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現金使用管理,加強財務監督,根據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業務特徵,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使用範圍
第二條使用現金範圍:
1.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 出差人員差旅費;
3. 採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額在使用支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
4. 業務活動的零星支出備用金;
5. 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庫存現金標準
第三條庫存現金限額標準為5000元,嚴禁超額存放,超額部分應於當日存入銀行。
第四條因特殊業務需要應支付備用金,按營業額核定標準,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
第四章現金收入和支出
第五條不論何種**收入的現金,原則上應於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第六條支付現金,應該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銀行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現金。
第七條嚴格審查採購物品化整為零,在結算起點以下的現金支付。
第八條在特殊情況下規定應轉帳結算,而不得不用現金結算的,經申請公司領導同意方可辦理。
第五章現金帳目
第九條財務部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第一十條不准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不准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准將公司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准保留帳外公帳、私設小金庫。
第六章處罰
第一十一條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一十二條凡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准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私存的,對有關責任人員除給予行政處分外,並對違規單位給予相當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一十三條所有罰款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
第七章附則
第一十四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解釋、修訂,經公司董事會批准施行。
現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現金使用管理,加強財務監督,根據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業務特徵,特制定本辦法。第二章使用範圍 第二條使用現金範圍 1.員工工資 獎金 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出差人員差旅費 3.採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額在使用支票結算起點元以下的 4.業務活動的零星支出備用金 5.確需現金...
現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現金管理,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現金使用範圍 1 員工薪金,包括工資 津貼 獎金等 2 各種勞保 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其它對個人的支出 3 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其它經過總經理批准的需要動用現金的支出。結算起點原則上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
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1 目的 鑑於現金流動性強 收付業務頻繁 易於流失的特點,為加強本企業的現金管理,保障企業日常經濟業務的開展,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經政策 法規,維護財經紀律,保全資金運作,特制定本標準。2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現金管理職能 現金及空白支票的使用範圍 建立健全現金帳目 簽發支票及印鑑保管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