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2021-04-19 18:13:12 字數 446 閱讀 3634

一、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並退出市場的管理制度。

二、下列食品為不安全食品:

1、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對食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化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食品相混淆,使購買專利者誤認為是該知名食品的;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 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 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依照法定條件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經營單位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祥起質量不合格或者有違法問題,採取停止銷售 退回供貨放整改 銷毀 召回等...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俱樂部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按照法定條件 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俱樂部聲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 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