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評聘管理暫行辦法 1503

2021-04-09 13:40:27 字數 3770 閱讀 1700

石泉縣後柳初級中學檔案

石後中發〔2015〕3號

石泉縣後柳初級中學

關於印發《教師職稱評聘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

通知各處室:

為進一步規範我校教師職稱評聘管理工作,更好地發揮職稱評聘激勵作用,根據《石泉縣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石教體發〔2013〕34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教師法》、新《義務教育法》和教師職稱評聘的各項政策規定,建立職務能高能低、待遇能多能少的職稱評聘管理良性機制,激勵全體教師愛崗敬業,立德樹人,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職稱評聘的基本原則

(一)教師職稱評審的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遵循教師成長規律,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促進學校教師全面發展的原則;

2、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激勵全校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教師職稱聘任的基本原則

1、堅持聘任專業與任教專業一致的原則;

2、注重個人能力與工作實績的原則。

三、申報物件

(一)職稱評審申報物件

學校在編在崗,符合評審職稱條件的教師(單位有空缺崗位時)。

(二)職稱聘任申報物件

已取得任職資格未被聘用,經考核能履行聘任崗位職責的教師(學校有空缺崗位時)。

四、職稱評審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晉公升教師職稱條件嚴格按照石人社發〔2013〕55號《關於印發石泉縣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執行;

2、申報中小學教師職務必須具有相應的合格學歷,且晉公升職稱所申報專業必須與現取得任職資格專業及任教學科相一致。曾轉換專業技術職務或專業的教師必須在批准轉換滿一年以上,方可申報晉公升職稱;

3、45周歲(含45周歲)以上教師必須在後柳初級中學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學校中層以上崗位)工作經歷,45歲以下青年教師必須在後柳初級中學有連續三年或累計五年以上班主任(或學校中層以上崗位)工作經歷,且申報職稱當年任班主任或學校中層以上工作崗位,方可申報晉公升職稱,獲得市級教學能手以上的可以不受此條款限制。

4、參加縣局組織的「教材教法水平測試」合格以上的教師;

5、師德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教師。

(二)優先條件

1、同等條件下教學質量高的優先評審;

2、同等條件下工作年限長且教學質量較高的優先評審;

3、同等條件下獲得縣級以上「教學能手」稱號,或擔任班主任年限長且工作成效突出的優先評審,

4、獲得省(市)級以上教學能手稱號的且教學成績優異的可直接推薦評審高一級職稱。(可優先晉公升職稱的45歲以下教師至少在後柳中學有一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經歷)

5、教師在法定退休前三年,符合基本條件,且師德考核合格、工作敬業的教師,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過程中予以適當照顧。

(三)破格評審條件

1、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在職稱評審中可不受學歷和任職年限的限制:

①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優秀)教育工作者、勞模、優秀班主任的;

②獲得兩次以上「省級教學能手」的;

③出版教育教學專著5萬字以上的;

2、任職期內,在全縣組織的抽考和教育教學水平測試中,教學業績連續三年均位於全縣前三位的教師,可上報縣局依據破格晉公升要求積極為其創造符合晉公升的條件。

3、經縣局多次公開評審,認定為 「有效課堂」、「優質課堂」、「高效課堂」且師德考核為優秀,任期內教學業績突出(三學年位居全縣前三位)的教師,可上報縣局依據破格晉公升要求積極為其創造符合晉公升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1、師德考核評價結果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員當年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2、受到行政處分且未解除的教師,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3、未承擔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或教輔人員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4、任期內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

5、符合交流、支教條件,但拒不服從組織安排的教師,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

6、任期內未承擔與申報專業一致的教學任務達一年以上者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對學校因工作需設立的特殊崗位(如報賬員等),經縣局批准後擔任其崗位工作的教師或學校因學科教師不配套等情況,調整任教學科的教師除外。

7、上學年度所任教學科的教學成績中平均分率均低於全縣同級、同科平均分率的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

8、上學年度內,事假累計在15天、病假累計在兩個月、曠工累計在一天以上者,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

