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集中管理辦法

2021-03-03 20:27:47 字數 4822 閱讀 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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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xx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xx集團實施資金集中管理。為了順利實施資金集中管理,使資金集中管理達到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資成本和資金使用成本,統一融資管理,防範資金風險,有效整合資金資源,不斷優化資金結構的管理目的,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使用範圍:xx集團本部、軍品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體包括:

xx****(包括後勤輔助單位,模擬二級法人單位)、xx分公司、xx限公司(所屬子公司)、xx工****、***x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子公司)、xx****(所屬子公司)、xx****。

第三條資金集中管理的基本模式為模擬銀行運作方式,在組織機構上成立資金結算管理中心,資金結算管理中心通過賬戶統一管理、收入統一管理、支出統一管理、信貸融資統一管理、統一內部結算管理、資金收支預算管理、資金平衡、資金審批管理、實施資金有償排程使用。通過資金預算、資金平衡、資金審批、資金支付、資金資訊統計、資金分析達到資金的閉環管理。

第二章賬戶管理

第四條 xx集團及所屬子公司、模擬法人單位、後勤輔助單位的銀行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統一管理。本地子公司的賬戶開設、使用、登出、上報、備案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外地子公司銀行賬戶開設、使用、登出由各子公司書面報告,集團研究決定同意後由各子公司自行在當地辦理。

第五條 xx集團選擇xx財務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為合作金融機構,利用合作金融機構的網上銀行系統作為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的操作平台。因特殊原因需要同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合作的,必須經總會計師批准。

第六條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在合作銀行為當地子公司開設乙個基本賬戶用於生產經營資金的收支業務,開設專用賬戶用於專案資金收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開設一般結算賬戶。

第七條 ,在外地子公司所在地分別開設乙個生產經營支出賬戶和乙個專案資金支出賬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外地子公司的生產經營資金收入必須直接由客戶賬戶匯入xx集團管控的生產經營資金收入賬戶中管理,專案撥款和專案自籌資金首先進入專案資金收入賬戶管理。

第八條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嚴格按照國家《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銀行結算和票據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超過銀行存款餘額的付款票據;不准簽發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據;不准出借本單位銀行賬戶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轉款項。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九條在資金結算管理中心辦理結算業務的存款單位不得坐收坐支現金,對客戶交存的零星現金必須交納到資金結算管理中心,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交存各單位賬戶。

第十條各單位必須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現金支付範圍和結算起點支付現金,不允許超範圍、超金額進行現金支付。本地子公司特殊情況下的大額現金支付必須經xx集團總會計師批准。外地子公司必須嚴格現金使用範圍,制定本單位特殊情況下超範圍、超金額的現金支付風險控制辦法,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將對現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本地各存款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核定本單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的庫存,上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後執行。各單位按審批限額保留庫存現金,不得超出限額,超出部分交存資金結算管理中心。

第四章資金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集團公司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實行資金的年度資本性預算和月度資金預算管理。

年度資本性資金支出必須在公司董事會批准、xx集團公司批覆的範圍內支付。對編制追加調整年度資本性支出預算,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上報xx集團公司審批後支付。

各單位按照xx集團公司的月度資金預算編製要求,編制連續三個月的資金滾動預算,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資金結算管理中心於每月28日前上報xx集團公司財務金融部。

第十三條 xx集團及所屬分公司、子公司、後勤輔助單位,模擬二級法人單位每月資金收入、支出必須編制資金預算計畫,公司實行資金平衡會制度,每月的資金預算計畫通過資金平衡會進行統一安排、事前控制,使每筆資金業務處於受控狀態,規避資金風險。

第十四條 xx集團公司資金平衡會定於每月月末最後一日召開,由總會計師主持,公司總經理、經營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專案副總經理、財務管理部、資金結算管理中心以及其他與資金收支業務有關的職能處室負責人、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參加。對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彙總編制的資金預算計畫進行討論、研究、平衡,確定本月資金收支計畫,上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十五條各單位對1萬元以上的材料採購、裝置、備品備件採購、工程款項支付、勞務費支付、租賃費支付必須按付款單位編制支付預算,1萬元以下的分上述專案作為零星支出彙總編制資金支付預算。其他資金按資金用途或費用名稱編制支付預算。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預算支付計畫專案之間不允許進行調整,本月未執行的資金支付預算下月不能延續支付,必須在下月編制預算計畫時重新上報。

