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外出管理制度

2021-03-04 09:54:46 字數 1855 閱讀 1009

目錄1目的 2

2.範圍 2

3.名詞解釋 2

4.職責 2

5.管理制度 2

5.1公務外出請示 2

5.2核准許可權 3

5.3檢查與考核 3

6.工作流程 3

7.注意事項 3

8.附件 4

為規範員工臨時外出辦公請示流程,加強外出辦公考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作為外出聯絡及考勤管理使用。

適用範圍:鑫塔投資集團各部門、各分子公司

發布範圍:鑫塔投資集團各部門、各分子公司

無4.1各部門負責人:需對員工的外出原因及外出地點嚴格審核後進行簽字確認。

4.2集團綜合部/分子公司辦公室考勤專員:負責收取各部門外出員工的《員工外出申請

表》並填寫員工實際返回時間;對《員工外出申請表》的時間、地點及歸來時間等進

行複核。

5.1.1員工外出前,應事先填妥《員工外出申請單》,報部門直接領導人核准;經直接

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外出辦理公司業務;特殊情況不方便辦理的,需徵得領導口頭

同意,方可外出。

5.1.2員工離開公司時,須將《員工外出申請單》交到集團綜合部/分子公司辦公室前台

進行登記,返回後到前台備案。

5.1.3員工外出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在下班前不能於規定時間內返回的外出辦公員工,

須與部門主管領導聯絡、匯報,並獲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不返回公司進行考

勤記錄;並須於次日將經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簽署了下班時間的《員工外出申

請表》交至前台考勤專員備案。

5.1.4需於上班前直接辦理公司業務而未到公司打卡者,應提前一天填寫《員工外出申

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將《員工外出申請表》交到集團綜合部/分子

公司辦公室前台備案。

5.2.1主管級(含)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核准,未設部門經理由執行總經理核准;

5.2.2部門經理級人員,由集團分管副總裁/分子公司執行總經理核准;

若核准負責人不在,應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簽字;各部門所指定的人員應報集團綜合部/分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5.3.1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代簽人員)應對員工的外出地點、外出原因嚴格審核,如經

查實與事實不符者,將對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代簽人員)處以通報批評並給予50

元/次的罰款。

5.3.2考勤專員須按員工外出歸來的時間如實填寫,嚴禁弄虛作假或不負責任地填寫。

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後補《員工外出申請表》行為,考勤專員應予以拒收或拒簽。

否則,對簽署人處以通報批評並給予20-50元/次的罰款。

5.3.3員工本人辦理外出手續時須如實填寫,一經查出不實情況, 當時按曠工處理,並

予以記過處分,記入員工檔案。

5.3.4考勤專員對員工外出歸來後提交的出門證須按規定進行複核,並及時維護,避免

考勤異常。對於考勤異常產生後所上交的《員工外出申請表》,考勤專員一律不予

認可。對有異議的《員工外出申請表》應及時與相關人員核實,嚴禁弄虛作假。對異常

產生後沒有《員工外出申請表》或無其它情況說明的而直接維護為正常的,一經

查出將對考勤專員處以通報批評並給予20-50元/次的罰款。

5.3.5對於沒有《員工外出申請表》而私自外出者,發現後一律視為未刷卡,按曠工處

理。無7.注意事項:

7.1外出辦理公司業務的員工需嚴格按照所填登記表辦理公司業務,嚴禁利用外出時間去

往其它地點,嚴禁利用外出時間辦理私事。

7.2外出辦事人員在外要注意維護公司形象,嚴禁以公司名義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道

德的事情;

7.3外出辦事人員注意個人安全及財產安全,攜**外出人員須保證公司**安全。

8.1《員工外出申請表》

外出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暫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建立合理有序的員工外出管理制度,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第二條範圍 凡屬本公司員工外出辦理相關事務。第三條權責 1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起草 頒布,修訂,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並監督施行。2 此制度經公司總經理簽字後,正式生效施行。修改時亦同。第二章申請...

外出黨員管理制度

一 黨員長期外出前必須向黨支部報告,說明外出的理由 時間 位址等。黨支部對外出黨員過組織生活 繳納黨費等情況,要詳細記載。二 臨時性 間斷性外出,離學校較近的黨員,應參加統一的黨日活動。三 對外出時間長 6個月以上 地點不夠固定的黨員,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係的黨員,發放 流動黨員活動證 黨員外出後,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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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實施目的 為加強員工於辦公時間內因工作需要須親自外出辦理公司業務,特制定本制度。本辦法規定了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工作程式等相關內容。二 實施依據 本制度依據 員工手冊 之相關規定,並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而作出的制度。三 適用範圍 一 上級交代或突發事件須馬上辦理的事務。二 行政事務,須馬上處理或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