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學生會規章制度及獎懲制度

2021-03-03 23:54:00 字數 6524 閱讀 8668

學生會大型活動組委會制度

為使學生會大型活動的組織籌備制度化、規範化,明確在學生會舉辦大型活動過程中各部門的職責,提高各部門共同工作的協調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組委會是學生會組織大型活動必要時組建的臨時機構,負責大型活動的組織和籌備。

第二條組委會對學生會負責,受秘書處監督。組委會的建立及人員組成由主席團提議,並須經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

第三條組委會在大型活動開始前,應當向秘書處和主席團會議提交工作計畫和活動方案。

第四條組委會運作期間,對活動相關的人員、資金的排程和使用權負責。

第五條與活動相關的財務收支由組委會統一處理,做到專款專用。大型活動期間,與活動相關的各種問題均可以向組委會提出,組委會必須在活動的相應階段結束前作出答覆。

第六條在活動結束後,組委會統一完成工作總結,上報秘書處和主席團。工作總結會議後組委會自行解散。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財務管理制度

為規範學生會財務活動,加強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學生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實行審批權集中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生會主席團指派一名副主席分管財務工作,分管財務的副主席對主席團直接負責。

第三條生活部協助副主席管理學生會經費,負責單據審核,收支記錄和帳表編制。

第四條學生會所有經費支付程式如下:

(一)活動的經費支出:

1.由相關職能部門遞交活動資金預算清單;

2.出具用款書面申請,請主席團批准;

3.經費使用後須將標明相關情況的發票與主席團審批後的申請對照,確認無誤後交由生活部,作為入帳憑證。

(二)日常經費支出:

各部門收集日常支出經費發票並做好詳細支出記錄,交主席團審批,並將指示及簽字後的發票交由生活部入帳。

第五條主席每月向各部通報經費使用情況,學期結束前,主席會同生活部編制本學期財務報表,經主席團審議通過後予以公布,並隨時對學生會成員的質詢作出合理解釋及說明。

第六條主席有對經費收支審查,監督的責任。如發現不合理使用或違紀現象,主席有權提出批評,並要求相關責任人予以糾正;若情況嚴重,在中止相關經費的使用的同時,應予以嚴懲。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優秀部門評選制度

為積極配合校團委大學生素質拓展計畫的實施工作,加強我校學生會的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現擬定優秀部門評選標準如下:

第一條精神文明方面

(一)學生會各部門每學年至少學習四次上級組織下達的相關檔案精神,以及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下發的有關規章與制度,並有詳細的學習材料、學習紀錄以及總結的加4分。

(二)能與時俱進,可以舉辦出響應時代號召的活動,每個活動加1分。

(三)部門成員思想積極向上,有較高政治素質的加3分。

第二條組織機構方面

(一)每學期開學第乙個月內上交本學期工作計畫並同時上交上一學期工作總結。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須科學、完整,加2分。

(二)各部門組織機構健全,能夠盡早的開展工作,並定期召開部門會議(每兩周至少一次,活動期間不限),加2分。

(三)積極協調主席團與部門,部門與部門,部門內部之間的關係,團結協作,互相支援,互相配合的加3分,反之扣3分(在主席部長例會中公開投選,每位主席選二個部門,每個部門選乙個除本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排名在前三的部門加分,後三的部門減分)。

(四)部門人員按時值班,每部門缺勤一次扣1分。

(五)按時參加各項會議,遵守會議紀律的加2分;其中無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有請假或遲到的每次扣1分,本項最高扣4分。

(六)各部成員(含部長)若違反學生會相關規章制度每人扣2分;成員每辭職一名扣1分;成員辭職達1/2的部門不予評選。

第三條組織活動方面

(一)部門舉辦的各類活動,根據活動策劃,活動落實、活動後反映以及活動總結等情況最高加4分。(由主席團評價、獎勵)

(二)部門舉辦的活動有創意,有特色(在主席部長例會上公開評選,七位主席半數通過的活動),主辦部門每次加2分;協辦單位每次加1分。

(三)部門不拖欠應提交秘書處登記存檔的資料(秘書處根據其工作職能及工作效果,酌情評分)。本項最高加分為4分。

(四)積極參與校學生會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項工作及活動,根據活動具體要求參與一次加2分;上級安排應參與者沒參與或不聽指揮者,每次扣2分;無故不參加其他部門組織的活動,每次扣2分。

