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2.2.2 分析法
學習目標:1. 結合教學例項,了解直接證明的兩種基本方法之一:分析法;
2. 通過教學例項了解分析法的思考過程、特點; 3. 體會分析法和綜合法的聯絡與區別.
高考要求:了解分析法的概念及思考過程、特點運用分析法解答證明問題.
預習:1.分析法的定義
從要證明的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直至最後,把要證明的結論歸結為判定乙個明顯成立的條件(已知條件等),這種證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分析法又叫執果索因法或叫逆推證法
2.分析法證明的思維過程
用p表示已知條件、已知的定義、公理、定理等,q表示所要證明的結論,則分析法的思維過程可用框圖表示為:
框圖表示
想一想:分析法的推理過程是合情推理還是演繹推理?
提示:分析法的推理過程是演繹推理,它的每一步推理都是嚴密的邏輯推理,得到的結論是正確的,不同於合情推理中的「猜想」.
3.綜合法與分析法的區別是什麼?
綜合法是從已知條件出發,逐步推向結論,每步尋找的是必要條件;分析法是從待求結論出發,逐步靠攏已知,每步尋找的是充分條件.
4.分析法格式:
用分析法書寫證明過程時,格式要規範,一般為「欲證…,只需證…,只需證…,由於…顯然成立(已知,已證…),所以原結論成立.」其中的關聯詞語不能省略.
3.方法與技巧:
分析法和綜合法各有優缺點.分析法思考起來比較自然,容易尋找到解題的思路和方法,缺點是思路逆行,敘述較繁;綜合法從條件推出結論,較簡捷地解決問題,但不便於思考.實際證題時常常兩法兼用,先用分析法探索證明途徑,然後再用綜合法敘述出來.
典型例題:例1.
2.如圖,課本42頁sa⊥平面abc,ab⊥bc,過a作sb的垂線,垂足為e,過e作sc的垂線,垂足為f,求證 af⊥sc
例3. 將下列證明「」的過程補充完整.
證明:因為 0, 0,所以要證,只需證即證,即,即證.因為顯然成立,所以.
課堂練習:1.證明:
2.已知,求證:.
【小結】用分析法證明數學問題時,要注意書寫格式的規範性,常常用「要證(欲證)…」「即要證…」「就要證…」等分析到乙個明顯成立的結論.
教案222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
2.2.2 反證法 授課教師 王巨集郭懿 教學要求 結合已經學過的數學例項,了解間接證明的一種基本方法 反證法 了解反證法的思考過程 特點.教學重點 會用反證法證明問題 了解反證法的思考過程.教學難點 根據問題的特點,選擇適當的證明方法.教學過程 一 複習準備 1.討論 三枚正面朝上的硬幣,每次翻轉...
直接證明和間接證明
備考方向要明了 歸納 知識整合 1 直接證明 1 綜合法 定義 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學定義 公理 定理等,經過一系列的 最後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論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 框圖表示其中p表示已知條件 已有的定義 公理 定理等,q表示所要證明的結論 2 分析法 定義 從要證明的結論出發,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
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
教學過程 課堂匯入 已知,運用分析法和綜合法證明不等式成立。下面進入我們今天的學習!複習預習 1 綜合法從已知出發,以已知的定義 公理 定理為依據,逐步下推,直到推出要證明的結論為止 2 分析法從問題的結論出發,追溯導致結論成立的條件,逐步上溯,直到使結論成立的條件和已知條件或已知事實吻合為止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