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2021-06-04 14:21:58 字數 600 閱讀 3603

1、餐飲業食品新增劑必須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

2、餐飲業食品新增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範圍、使用量,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範圍和使用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新增劑不得使用。

3、購買食品新增劑必須索取食品新增劑生產企業省級衛生許可證影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新增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明。

4、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有包裝標識和產品說明書,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許可證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保質期限、使用範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並在標識上明確標示「食品新增劑」字樣。

5、食品新增劑有適用禁忌與安全注意事項的應當在標識上給予警示性標示。

6、不得使用未經批准,受汙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新增劑。

7、不得為掩蓋食品腐爛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新增劑。

8、食品新增劑使用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制定「五專」即專人採購、專人領用、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儲存放並上鎖。

9、凡要使用亞硝酸鹽或含亞硝酸鹽食品新增劑的,必須向衛生部門申報備案,並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和衛生技術指導後方可使用。

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目的為加強食品新增劑衛生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汙染,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本企業購進的,在食品中依法新增使用的食品新增劑的管理。食品新增劑應有專人管理,妥善存放 企業負責人應對安全使用進行承諾,建立採購 使用臺帳 一食品新增劑所購的產...

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對食品新增劑應實行嚴格科學的管理,即有利於工作又不造成濫用。1 採購食品新增劑時應認明標籤上 食品新增劑 字樣,向銷售者索取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對產品標籤沒有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廠名廠址 使用範圍 使用量等說明內容的新增劑不能購買。2 食品必須新增是食品用途的新增劑,新增劑產品說明書...

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一 食品新增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 香 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者天然物質,如日常使用的色素 胭脂紅 檸檬黃 醬色 等著色劑 甜味劑糖精鈉 肉類發色劑亞硝酸鈉或亞硝酸鉀 各種香精 鹼麵等。食品衛生法 第十一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和使用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