9、不服從組織分配,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

10、體罰學生,侮辱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

11、因個人工作失誤,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

五、職稱評審程式和方法

根據《安康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公開監督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推薦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公開」、「一展示」、「兩監督」原則,即:政策公開、空缺崗位公開、任職條件公開、申報程式公開、參評物件公開;業績材料展示;組織監督、群眾監督,保證推薦工作的公開透明。學校如實填寫申報人員公開監督卡內容,其中群眾代表簽名不得少於3人。

具體申報程式及方法按照當年職稱評審的有關檔案執行。

六、職稱聘任與管理

(一)聘任條件

1、師德考核達合格及以上等次。

2、申請聘任學科與所取得任職資格學科一致,聘任當年任教學科教學成績在縣局組織的抽考或畢學生業水學業水平平測試中平均分率均高於全縣平均水平。

3、45周歲以下青年教師申請評聘當年必須承擔班主任工作或學校中層以上崗位工作。

4、教師在法定退休前三年,符合基本條件,且師德考核合格、工作敬業的教師,在專業技術職稱聘任過程中予以適當照顧。

(二)聘任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取得後經本人申請,由學校根據聘任條件及空崗情況簽署意見報縣教體局和縣人社局審批,審批後執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聘任後管理

1、教師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並被學校聘任後,原則上必須承擔與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一致學科的教學任務,履行所聘職務專業技術職責;如聘任後脫離一線教學崗位或拒不承擔與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一致學科教學任務的,其工資待遇相應按低一級職稱執行;對學校因工作需設立的特殊崗位(如報賬員等),經縣局批准後擔任其崗位工作的教師或學校因學科教師不配套等情況,調整任教學科的教師除外。

2、對卻因學校學科及崗位需求,由學校統一調整到其他學科及工作崗位的,在崗位設定中原則上不得聘為該職級的高檔。

七、職稱評聘積分辦法

㈠、專案和分值

1、本科學歷記1分,大專學歷記0.5分,中專學歷記0.2分。

2、教齡:每年積0.2分;

3、任現職年限:每年積0.2分;

4、近五年年度考核積分:優秀2分/年,合格1分/年;

5、年度綜合考核積分:近五年年度綜合考核得分總均分;

6、擔任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教研組長或班主任年限積分:現職任期內中層以上領導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為a檔(優秀)每年積0.5分,考核為b檔(良好)每年積0.

3分,教研組長工作考核為a檔(優秀)每年積0.3分,考核為b檔(良好)每年積0.2分。

㈡具體辦法

1、按以上6項積分之和,在同級技術職務內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據空崗比例推薦相應人數參加評聘。

2、符合本檔案第四條(職稱評審條件),

二、三項條件的教師,按程式優先或破格推薦。

八、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教師職稱評聘政策性強,關係到教師的切身利益,組織考核推薦工作要嚴格按照檔案要求和操作辦法,確保教師職稱評聘工作順利實施。

2、嚴肅工作紀律。在職稱評聘過程中要嚴格把握標準,完善評聘程式,堅持職稱評聘公示制度,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上級組織和群眾的監督,確保評聘質量和公信度。對在評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規操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技師職稱評聘辦法 實施

簽發 第一條 為了加快企業高素質技術工人隊伍建設,根據公司目前的現實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評聘物件暫定為計時工資的模具車間技術工人製造部機修工段技術工人 汙水處理工,產品開發部試製車間技術工人,質量管理部三座標操作工等。第三條 評聘技師職稱為 初級技師 技師 高階技師 特級技師。第四條 條件如...

中心職稱晉公升崗位設定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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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高階教師職稱評聘述職報告

尊敬的各位評委,大家好!本人,中 員,本科學歷。多年來,始終從事初三歷史學科的教學工作。另外還兼任備課組長 工會小組長 黨小組長的工作。一 首先,談一談教學工作。在教學中,我首先注重乙個鑽字。努力鑽研教育教學理論,及時掌握學術動態,深入領會課改精神 努力鑽研教材教法,熟練掌握學科知識,科 用教學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