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便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運營中心總監反映。
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領導應經核實後,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後,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係及公司管理許可權規定的程式,逐級審批,必要時行政人事部組織有關領導評議通過,由行政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交運營中心總監批准後,由行政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行政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安全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控主管或行政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簽後報生產中心總監批准,由行政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行政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獎勵的原則、種類、標準
3.1獎勵的原則
公司對有突出表現和貢獻的員工予以獎勵。獎勵必須有事實依據,寧缺毋濫,嚴禁弄虛作假、伸手要獎、賄獎等醜惡行為,否則將嚴厲查處,相關人員將予以開除。
3.2獎勵的種類:
3.2.1嘉獎: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員工,將給予嘉獎。
a)拾獲貴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揚者;
b)發現職責外的問題,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c)所在部門或團隊被評為公司優秀部門或團隊者;
d)對於原材料、工具等節約或廢物利用,細心維護公司裝置等,有顯著節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績者。
3.2.2記功: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功。
a)對於營運策略、生產流程、物料管制、服務專案等提出改進建議或方案,經採納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產品與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實施質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對於原材料節約或廢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創造發明、小改小革,經施行有顯著成效者;
e)發生非常事故或災害或發現重大隱患、重大質量問題或重大機械裝置故障時,勇於負責,及時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f)舉報盜竊案件,檢舉營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企圖,及時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時破獲,奮不顧身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會治安者;
g)一貫忠於職守、兢兢業業、認真負責、不斷改進、廉潔奉公,本職工作業績突出、事蹟突出者;
i)其他有顯著績效者;
3.2.3記大功: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大功。
a)發生意外事故時,不避艱險,為保護公司財產或員工安全,臨危不懼,奮不顧身而減少公司損失者;
b)對各項生產裝置、工藝有重要發明、創造、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效者;
c)預防重大故障隱患或搶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產顯著增加,成績卓著者;
d)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作出顯著成績者;
e)奮不顧身,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會治安方面有顯著功績者;
f)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維護公司財產和利益,避免重大損失,事蹟突出者;
g)其它維護公司重大利益,做出重大的功績者;
3.2.4.晉級:對於有下列表現的公司員工,可晉級。
a)對研究發明或革新生產裝置、工藝或提高質量、改革管理,確有特殊功績,且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或管理能力,明顯超出原崗位的要求,可以勝任更高階別崗位要求者,;
b)具備豐富業務或管理經驗,對業務有特殊貢獻,或使成本降低、利潤顯著增加,能擔當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計記大功兩次者;
d)按考核制度應予以晉級者;
3.2.5其它獎勵:
如質量管理獎勵、5s管理獎勵、公司主題活動獎勵等,根據具體的獎勵標準和細則執行。另外,年度"優秀員工",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前,由行政人事部按相關規定組織評選。此外公司還可根據需要設勞動競賽或技能比武獎、創造發明獎、小改革獎、合理化建議獎等,並經審批具體公布獎勵辦法。
3.3 獎勵的標準:
3.3.1嘉獎:一次性獎勵1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2記功:一次性獎勵3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3記大功:一次性獎勵600元,並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公告表揚。
3.3.4晉級:根據實際情況晉公升1級-2級工資。
3.3.5其它獎勵:根據公司相關獎勵措施實施執行。
4.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4.1處罰的原則
4.1.1公司本不願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乙個安全、衛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4.1.2 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範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
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4.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註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
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並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採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4.1.4 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後執行。
4.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2 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 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裝置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2.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 違反制度或規範,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 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2.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並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 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 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 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 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 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2.4 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當月行政扣分達8分 ,或累計有2個月行政扣分達6分,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計達 18分者;
b)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c)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d)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e)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f)有任何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g)洩漏公司商業秘密、秘密檔案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知曉的技術、軟體、客戶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洩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拷貝公司的電子文件,私自影印、外發(通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檔案的;
i)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j)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或蓄意製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k)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l)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m)營私舞弊,收**賂、挪用或**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o)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p)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範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q)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餘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佣金等報酬的。
r)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檔案資料(如電腦中的檔案、資料,平面檔案資料或資料),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s)損毀、塗改公司重要檔案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t)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u)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v)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
w)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x)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菸者;
y)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z)以明顯高於市場的**採購商品,或從關係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
aa)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ab)離職時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有嚴重影響公司業務的行為
ac)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4.2.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採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3 關於辭退違紀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員工隊伍素質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各級領導必須做過細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素質。本細則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第二章辭退警告 第三條公司依照有關勞動法規制定的廠規制度,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公司除按 管理規範 給予其相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
員工違規違紀處罰管理規定
icsq sd 上海申通地鐵集團 企業標準 q sd wbz fb rl gwg10 2015 員工違規違紀處罰管理規定 2015 12 16發布2015 12 30實施上海申通地鐵集團 上海地鐵維護保障 發布 前言本標準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由上海申通地鐵集團 提出。本標準由上海申通地鐵集團 ...
員工特殊獎勵管理
總則第一條公司為獎勵員工中作出突出貢獻者,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 各二級法人公司及事業部。第一章獎勵原則 第三條特殊獎勵是獎給在科研 生產 經營 管理 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或重大貢獻者。第四條特殊獎勵的頒發形式為實物獎。第二章獎勵種類 第五條特殊獎勵的種類有 1 住房 一室一廳或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