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規定

2021-03-04 09:46:40 字數 4011 閱讀 143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行為,建立激勵有效、約束有力的獎懲機制,完善和健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及集團公司《關於印發《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員工違規違紀處分規定》的通知》(核建發〔2015〕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獎懲是為了鼓勵員工忠誠於公司,誠實守信,熱愛本職工作,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構建誠實互信、團結協作的員工關係。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規範,努力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需要的文化技術知識和業務技能,高效完成各項工作和生產任務。

第四條員工獎懲遵循的原則。

(一)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原則。

(二)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原則。

(三)實事求是,獎懲有據原則。

(四)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五)以人為本、和諧發展原則。

第五條公司成立員工獎懲評定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六條本規定適用於為公司服務的所有員工(含勞務派遣、借工)。

第二章獎勵

第七條獎勵種類。

(一)一般獎勵: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通令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等。

(二)專項獎勵:科技成果獎勵、技術創新獎勵、合理化建議獎、質量安全獎、**及徵文評選獎等。

第八條一般獎勵標準。

(一)予以通報表揚的情況:

1.在公司黨建、文化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中取得顯著成效、事蹟突出者,獎勵500元。

2.勤奮好學、技術精湛,樂於傳授他人技能,指導他人工作,不斷創新,運用小發明、小創造、小革新等為生產經營服務,取得良好成效者,獎勵1000元。

3.在突發事件中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使公司減少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含)以下或成功阻止侵害公司利益行為和事件,使公司免受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含)以下的主要參與者,獎勵1000元。

4.在對外交往中贏得客戶的信任,受到外界和客戶廣泛稱讚,為公司贏得信譽者,獎勵1000元。

5.道德高尚,見義勇為,傳遞社會正能量者,獎勵1000元。

6.乙個自然年度累計獲得3次通報表揚者,第3次通報表揚時,獎勵3000元。

(二)予以記功的情況:

1.檢舉、揭發並阻止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為公司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上者,獎勵3000元。

2.遇有災變時,勇於負責,處理得當,為公司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上者,獎勵3000元。

3.策劃、承辦、執行公司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獎勵3000元。

4.因先進行為,公司予以記功者,獎勵3000元。

5.在突發事件中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使公司減少直接經濟損失10-30萬元(含)或成功阻止侵害公司利益行為和事件,使公司免受直接經濟損失10-30萬元(含)的主要參與者,獎勵5000元。

6.乙個自然年度累計2次記功,且無處罰記錄者,第二次記功時獎勵1萬元。

(三)予以記大功的情況:

1.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能夠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各種安全質量等突發事件,使公司減少直接經濟損失30-50(含)萬元或成功阻止侵害公司利益行為或事件,使公司免受直接經濟損失30-50萬元(含)的主要參與者,獎勵1萬元。

2.為公司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500萬元以上,且獲得總經理特別獎勵者,獎勵1萬元。

3.有重大立功行為,公司予以記大功者,獎勵1萬元。

4.乙個自然年度累計2次記大功,且無處罰記錄者,第2次記大功時獎勵2萬元,獎勵乙個薪酬崗級,原薪檔保持不變。

(四)予以通令嘉獎的情況:

1.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能夠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各種質量安全等突發事件,使公司減少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或成功阻止侵害公司利益行為或事件,使公司免受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主要參與者,獎勵2萬元。

2.為公司發展做出傑出貢獻,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1000萬元以上,且獲得總經理特別獎勵者,獎勵2萬元。

3.有重大立功表現,公司予以通令嘉獎者,一次性獎勵2萬元。

(五)授予榮譽稱號時,按照以下標準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

備註:獲得公司外部榮譽稱號時,無明確獎勵標準的,按照上述標準獎勵;有明確獎勵標準的,則參照上述標準採取就高原則予以獎勵。

第九條專項獎勵標準。

(一)科技成果獎勵。

(二)技術創新獎勵。

1.技術創新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10萬元(含)以下的,獎勵金額為500-1000元。

2.技術創新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10萬元至100萬元(含)的,獎勵1000-5000元。

3.技術創新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100萬元以上的,獎勵5000-20000元。

