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幹部行為準則

2021-03-03 23:54:00 字數 4793 閱讀 2072

湘潭職院學生會團委會幹部行為準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會自身組織建設,樹立學生會幹部在同學中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此行為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所指的幹部為湘潭職院學生會所有學生幹部。

第三條不許拉幫結派。

第四條不許在公共場合抽菸、酗酒。

第五條不許利用工作之便談戀愛;

第六條不許以學生會或學生幹部的名義通過各種方式謀取私利。

第七條不穿奇裝異服,注意幹部自身形象。

第八條學習刻苦認真,工作務實敬業。

第九條僅限在學生會內部流通的資訊不得對外公布。

第一十條不得越權做不屬於本部門工作範圍內的事。

第一十一條嚴格遵守學生會其它規章制度。

第一十二條違反本行為準則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罷免等處分。

第十三條本準則受湘潭職院學生會辦公室監督管理施行,並納入個人考核。

院學生會辦公室

2006-2-10

考勤制度

為嚴肅我院學生會紀律,保證學生會工作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培養學生會嚴密的組織紀律性,對學生會幹部考勤特作如下規定,全體學生會幹部必須堅決遵照執行。

1.培養準時觀念。凡學生會統一計畫和組織的一切工作活動都要參加,都要實行考勤,不准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

每請假2次按遲到一次論處(特殊情況除外)。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2.健全請假制度。院學生會內部召開會議向主席團請假,部門內部召開的會議向部長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准,或超過假期者,均以缺席論處。每遲到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3.請病假者,須持學院醫務室或公立醫院證明(急症或特殊事故者可事後補假)。非特殊情況,一般不准請事假。請假者經批准後報辦公室登記方為有效。

4.請假期滿,應由本人在期滿的當天或第二天及時通知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不及時辦理銷假手續者(從請假期滿之日到辦理銷假手續之日止)以缺席論處。

5.學生會幹部及其各部都參加考勤。一月之內滿勤者給予加4分,一期之內滿勤者給予其加5分;乙個部門內部一月之內皆滿勤部門,給予其部門加2分,一期之內皆滿勤部門,給予其部門加3分。

6.學生會幹部考勤由考勤者按日登入「學生會幹部考勤記錄本」,每週統計一次,每月彙總一次,經主席團審查後,乙份向院學生會公布,另乙份存入學生會辦公室檔案庫。

7.學生會管考勤者嚴格按照此制度負責對全體學生會幹部進行考勤,堅持原則,不講情面,實事求是,認真考勤,任何學生會幹部不得藉故刁難、無理取鬧,違者給予批評教育直到必要的紀律處分。

8.學生會幹部考勤情況要及時統計,按有關制度作出相應處理並記入學生會幹部考核中,一起作為評獎、評優、評幹、推薦入黨的基本材料。

院學生會辦公室

2006-2-10

學生會團委會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生會工作檔案的系統性、規範性和科學性,為今後的學生會工作提供必須的依據、經驗和教訓,學生會將以加強學生會工作檔案的管理,作為實現幹部個人資料和工作資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1、檔案管理工作統一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辦公室對學生會所有檔案進行分類、整理、歸檔,並及時對各項工作進行總結,在例會上向主席團匯報情況。此外,聽取各部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總結經驗,保障學生會的工作順利進行。

2、 各部門的工作檔案應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凡大型活動的方案、總結及相關材料本部門存檔外還須送乙份辦公室存檔。

3、 學生會檔案分類為:各級檔案類、會議記錄、學生幹部檔案、學生會工作計畫、學生會工作報告、獎罰記錄、重要書刊、報紙等。

4、 學生會各職能部門每學期初必須寫乙份詳細的工作計畫,每學期末後交乙份工作總結由辦公室存檔。

5、「學生會成員登記表」和「工作鑑定表」必須存檔。

6、 幹部的獎懲情況必須記入「幹部工作登記表」。

7、 部長級別以上(含部長)的幹部每學期必須遞交乙份詳細的述職報告介紹任職期間的工作內容及工作經驗教訓,並存入檔案。

8、 凡學生會集體獲得的獎品、紀念品,作為工作成績的體現,必須交辦公室妥善處理,不得遺失。

9、 屬於學生會的報刊、雜誌,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10、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學生會辦公室。

湘潭職院院學生會

2023年2月10日

院學生會活動管理規定

一、院學生會各類活動的開展須在院黨委的領導和院團委的指導下,遵照本會宗旨進行。

二、各部開展活動要有利於廣大同學,為同學服務;有利於校園文明建設,創造積極的校園文化;有利於培養和提高同學們的綜合素質,對於低階庸俗,無益於廣大同學的活動一律禁止。

