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1-03-04 09:49:21 字數 2160 閱讀 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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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人才錄用及調配

第一條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畫,報經校長批准後,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長辦公室具體負責。

第2條招聘老師由教務部門組織考試和考核並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校長提出聘用計畫,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

第3條應聘教職工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第4條教職員工一經錄用,在一周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三個月後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表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第5條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社會保險。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

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6條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於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培訓結束後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7條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准後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校長批准後方可離校。

第8條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資管理

第9條教師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第10條學校根據教學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第11條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鉤,學校將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第12條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學校全體幹部教職工均係考勤物件,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上報校長室彙總公布

第13條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辦理或事後補假。

第14條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由部門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准;中層以上幹部,一律由校長批准。

第15條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內(含半天)扣除當天工資外,停發當月全勤獎金,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第16條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50 元。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第十七條教職員因病請假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發給本人工資50%;乙個月內累計不超過兩天。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醫療期限的確定和工資發放方式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17條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乙個月,或累積乙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第18條加班應填寫《加班單》報校長室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兼職人員、臨聘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第19條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准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第20條女職工的產假按計畫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第21條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第22條外省市籍職工,請假赴原籍結婚、奔喪者,根據往返路程、遠近往返所需時間,給予路程假。

第23條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並公之於眾。

第24條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1 、職業道德良好 2 、工作業績突出 3 、工作能力強 4 、考核成績優秀者,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物質獎勵。

第25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1、工作態度消極,工作效率成果低下2、造成學員投訴者,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降薪、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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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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