(三)合理化建議獎勵。

1.一等獎:1000元。

2.二等獎:500元。

3.三等獎:300元。

4.優秀獎:200元。

(四)質量安全獎勵。

1.質量安全專項獎。

(1)根據公司與各單位簽訂的《質量安全責任書》考核結果,結合完成的營業收入和上繳的利潤對有關單位予以獎勵,獎勵金額原則上按照年度營業收入的2‰,但不大於年度利潤的2%。

(2)總部各部門的質量安全獎勵金額按照公司兌現各單位《質量安全責任書》獎勵金額的10%提取,並根據總部各部門簽訂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書》考核結果兌現。

2.質量安全先進獎。

公司對質量安全管理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評比獎勵。具體包括質量安全管理突出貢獻單位、質量安全管理先進單位、質量安全管理先進班組和質量安全管理先進個人。單位榮獲國家級質量安全管理類獎項的獎勵標準等同於公司質量安全管理先進單位。

以上各項獎勵標準由相應責任部門負責制定,經相關領導批准後執行。

3.質量安全風險保證金。

公司對各事業部、分/子公司及專案部相關責任人實施質量安全風險保證金制度。按照年度質量安全目標指標實現情況考核兌現,具體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其他獎勵。

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對在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1000元-2000元的獎勵:

(1)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為避免重大惡性事故發生作出突出貢獻的。

(2)舉報現場一線違規操作,避免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的。

(3)主動參與事故搶險,降低事故損失的。

(4)協助現場治安、保衛人員抓獲重要裝置、器材盜竊犯的。

(五)**及徵文評選獎勵。

1.**及徵文評選獎勵標準如下:

備註:若公司外部及上級單位無明確獎勵標準的,按照上述標準執行;有明確獎勵標準的,參照上述標準採取就高原則予以獎勵。

2.公司鼓勵員工自主投稿,持指定單位開具的索引證明和**影印件或期刊封皮和目錄等證明材料,按照以下標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十條獎勵許可權:

(一)公司級及外部、上級單位組織的獎勵由公司統一組織實施。

(二)各事業部、各單位組織的各項獎勵由本單位組織實施,獎勵標準可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報公司歸口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獎勵審批流程。

(一)符合本規定第七條的一般獎勵,必須由公司各部門、各事業部、各單位提出建議,經各級人力資源部和相關業務部門審核批准後實施。記功以上獎勵應在履行群眾評議或公示程式後,根據獎勵許可權,由各級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執行(見附件1)。

(二)符合本規定第七條的專項獎勵由歸口部門負責組織,各部門、各事業部、各單位提出建議後,按相關規定程式呈報,經相應層級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履行群眾評議或公示程式,根據獎勵許可權經相應層級總經理部辦公會批准執行。

第十二條獎勵的實施。

(一)獎勵實施歸口管理。按規定批准實施的員工獎勵,由相應歸口部門負責提交審批後的《獎勵審批表》(見附件1)至人力資源部,並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確認後按規定辦理或表彰。

(二)凡屬一次性發放的獎金,統一由各級人力資源部通過巨集景系統製表,提交本單位財務部代扣個人所得稅後予以支付,由財務部在相應費用中列支。公司級的獎勵費用由公司承擔,公司所屬各單位的獎勵費用由本單位承擔。

(三)對員工的獎勵,在適當的會議上進行表彰,並頒發獎勵證書和獎章。採用通知、公告、內部報刊、網頁等形式予以公布,積極宣傳模範事蹟,以示表彰和獎勵。獎勵材料存入員工本人檔案。

(四)根據《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符合積分累進器進行積分的情況,按照本規定獎勵的同時,仍享受積分待遇。

公司員工獎懲規定試題

一 填空題 每空3分,共計60分 1 員工獎懲遵循的原則。獎勵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懲處堅持懲罰和教育相結合。2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 分部 及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企業 以下簡稱 各級單位 依法直接建立的員工。3 公司員工獎懲工作辦公室設在國網人資部,歸口管理公司系統員工獎懲工作,負責擬訂公司...

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規範員工行為,保障企業健康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 等政策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國石油 銷售分公司全體合同化用工和市場...

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辦法

一 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提高自身約束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為 員工手冊 的配套檔案,對於公司業務開展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在較長時期內存在的行為予以規範。第三條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裡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