備查。

4.14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研究後再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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