(五)對各部門學期開始時所擬定的工作計畫完成情況,完成一部分加3分;全部完成加5分。

附:非活動部門不參與此項評比。

第四條部門綜合評優

組織部協助主席團根據各部門日常表現及活動情況採取評分制,給各部門打分。滿分為10分(其中正主席佔4分,其餘副主席佔6分,分數採用均分制)。

(一)對各部門值班、例會、活動等綜合情況加以評定。

(二)對能否積極服從上級領導下達的命令而完成每一項工作加以評定。

(三)對各部門成員工作積極性加以評定。

(四)對各部門成員獲得獎項等情況加以評定。

附:組織部每月統計一次,並制定評優月統計表,在每月初向老師及主席團匯報。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優秀個人評選制度

為了提高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的凝聚力,戰鬥力,將學生會的工作推上乙個新台階,以嶄新的精神面貌開拓進取,紮實工作,現擬定優秀個人評選標準如下:

第一條精神文明建設

(一)學生會的全體成員必須每學年至少學習四次上級組織下達的相關檔案精神,以及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下發的有關規章與制度,並有詳細的學習材料、學習紀錄以及總結的每人加4分。

(二)學生會的全體成員必須樹立良好的形象,如有違反校紀校規或學生會的相關制度並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3—5分的扣分。

(三)學生會的全體成員在文化課方面不得出現掛科現象,出現掛科現象者不具有評選資格。(分別為月評比與年評比)

(四)學生會的全體成員要注重日常衛生,宿舍衛生情況不得出現減分情況,若有此情況者不具有評選資格。

第二條日常表現情況

(一)會議情況

(1)全體學生會的成員能夠準時參加學生會的相關會議,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若有無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每次會議必須做好會議紀錄,無紀錄者每次扣0.5分。

(二)值班情況

(1)值班人員必須佩帶工作證,若發現有不佩帶工作證的每人每次扣0.5分。

(2)值班時間:上午8:00—11:

30,下午2:30—5:30;值班人員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若有遲到早退現象者,每人每次扣1分。

(時間另議,用於活動室值班及應對突發情況,值班人員需與生活部人員的溝通,生活部人員中午、晚上各查物品借出情況一次)

(3)值班人員應自覺簽到,有事應寫假條不得由他人代簽,若有無故不簽到或由他人代簽現象,按缺勤處理,每人每次扣1分。

(4)值班期間禁止大聲喧嘩、嬉笑打鬧、打撲克、吸菸,吃零食、亂扔果皮、紙屑等,若有發現上述情況者每人每次扣1分。

(5)值班人員要舉止文明,待人接物要有禮貌,熱情主動,受到老師或主席表揚者(在公開場合或有書面檔案),每人每次加5分。

(三)活動情況

(1)可以準時參加本部門及其它部門舉辦的活動,不得無故不到或早退。每人每參加乙個活動加1分;若出現無故不到或早退現象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在活動中表現突出,受到老師及主席團表揚者(在公開場合或有書面檔案),每人每次加5分;

(四)學生會人員能提出創新性意見並被學生會採納者加5分。(校內同學(非學生幹部)提出創新性意見並被學生會採納者使所在系給加德育分2分,另議)

第三條綜合評比情況

(一)評選優秀部長由主席團根據部長在平日的表現情況(包括個人素養、領導能力、組織能力、團隊意識等方面)進行評比,採用10分制(其中正主席佔4分,其餘副主席佔6分,分數採用均分制)。

(二)評比優秀部員由主席團和各部部長根據部員在平日的表現情況(包括個人素養、個人能力、團隊意識等方面)進行評比,滿分為10分制(其中正主席佔4分,其餘副主席佔6分,分數採用均分制)。

附:組織部每月統計一次,並制定評優月統計表,在每月初向老師及主席團匯報。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檔案管理制度

為加強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檔案管理,使學生會的各項工作順利展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管理內容

(一)唐山師範大學學生會檔案及資料由秘書處存檔。

(二)各部須將每次活動的計畫書、活動總結交予秘書處並存檔。

(三)各部部長須將每年的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交予秘書處存檔。

第二條管理辦法

(一)唐山師範大學學生會檔案及資料由秘書處派專人管理。

(二)管理人員必須將每份檔案及資料註明存檔時間、編號和存檔人姓名。

(三)檔案及資料若有遺漏、缺失,追究管理人員責任。

(四)各部必須將各類檔案及資料按時交予秘書處存檔,逾期將追究部長級部門責任。

(五)各部若需已存檔案及資料,須由部長寫借條註明歸還日期,並按時歸還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物資登記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生會物資管理,促使物資合理利用,保證學生會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凡屬學生會的物資財產,均進行分類,編類,造冊登記,物資清單由各級學生會的相關職能部門指定專人保管。

