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證明和間接證明

2021-03-03 21:31:27 字數 3095 閱讀 5335

[備考方向要明了]

[歸納·知識整合]

1.直接證明

(1)綜合法

①定義: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學定義、公理、定理等,經過一系列的 ,最後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論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

②框圖表示其中p表示已知條件、已有的定義、公理、定理等,q表示所要證明的結論).

(2)分析法

①定義:從要證明的結論出發,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直至最後,把要證明的結論歸結為判定乙個已知條件、定理、定義、公理等)為止,這種證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②框圖表示

[**] 1.綜合法與分析法有什麼聯絡與差異?

2.間接證明

反證法:假設原命題 ,經過正確的推理,最後得出 ,因此說明假設錯誤,從而證明了原命題成立,這樣的證明方法叫做 .

[**] 2.在什麼情況下可考慮利用反證法證明問題?

考點一:綜合合法的應用

[例1] 設a、b、c>0,證明++≥a+b+c.

方法小結——————利用綜合法證明問題的步驟

**:保持本例條件不變 ,試證明a3+b3+c3≥(a2+b2+c2)·(a+b+c)

.變式訓練

1.已知x+y+z=1,求證:x2+y2+z2≥.

考點二:分析法的應用

[例2] 已知函式f(x)=tan x,x∈,若x1,x2∈,且x1≠x2,

求證:[f(x1)+f(x2)]>f.

.變式訓練2.已知a>0,求證: -≥a+-2.

考點三:. 反證法的應用

[例3] 設是公比為q的等比數列,sn是它的前n項和.

(1)求證:數列不是等比數列;

(2)數列是等差數列嗎?為什麼?

方法小結:.

變式訓練3.求證:a,b,c為正實數的充要條件是a+b+c>0,且ab+bc+ca>0和abc>0.

課後小結:.

1.三個規律——利用綜合法、分析法、反證法證題的一般規律

(1)綜合法證題的一般規律

(2)分析法證題的一般規律

(3)反證法證題的一般規律

2.三個注意點——利用反證法證明問題應注意的問題

(1)必須先否定結論,即肯定結論的反面,當結論的反面呈現多樣性時,必須羅列出各種可能結論,缺少任何一種可能,反證都是不完全的;

(2)反證法必須從否定結論進行推理,即應把結論的反面作為條件,且必須根據這一條件進行推證,否則,僅否定結論,不從結論的反面出發進行推理,就不是反證法;

(3)推導出的矛盾可能多種多樣,有的與已知矛盾,有的與假設矛盾,有的與已知事實相矛盾等,推導出的矛盾必須是明顯的.

練習補充:

1.若a,b,c是不全相等的正數,求證:lg+lg+lg>lg a+lg b+lg c.

2.如圖,已知be,cf分別為△abc的邊ac,ab上的高,g為ef的中點,h為bc的中點.求證:hg⊥ef.

3.已知a1+a2+a3+a4>100,求證:a1,a2,a3,a4中至少有乙個數大於25.

4.如圖,已知兩個正方形abcd和dcef不在同一平面內,m,n分別為ab,df的中點.

(1)若cd=2,平面abcd⊥平面dcef,求直線mn的長;

(2)用反證法證明:直線me與bn是兩條異面直線.

[備考方向要明了]

[歸納·知識整合]

1.數學歸納法

一般地,證明乙個與正整數n有關的命題,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1)(歸納奠基)證明當n取第乙個值n0(n0∈n*)時命題成立;

(2)(歸納遞推)假設n=k(k≥n0,k∈n*)時命題成立,證明當時命題也成立.

只要完成這兩個步驟,就可以斷定命題對從n0開始的所有正整數n都成立.

[**] 1.數學歸納法證題的基本原理是什麼?

2.用數學歸納法證明問題應該注意什麼?

2.數學歸納法的框圖表示

考點一:用數學歸納法證明等式

[例1] n∈n*,求證:1

方法小結:用數學歸納法證明等式應注意的問題

變式訓練:1.求證:12+22+…+n2=.

考點二:用數學歸納法證明不等式

[例2] 已知數列,an≥0,a1=0,a+an+1-1=a.

求證:當n∈n*時,an**: 把題設條件中的「an≥0」改為「當n≥2時,an<-1」,其餘條件不變,求證:

當n∈n*時,an+1方法小結:應用數學歸納法證明不等式應注意的問題

.變式訓練:2.等比數列的前n項和為sn,已知對任意的n∈n*,點(n,sn)均在函式y=bx+r(b>0且b≠1,b,r均為常數)的圖象上.

(1)求r的值;

(2)當b=2時,記bn=2(log2an+1)(n∈n*),證明:對任意的n∈n*,不等式··…·>成立.

考點三:「歸納—猜想—證明」問題

[例3] 已知f(n)=1++++…+,

g(n)=-,n∈n*.

(1)當n=1,2,3時,試比較f(n)與g(n)的大小關係;

(2)猜想f(n)與g(n)的大小關係,並給出證明.

方法小結:歸納—猜想—證明類問題的解題步驟

變式訓練3.設數列滿足an+1=a-nan+1,n=1,2,3,….

(1)當a1=2時,求a2,a3,a4,並由此猜想出an的乙個通項公式;

(2)當a1≥3時,證明對所有的n≥1,有an≥n+2.

補充練習:

1.已知△abc的三邊長都是有理數.

(1)求證:cos a是有理數;

(2)求證:對任意正整數n,cos na是有理數.

2.用數學歸納法證明++…+=(n∈n*).

3.已知數列的前n項和sn滿足:sn=+-1,且an>0,n∈n*.

(1)求a1,a2,a3,並猜想的通項公式;

(2)證明通項公式的正確性.

4.用數學歸納法證明:1+++…+<2-(n∈n*,n≥2).

[備考方向要明了]

[歸納·知識整合]

1.比較兩個實數大小的法則

設a,b∈r,則(1)a>ba-b>0;(2)a=ba-b=0;(3)a<ba-b<0.

2.不等式的基本性質

課前**:

[**] 1.同向不等式相加與相乘的條件是否一致?

2.(1)a>b《成立嗎?

(2)a>ban>bn(n∈n,且n>1)對嗎?

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

教學過程 課堂匯入 已知,運用分析法和綜合法證明不等式成立。下面進入我們今天的學習!複習預習 1 綜合法從已知出發,以已知的定義 公理 定理為依據,逐步下推,直到推出要證明的結論為止 2 分析法從問題的結論出發,追溯導致結論成立的條件,逐步上溯,直到使結論成立的條件和已知條件或已知事實吻合為止 3 ...

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

1 直接證明 1 綜合法 定義 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學定義 公理 定理等,經過一系列的推理論證,最後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論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 框圖表示 其中p表示已知條件 已有的定義 公理 定理等,q表示要證明的結論 2 分析法 定義 從要證明的結論出發,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條件,直至最後...

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

一 目標與策略 明確學習目標及主要的學習方法是提高學習效率的首要條件,要做到心中有數!學習目標 結合已經學過的數學例項,了解直接證明的兩種基本方法 綜合法和分析法,了解間接證明的一種基本方法 反證法 了解綜合法 分析法和反證法的思考過程 特點.重點難點 重點 根據問題的特點,結合綜合法 分析法和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