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管理規定

2021-03-04 07:47:57 字數 3871 閱讀 19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差旅費管理,根據《省公司關於印發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重新調整公司員工出差報銷差旅費標準。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子公司。

第三條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因公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建立健全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工作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單位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工作、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要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七條交通工具

(一) 出差人員乘**通工具及等級標準見下表:

(二)除公司領導及相當職務人員以外的其餘人員出差路途在10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飛機普通艙(經濟艙)。

(三)公司領導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隨行人員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

(四)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

第八條與交通費相關的附加費(包括機場建設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訂票費、退票費等)和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交通費,憑據報銷。

第三章住宿費

第九條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飯店、招待所)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條出差人員的住宿費要憑住****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限額標準如下:省內其他地區及省外公司領導及相當職務人員每人每天40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260元;市所轄區縣內,每人每天150元。

公司領導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隨行人員按據實住宿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公司領導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住單間或標準間;其餘人員,同性別一同出差的,應安排兩人住一標準間。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無住****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四條伙食補助費開支方式。出差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銷。

(一)按規定標準據實限額報銷。對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出差人員已交伙食費並提供《出差期間伙食接待證明》(見附表)的,憑出差期間伙食接待證明在規定標準內據實報銷。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其中**、青海、新疆為每人每天150元。

(二)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對出差人員不能提供《出差期間伙食接待證明》的,按規定標準實行定額包乾。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

第十五條伙食補助費開支標準(見下表)

第十六條出差人員要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要向接待單位繳納伙食費。繳納標準為早餐15元,午餐、晚餐各50元,其中**、青海、新疆標準為早餐25元,午餐、晚餐各60元。

第十七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親友家,只享受在途期間伙食補助費。

第五章市內交通費

第十八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十九條市內交通費開支方式。出差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銷。

(一)按規定標準據實限額報銷。對出差人員提供市內交通車票的,憑出差期間的有效車票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限額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二)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對出差人員不能提供市內交通車票的,按規定標準實行定額包乾。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市內交通費開支標準(見下表):

第二十條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憑車、船、飛機票據享受市內交通費補助,不能提供相關票據的,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補助。

第六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一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學習、培訓等,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收取費用的,只享受在途期間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經批准臨時到國外考察的按照《省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借調到省公司工作人員

(一)報銷範圍

借調到省公司工作人員,自借調之日起由公司憑往返車票報銷,在省會工作期間享受伙食補助,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二)伙食補助標準

在省會工作期間,每月按22個工作日,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30元。

(三)以上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出差期間不享受在省會伙食補助。出差期間的差旅費報銷按本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四條黨校學習人員

在黨校學習期間,有相關補助檔案的,按照檔案執行;無相關檔案的,每月按22個工作日,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20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五條宣傳**人員報銷規定

(一)報銷範圍。是指歸駐廠市場部管理的宣傳**人員。

(二)補助標準。省內每人每天150元;省外銷區:廣東、東南(包括福建、海南)每人每天300元,江蘇(包括江蘇、上海、浙江、安徽、江西)、西北(包括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廣西、華中(包括湖南和湖北)每人每天300元,北京、天津、山西、山東、河北、河南、內蒙古、東北(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西南(包括雲南、貴州、四川、重慶、**)每人每天280元,往返車船票實報實銷,其他費用一律不再報銷。

第二十六條扶貧人員報銷規定

(一)報銷範圍。是指公司根據省公司及市裡相關部門指定對口幫扶物件派出的工作人員。

(二)補助標準。每月按實際出差日實行定額包乾使用,每日標準為100元,不再報銷其他費用。

第二十七條出差借款

(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借支現金的,由借款人憑主管領導批准參加的省會議、培訓通知,或聯絡業務、參觀考察請示報告,如實填寫「差旅費借支單」。經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審簽,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由出納付款。

(二)借款標準:省內出差3000元;省外出差6000元。

(三)出納人員對借款人的借款情況負有監督責任。出差借款堅持「一次一清」原則,前賬不清,後款不借。

(四)出差借款或報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應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出納人員。

(五)借款超過乙個月未核銷或未歸還的,財務部門將通知借款人所在部門並送達「欠款催收通知單」,要求在一周內歸還。對逾期仍未歸還的,財務部門將通知人力部門從借款人工資中逐月扣除,直至還清為止。

第二十八條差旅費備用金制度

(一)差旅費備用金使用範圍

公司辦公室小車司機可以借支備用金,其他人員不執行備用金制度。

(二)差旅費備用金借支標準

根據工作需要,司機備用金借支標準分為5000元和10000元兩種。

上述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備用金制度,不得超過借支標準。如工作崗位發生變動,由辦公室寫出調整說明並負責監督借款人退還備用金。

第七章報銷管理

第二十九條出差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其他單位轉嫁。

第三十條財務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准出差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確因工作需要,出差人員超出乘**通工具等級、超過住宿標準的,需經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在交通費、住****上簽字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三十一條出差人員返回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審批手續,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報銷時要提供出差審批手續、機票、車票、住****、出差期間伙食接待證明等憑證。

第三十二條報銷票據的要求

發票是據以報銷的主要原始憑證,報銷人員必須按照《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索取有效合法的正規發票。發票填寫字跡清楚,所有要求填寫的專案必須填寫齊全,不得塗改,全部聯次一次填開,加蓋「發票專用章」,且印跡清晰。對不合規、不合法的發票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凡超規定標準的費用一律按標準執行,超過部分由本人自理。

第八章監督問責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出差活動的管理,認真履行出差審批制度,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

第三十四條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支付的宴請、遊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節約的原則,制定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出差費用報銷。第二章標準及內容 第三條出差人員交通費用開支標準 一 乘坐車 船 飛機標準 注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計程車和市內交通工具。二 工廠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每人...

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

為規範中心差旅費管理,貫徹務實 節儉的精神,根據勝利油田分公司有關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指差旅費包括住宿費 交通費 非市內交通 和伙食補助費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員的住宿費 交通費 非市內交通 實行標準內憑據按實報銷,第二條伙食補助費按實際出差日曆天數計發,在出...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確定公司員工因業務出差的手續及差旅費支付標準,特制訂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一 員工公出費用的預算與審批。各公司或集團職能部門每月有計畫的差旅費用,隨本部預算一起上報集團審批。二 差旅費規定的報銷範圍。本人旅途車船費 客機費 市內交通費 住宿費 伙食補貼及其它伴隨出差發生的正當費用。三 員工公出借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