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檯人員管理條例

2021-03-04 00:00:08 字數 799 閱讀 2167

至二、三樓領班、部長、收銀員、保安、(羅書瓊、二樓陳雪、三樓陳雪、唐軍、袁豪英、聶宗燕、唐珠、汪莉、李軍等)凡即日(5月7日)後在本店工作者,必須按以下規定工作

1、除本身應聘收銀員和保安外,若有人請假或不適其本身崗位,其他崗位均要配合臨時調動工作。或者安排代班

2、非緊急特殊情況下,管理人員尤其是固定崗位人員均不可快到上班時臨時請假,否則視為曠工罰款100元。

3、管理人員有事出去必須跟上級打招呼,否則看情況視為請假半天或其它處罰(由經理定)

4、二、三樓夜間值班人員(領班、收銀)必須在凌晨2點以後在吧檯搭鋪睡覺,無論何時如有客人來必須起身站在吧檯外面為客人推銷,如因自己懶散或疏忽造成客**失的或服務不周到的,值班人員(由其領班)罰款20--100不等,超過三次開除沒有任何工資。

5、保安00:00、凌晨三點、早上7點必須巡房,領班在此時間段分季節關空調閘,其他時間如有特殊也應巡房,晚上保安可先睡覺,待領班睡覺時保安再起來值班。做到晚上前台人員輪流值班

6、客人有任何需要必須第一時間提供優質的服務,應服務不及時造成客人投訴的罰款20或以上。

7、值班期間不允許穿便裝、睡衣上崗

8、客戶經理上班時間尤其是高峰期必須站立前台服務,接待、回訪客人,推銷公司優惠專案,下午5——7點無客人時可稍作休息,其他時間都做到站立服務,尤其是晚高峰,領班與部長亦如此

9、所有前台人員不能以聯絡客人為由隨時耍手機,看電視。尤其是有客人時本職工作沒有做好。

以上條例若有欠缺或不足會及時改動或調整或新增,從業人員若同意則簽字按印確認,若確認後中途有嚴重違反規定者,將開除不予工資或根據人事簽訂合同為主。

2023年5月 7日生效張靜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一 判斷題 1 所謂導遊人員,是指取得導遊證,為旅遊者提供嚮導 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的工作人員。2 導遊員有權自由調整或變更接待計畫。4 凡取得 導遊員資格證書 後滿1年的導遊員,經考核合格,即可成為初級導遊員。5 導遊人員計分管理辦法實施年度10分制。6 導遊員必須參加的年審培訓時間每年累計不得少於...

駐店人員管理條例

駐店人員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駐店人員管理,加強駐店人員的責任意識,督促嚴格遵循公司規定的相關制度,提高全員服務水平,特制定本規定。一 駐店工作 1.服從店面管理 2.微笑服務,禮貌待客,嚴禁與顧客發生爭執。3.站立服務,站姿端正,嚴禁倚靠。4.工作期間嚴禁空崗 竄崗,與店內工作人員聊天。二 就餐及店內...

公司人員物品進出管理條例

5.3.3值班保安對每乙個攜帶包 袋出廠的人員須詳細檢查,如發現有本廠標誌的物品,須立即向直接上級報告,未取得領導許可前不得讓該人員出廠。5.3.4公司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公司的零星廢品處理,每次處理均需填寫 零星廢品處理單 並交由機電部主管審核,再由食堂工作人員把審核完畢的 零星廢品處理單 和錢款交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