第二條學生會因工作需要購入的物資,在購入時需登記,由生活部負責管理。

第三條學生會開展活動由外借入的物資,有活動負責人對借入物資編制清單交存生活部,歸還後予以登出。

第四條學生會內部物資領用,參照第三條辦理辦法。

第五條每學期第十周、第十八周,由秘書處、生活部組織對學生會所有物資進行盤點清查並編制物資盤點報告表,提交主席團審查後存留。

第六條物資在使用期間發生毀損,需及時登記並報相關職能部門備案,經盤點後發現短缺,應限時查明原因,明確責任。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值班制度

值班是學生會成員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為加強學生會的內部管理和形象建設,以保證學生會工作的高效運轉,現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值班人員應自覺簽到,不得有他人代簽,否則按缺勤處理,凡無故缺勤累計五次者按退會處理。

第二條值班期間禁止大聲喧嘩,嚴禁嬉笑打鬧、打撲克等,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值班期間禁止吸菸、吃零食、亂扔果皮紙屑,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四條值班期間嚴禁亂寫毛筆字,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五條值班人員要舉止文明,接待來訪者要有禮貌、熱情主動。

第六條值班人員要聽從值班主席、部長的安排,不准搞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

第七條值班人員要互相幫助、積極配合,認真完成團委和學生會安排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第八條值班開始前,值班人員應打掃學生會所屬衛生區。

第九條值班實行秘書處負責制,秘書處具體職責如下:

(一)認真做好值班考勤記錄;

(二)每日負責安排值班人員進行衛生清掃,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三)負責保管秘書處的一切物品,如**、資料夾、宣傳板等,如發現財務損壞或丟失,立即上報主席團;

(四)值班人員需遵守值班守則,並對違反規定者給予及時的批評和糾正。

第十條值班內容:

(一)認真完成團委及學生會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做好值班記錄,負責各種檔案的通知和傳達;

(三)值班結束後,值班人員應打掃團委及學生會門室的衛生。

第十一條簽到:

各值班室值班人員應在規定值班時間的前十分鐘內簽到,超過規定時間的屬遲到行為, 應向秘書處人員說明情況,並另行簽到。(生活部在門口張貼執勤人員名單,方便查詢負責人)

第十二條請假:

(一)有事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需持有部長簽字的假條交給秘書處值班人員;

(二)值班時有極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應向秘書處值班人員說明情況,並交乙份書面假條,無假條自外出的視為早退。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秘書處管理條例

為加強秘書處管理,使值班工作正常化,程式化,讓各部門更好地開展工作,根據當前秘書處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條例:

第一條秘書處日常工作由值班人員負責。

第二條值班地點:唐山師範學院校學生會活動室。

第三條各部根據值班表準時值班,不得遲到,早退,曠班。值班時間(另議)。

第四條活動室公共財產外借需登記,不得隨意帶走,不得人為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五條秘書處值班人員需做好值班記錄,認真履行各項職責,不得擅離崗位。

第六條秘書處在學生會辦公場所,值班部門應保持室內整潔,禁止喧嘩。每次值班結束後各值班人員自行打掃活動室衛生,歸置好所有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第七條閒人不得進入活動室。值班結束後,關閉門窗和水電,注意防火防盜。

第八條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來訪**。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協助處理。

第十條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向主席團報告。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工作證管理條例

唐山師範學院學生會工作證是證明其成員身份的證件。為便於管理,方便學生會開展工作,明確職責,加強對學生會工作人員的監督,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內容包括相片、姓名、性別、部門、職務等基本資訊,由秘書處統一製作。

第二條學生會工作人員進行日常工作(如:值班、例會等),組織開展大型活動及其他認為必要的場合時,有義務將工作證戴于胸前醒目處。

第三條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證是證明學生會成員本人身份的憑證,並且僅限在工作期間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不得私自與他人調換,不得轉借,不得塗改損壞,一經發現即給予嚴肅處理。

第四條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證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立即向秘書處匯報,宣告作廢,並按原價予以補辦。

第五條在同一屆學生會任期內,工作人員退出學生會,應將工作證交回所在部門,並由部長交給秘書處,工作證登出且不再使用。

第六條秘書處負責監督學生會工作人員對工作證的使用,並按照本辦法所列明的情況對工作證使用不當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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