三、各部門有計畫有總結。計畫應包括經費預算、活動內容、時間、地點及負責部門、負責人。計畫列出後應報分管副主席批示簽字,主席團交院團委審批,並另交乙份到辦公室。

總結應在活動結束一周內主動交至辦公室存檔。

四、主席團有權對未及時主動交計畫總結的部門提出批評。

五、活動出現的一切後果由該部門及負責人負完全責任。

六、院學生會任何人不得以院學生會名義開展私人活動。

七、院學生會主席對外代表學生會,除主席或經主席授權外,任何人無權以學生會名義對外與企業或其他高校部門訂立協議。

八、對於在開展活動中鋪張浪費的部門要進行批評及適當處分。

九、各部在舉辦活動或出席例會時,學生會成員必須佩戴工作證。

十、本制度解釋權歸院學生會辦公室。

院學生會辦公室

2006-2-10

湘潭職院系學生會各部門量化考核

一、總則

1、 各系學生會基本分為100分

2、 按照院學生會各部門考核系學生會相應部門的原則

3、 系各部門占系學生會總分比例為:主席團(10%)、學習部(12%)、自律部(12%)、體育部(12%)、衛生部(10%)、策劃部(10%)、編輯部(10%)、外聯方面(8%)、文藝方面(8%)、其它(8%)

4、 每月統計一次,基本分-扣分+加分=系部總分

二、具體方案

(一)扣分制度

1、 會議方面:

1) 嚴格按照院學生會各部門所制定的會議制度(包括緊急會議),定時定點召開。無故缺席者扣此人所在的部門2分/次;無故遲到者扣此人所在的部門1分/次。請假者須有書面材料。

2) 保持會議紀律,嚴禁吃東西,不得因意見不同而相互爭吵。與會者須做好相關的會議記錄。如有上述不良情況酌情扣此人所在的部門3—5分並對相關人員做出相應的處理。

3) 系各部門須按例會制度召開相關部門會議,以便及時傳達院級會議精神,並在當天將會議記錄交於院學生會相應部門。否則扣5分/次。

2、工作方面:

1) 各系部辦公室內保持清潔安靜,嚴禁抽菸、打牌和閒聊等。由院學生會主席團檢查。如有上述情況扣繫部主席團3—10分並對相關人員做出相應的處理。

2) 各系安排值班的各崗位值勤人員必須佩帶好工作牌在系部規定的時間內到位。否則扣此人所在的部門3分/次

3) 工作時,由於幹部的不負責任或個人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酌情扣此人所在的部門3—8分並做出相應的處理。

4) 各系部門因主觀原因未按計畫完成工作,扣相應5分/次

5) 院學生會各檢查部門(學習部、自律部、體育部)以抽查形式統計,出勤率低於90%扣相應系部門2分/次;出勤率低於80%扣應系部門4分/次;依次類推。

6) 衛生部在檢查中如系部衛生情況總分低於90分扣相應系衛生部2分/次;總分低於80分扣相應系衛生部4分/次;依次類推。

7) 據院策劃部分配,各系部分周管理宣傳欄,每週星期四須進行一次清除,保持宣傳欄整潔,否則酌情扣繫相應部門2—4分。

3、活動開展方面:

1) 積極配合開展院級有關活動。不服從院級組織安排的,扣繫部5分/次

2) 系部各部門在一學期內至少開展一次與本部門工作內容相關的活動。否則扣相應部門10分。

3) 各系學生會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民主生活會,並將會議記錄整理當天交於院學生會辦公室,否則扣繫學生會主席團10分。

4) 各系學生會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青年志願者活動。否則扣繫學生會主席團10分。

4、資料統籌方面:

1) 系學生會各部門每月須將總結表和下月計畫於每月28日以前交於院學生會相應部門。缺交扣4分/次;遲交扣2分/次。

2) 各系檢查部門的檢查情況應當天或隔天公布,並在第二天交乙份情況於院學會相應部門備案,缺交扣2分/次,遲交扣1分/次。

3) 系學生會開展活動,必須將活動方案、總結於活動時間的前後兩天交相應的院學生會部門,否則扣3分/次。

4) 各系編輯部(策劃部、宣傳部)每月至少交20篇文章(來自系各部門投稿)到院學生會編輯部,遲交但能交齊扣2分/次;少交扣0.5分/篇。交稿時間為每月20—22號。

(二)加分制度

1) 系部在院級活動評比中,獲一等獎加8分/次;獲二等獎加6分/次;獲三等獎加4分/次。

2) 系部積極反應情況,提出建設性的意見並被院部採納酌情加3—10分/次。

3) 院學生會各檢查部門(學習部、自律部、體育部)以抽查形式統計,當周出勤率相對上週每提高6%加系部相應部門1分/次。

4) 各系當周衛生總分相對上週每提高6分加系衛生部1分/次

5) 月稿在規定時間內(每月20—22號)每多投一篇(指被選用)加系部1分。

6) 各系在工作活動和資料方面有其他突出成績給予適當加分。

7) 各系部月評連續3次前三名加6分/次,連續2次前三名加3分/次;

注:評優由辦公室及主席、常務副主席商議決定,報院團委審批。

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主席團,執行權屬院學生會

辦公室,其他任何人不得更改。

院學生會辦公室

湘潭職院學生會團委會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了提高學生會工作效率,體現公平競爭機制,使學生會工作向秩序化的方向發展,院學生會特制定湘潭職院學生會工作制度,本制度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公平競爭的原則,對學生會各部門工作人員按照所制訂標準進行綜合評定,考核各部門的工作。

第二章具體方案

一、計畫總結

(一)學生會各部門應在月初制定本月工作計畫(附加上月工作總結),經主席及分管副主席審閱後由辦公室存檔。

學生會幹部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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