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處理制度

2021-06-25 10:50:01 字數 3175 閱讀 4506

1001.公文處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公司的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適應辦公自動化的需要,根據《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以及《深圳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文是在管理活動中產生的,按照法定程式和規範格式制定的具有傳遞資訊和記錄作用的載體。它包括上級來文、本級發文和下級上行文。

第三條公文處理指公文的辦理、整理(立卷)、歸檔、管理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條公文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安全、保密。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是公司公文處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他相關部門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

第二章收文辦理

第六條收文辦理包括簽收、登記、審核、擬辦、傳閱、批辦、承辦、催辦等。

第七條辦公室檔案管理員負責對普通、密碼傳真和電子公文和紙質來文統一進行登記,並建立電子臺帳。公司負責人或各部門工作人員帶回的檔案、會議材料應及時送辦公室檔案管理員登記。登記的重點包括:

收文日期、公文編號、密級、份數、公文**、內容摘要、分送情況等。

第八條檔案管理員收文時,應認真核對來文單位。其中接收紙質檔案應增加核對件數和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簽名,並註明簽收日期。發現公文有錯發、缺頁、漏蓋公章(電報除外)等情況,應及時和發文單位聯絡;發現密封包裝破損、且可能造成洩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

檔案管理員登記後,應視急緩及時轉送辦公室負責人處理。

第九條處理傳閱件時,辦公室負責人應當註明閱知部門、閱知人。公司負責人批示擴大、縮小閱知範圍的或由閱件轉為辦件的,應當按批示辦理。

第十條辦理檔案時,辦公室負責人應提出擬辦意見。屬綜合性公文,呈總經理或董事長(黨委書記)審批;屬分線公文,呈分管領導審批。由檔案管理員按審批意見送有關部門簽收辦理。

第十一條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公文,擬辦意見應明確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對主、協辦關係有分歧的,辦公室負責人要出面協調,如仍不能取得一致,由公司總經理裁定。

第十二條公文的擬辦視緊急程度辦理,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

閱文領導應及時閱批。

檔案閱批後應及時退回辦公室,不得橫傳。

第十三條各部門對公司下發的公文和公司負責人批示由本部門辦理的公文進行登記,及時送本部門負責人閱辦。

第十四條辦公室對公文的承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緊急和重要公文應當及時催辦,對一般公文應當定期催辦,防止漏辦、延誤。

第三章發文辦理

第十五條發文辦理包括擬稿、核稿、複核、簽發、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式。

第十六條擬制公文要嚴格區分黨務、經營業務兩類公文。

黨務公文種類有決議、決定、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規定、函、會議紀要等11種。

經營業務公文種類有決議、決定、公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覆、意見、函、會議紀要等12種

第十七條擬制公文應當按照下列要求辦理:

(一)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二)情況屬實,觀點明確,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精煉,直述不曲,字詞規範,標點準確,篇幅力求簡短。

(三)公文的文種按照根據行文目的、發文機關的職權、與主送機關的行文關係和黨務、經營業務公文分開的原則確定。

(四)擬制緊急公文,應當體現緊急的原因,並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緊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數字、引文要準確。引用公文應當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號。引用外文應當註明中文含義。日期應當寫具體的年、月、日。

(六)公文中的數字,除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在詞、片語、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及公文的成文時間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

(七)應當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八)結構層次序號,第一層為「

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九)文內使用非規範化簡稱,應當先用全稱並註明簡稱。使用國際組織外文名稱或其縮寫形式,應當在第一次出現時註明準確的中文譯名。

(十)公文的上行文應當註明簽發人、會簽人的姓名。

(十一)公文的「請示」和需要答覆的「函」應當在附註處註明聯絡人姓名和**。

(十二)公文草擬方式:公司對內行文一般採用oa系統實施,逐步實現無紙化辦理;公司對外行文,採用書面辦理方式,簽批公文應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毛筆。

(十三)公司對外行文,一律使用「深圳市紡織(公司)股份****發文稿紙」,擬稿人要認真擬寫標題、傳送機關、主題詞、列印份數,並按國家保密局的規定,初步劃分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公文如有附件,應註明附件名稱和順序。如有附註(需要其他說明的情況),應當加括號註明;擬稿人應當簽名,並註明擬稿部門。

第十八條公司檔案由部門起草,辦公室校核,呈領導簽發後,交辦公室編號、歸檔以及列印傳送。黨務檔案由黨群工作部校核、編號。

第十九條核稿應當符合下列的程式和要求:

(一)各部門草擬的公文,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並簽名,辦公室校核。

(二)辦公室在校核過程中,對不符合行文規範的,應及時退回原起草部門。

第二十條凡送辦公室印製的公文,一律由辦公室統籌安排。擬稿部門應將文稿用電子文件的形式複製給辦公室,以減少重複勞動,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一條公文列印後,由原擬稿部門負責文字校對、裝訂,要求做到整齊,不漏頁、不錯頁、無汙損。

第二十二條除電報外,公文發出前應加蓋公章。檔案管理員要在查對無誤後,方可加蓋公章。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製發的公文(含聯合發文),必須將起草原稿及乙份正式公文交檔案室歸檔。

第二十四條上級下發的密級公文以及涉及公司商業機密的檔案資料,傳閱完畢後,檔案管理員應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處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員工調離工作崗位時,必須及時清理、移交個人暫存、借用的公文。

第二十六條檔案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規定,及時對公文、材料進行整理(立卷)、歸檔,做到齊全、完整,正確反映本公司的主要工作情況,便於保管、查詢和利用。

第二十七條對沒有存檔價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材料,經過鑑別,經分管辦公室的公司負責人批准,定期定點銷毀。銷毀公文要進行登記,有專人監督,不丟失、不漏銷,確保符合保密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密級檔案和涉及公司商業機密的資料拿到社會上覆印。因工作需要影印、翻印的,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由辦公室辦理。

第二十九條辦公室影印、翻印密件和涉及公司商業機密的資料,應加蓋影印公文專用章,標明影印份數、日期。

影印、翻印件應當同原件一樣嚴格管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黨務、經營業務公文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文處理制度

一 公務處理包括公文的辦理 管理 整理 立卷 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 銜接有序的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 精簡 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 準確 安全。公文處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 法規和其他規定,確保涉密檔案的安全。二 凡上級或各縣 市 各部門來文來電,辦公室要認真做好簽收 登記工作。三 收到下級機關...

公文處理制度

二 公文送負責人簽發前,應當由辦公室進行審核。審核的重點是 是否確需行文,涉及其他部門或地方職權的事項是否已協商 會簽,行文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符合規定的公文種類 公文格式 行文規則和擬制公文的有關要求。三 公文正式印製前,辦公室應當進行複核。複核的重點是 審批 簽發手續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公...

公文處理制度

1 辦事處公文處理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指定專人負責所有文書檔案的流轉和歸檔管理。任何人不得積壓檔案,不得自行接收,處理檔案。2 收文處理按接收登記 批辦和承辦等程式辦理。1 行政綜合辦文書人員負責來文接收 拆封和登記工作。2 文書人員附收文處理籤後,交辦事處主任批閱,簽署意見。3 辦事處主任不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