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1-03-06 09:15:14 字數 4588 閱讀 3893

目錄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人事管理職責 2

第三章招聘及錄用 2

第四章入職培訓 4

第五章崗位異動 5

第六章離職管理 6

第七章考勤管理 7

第八章勞動關係 13

第九章員工獎懲 17

第一條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範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除直營門店以外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公司負責人確定公司的部門設定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四條人事行政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公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定制定人事行政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五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事行政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畫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負責人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審批。

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事行政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常務副總審批。

第六條公司負責人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定,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七條各部門的臨時性用人需求,則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提出需求申請,經常務副總或副董事長審批同意後,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辦理招聘。

第八條求職人員應聘程式:

(一)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事行政部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後,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係情況表》,然後由人事行政部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複試。

(三)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應聘必須經過公司董事長面試通過。

(四)複試合格後,通知應聘人員一周內等結果。

第九條錄用

(一)人事行政部於上崗前3個工作日發書面的「錄用通知單」給錄用者。

(二)新員工按時到人事行政部報到,根據企業的相關規定辦理各項入職手續。入職手續包括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按「錄用通知書」中的要求提供各項證件資料。

第十條試用期制度

(一)試用期限為2-6個月,具體根據合同期限時間來定。合同期限二年,試用期2 -3個月,合同期限三年,試用期3-6個月。

(二)試用期間,用人部門負責安排新員工的工作,並進行相應的工作指導,做好新員工的考核記錄。

(三)在試用期間,新員工享有試用期工資。

(四)試用期計入員工工齡。

(五)新員工一律享有相應的崗前培訓,培訓計畫根據公司具體情況來定。

第十一條轉正制度

(一)試用期滿前半個月,用人部門應對新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價,試用期考核合格者,由人事行政部協助用人部門辦理新員工轉正手續。

(二)工資定級參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每位新進入企業的員工必須參加企業的入職培訓,接受熟悉企業整體情況的培訓和部門基本技能訓練,從而了解企業的文化和價值觀及企業的整體運作,了解部門職責、工作程式及方法,盡快適應工作環境。

第十三條培訓計畫

(一)入職培訓按照人事行政部的招聘計畫和新員工入職情況而定。

(二)凡新進員工必須接受5-7天的崗位培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企業文化、經營理念、發展歷史及現狀;與崗位工作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說明崗位職責、要求,安排並介紹培訓期間的指導人員;參觀各部門,了解各部門情況,介紹負責人和同事。

(三)實地培訓即為實習期,讓新員工在一位資深員工的指導下開始承擔工作。指導人員僅在一旁示範和協助,盡量讓新員工自己操作完成,待新員工完成後檢查其結果再告知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

(一)培訓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由人事行政部和職能部門全權負責。公司全體員工尤其是相關部門的骨幹員工都有責任協助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工作。

(二)培訓時間的規定

1、入職培訓的整個過程一般為1-2個月,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時間。

2、合理安排集中培訓的時間,提前計畫告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受訓人員。

3、實地培訓應與企業的作息時間相一致。

4、參觀培訓的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確定後提前一天告知人事行政部門。

(三)培訓方法的規定

1、理論知識培訓主要採取集中培訓的方式。

2、專業技能培訓採取實地培訓的方式。

入職培訓過程中,盡量讓新員工多接觸工作中的實踐知識,多提供動手操作的機會。受訓員工對培訓的感想和認識做出記錄,提高觀察、記錄和寫作能力。

(四)培訓內容的規定

1、對企業的組織機構設定、經營管理系統重點介紹。

2、對各部門的職責、權利、工作內容等詳細介紹。

3、對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仔細說明。

4、保證新員工清楚地掌握了工作性質、責任及業務知識。

5、對新員工的責任心、效率、效能意識重點加強培訓。

6、訓練新員工的禮儀修養,養成禮貌待人的習慣。

7、培訓員工的尊重意識,尊重時間、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

8、培訓新員工的團隊合作精神和集體利益優先的意識。

9. 根據企業實際狀況,必要時可進行安全培訓,除正常的安排意識外,還包括企業的商業機密、資訊保安等其他列為保密的事項。灌輸新員工保守企業機密的原則,《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簽訂。

(五)培訓評估

1、及時檢查培訓效果,由培訓指導員或部門主管負責。檢查方法包括測試、現場操作等。

2、因故未能參加測試者,事後一律補測試,否則不予轉正。

3、培訓負責人將以上評估的內容及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呈報用人部門主管及人事行政部及相關領導,作為新員工錄用轉正的參考依據。

第十五條員工有異動(內部調動或晉公升)的需及時按照公司要求填寫相應表單(調動申請表、晉公升申請表等),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人事行政部,獲常務副總或副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第十六條崗位異動一般在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進行調整,如涉及勞動合同條款需要變更的崗位異動情況,公司與員工進行協商;職位級別調整不涉及工作內容變化的,依公司異動程式執行;協商不一致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崗位異動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二)崗位異動應按照規定的程式執行,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崗位的調動。

(三)員工接到《崗位調整通知書》後,應在規定期限辦妥移交手續任新職。

第十七條崗位異動分為平調、輪調、公升調、下調、臨調、轉調。

(一)平調 :是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員工的調動取決於部門工作量的增減、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工作急需等。

(二)輪調:是公司為了培養熟悉公司經營的全面管理、技能人才,依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而進行的職位輪換。

(三)公升調 :是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員工具備提公升條件有資格晉公升到高職位。

(四)下調:是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違反公司紀律的,公司可予以降職處理; 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書面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五) 臨調:公司其他部門臨時缺人,經其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可以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工資福利標準。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乙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

第十八條員工辭職的通知期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者,試用期提前3天,正式員工提前30天提交《辭職申請書》由部門主管批准後至人事行政部存檔,到期後至人事行政部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二)因公司原因特批辭退的由常務副總或副董事長審批後可提前離廠。

(四)未辦理離職手續、未提前提交《辭職申請書》、辭職未到期辦理者,按勞動法規定扣除上月度整月20%工資

第十九條員工離職的核准

(一)普通員工提交的辭職報告,須先由部門經理核准,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審核並提出意見,最後上報常務副總批准。人事行政部接到審批意見後,由人事行政部指導辦理離職手續。

(二)中高層管理人員辭職報告經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提出意見後,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報分管副總或常務副總批准。

第二十條工作交接

(一)辭職獲得批准後,部門負責人與員工確定交接期限,並確定交接人。

(二)人事行政部與辭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同時填寫《離職面談表》。

(三)離職員工根據工作交接單的內容將表單交各相關部門人員簽字以確認交接工作完成。

(四)人事行政部最後對離職員工的當月薪酬和社會保險等事項進行核算,並在工作交接單上簽字。

(五)財務部依據完成確認的工作交接單和員工薪酬結算後發放薪酬。

(六)離職員工的薪酬發放時間與在職人員發放時間相同。未辦理交接,則薪酬延至辦理好交接工作後再發放。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 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 團結 共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