第十七條**本地各單位預算外支出執行完本單位預算外支付程式後,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需要總會計師、總經理分別審批。外地子公司超預算總額的3%部分,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備案後支付,超過103%的部分,20萬元以下(不含20萬)的由總會計師審批,20萬元(含20萬)以上的,需要總會計師、總經理分別審批。

第十八條各子公司收入、支出的票據(包括支票、本票、匯票等)、「三角債」轉賬協議作為資金流入、流出部分,納入資金結算管理中心管理,不得私自留存、轉讓、貼現、背書和轉賬。本地子公司的承兌匯票交資金結算管理中心作為資金收入處理,外地子公司承兌匯票本單位留存,按預算支付。

第五章資金審批程式、許可權

第十九條公司對資金業務實行授權審批制度,審批人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經辦人應當在職責範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

第二十條各單位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資金審批程式和資金審批責任人、審批許可權,上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審批備案後執行。

第二十一條資金使用單位必須按照資金預算計畫中對應的單位、資金用途、費用專案辦理資金支付手續。

第二十二條外地子公司按照月度預算的資金需要,兩週報一次資金支付計畫,申請撥付生產經營資金和專案建設資金,資金結算管理中心按照資金平衡會批准的預算,將資金撥付到其資金支付賬戶。當地子公司按照資金預算直接到資金結算管理中心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三條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支出特殊費用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單位領導、部門公司領導、總會計師、總經理審批簽字。特殊費用包括:財產保險費用、大型會議費、公司獎勵性支出、廣告費、捐贈支出、對外借款、對外投資。

外地子公司支付5萬元以上的特殊費用在支付前以專題報告形式報xx集團審批,5萬元以下的在月度資金預算中單獨上報,由集團資金平衡會一次性批准。

第六章資金執行分析

第二十四條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定期對資金計畫、資金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分析,為集團管理層提供資金決策資訊,同時根據分析結果不斷總結經驗,提高資金管理水平。主要分析包括:

1、全面報告和評價公司資金預算執行結果。

2、結合財務分析對資金占用結構及合理性進行分析。

3、結合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對短期償債能力、資金使用效率、風險程度進行分析。

4、對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淨流量進行分析,找出產生差距的原因。

5、對資金集中管理以及執行的效果進行分析。

第七章資金信貸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融資管理採取控制貸款規模,實行風險控制制度。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統一負責公司的對外融資信貸管理工作。本地子公司信貸業務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負責,各子公司協助辦理貸款手續,外地子公司融資需求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審批後,在當地合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貸款資金應及時撥入資金收入賬戶進行監管。

第二十六條為了提高流動資金使用效率,xx集團按照子公司、分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和規模核定合理的流動資金佔用量,超過合理佔用量的公司將不允許增加流動資金貸款。

第二十七條各子公司、分公司應合理**貸款需要量和需要時間,流動資金貸款需要前三十天、專案資金在資金需要前四十五天提出貸款申請。

第二十八條企業對外融資的責任主體為各子公司,原則上不以xx集團名義向各子公司實施外部貸款。確因特殊原因,需要xx集團貸款後轉貸到其他子公司的,各子公司應提供貸款申請報告、董事會決議、總經理辦公會決議、借款協議書、還款承諾書、還款計畫、資金使用計畫、擔保協議。xx集團對該類貸款業務必須經過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通過,由人力資源與公共關係部負責形成總經理辦公會決議;公司董事會會議通過,集團董事會綜合部負責董事會決議;監事會審計監督委員會出具監察審計意見及對該貸款資金的監察監督措施;董事會戰略、投資與預算委員會出具法律意見書,制定出資產風險控制辦法。

第八章擔保、抵押

第二十九條 xx集團擔保、抵押(含質押)業務由集團戰略、投資與預算委員會統一管理,公司各基層單位、控股或相對控股子公司不許自行對外擔保、抵押。公司控股或相對控股子公司因特殊原因需對外提供擔保必須向xx集團提出「擔保申請報告」,由戰略、投資與預算委員會審核並出具「擔保審核意見書」提交董事會討論審定並形成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外提供擔保遵守平等、自願、公平、誠信、互利的原則,依據《擔保法》、《中國xx工業集團公司子公司資金借貸及對外擔保基本規範》的內容,確定擔保的各項條款。

第三十條辦理對外擔保業務時,xx集團戰略、投資與預算委員會必須對被擔保人的資產、經營和財務狀況進行詳細的調查和分析,出具「擔保審核意見書」,經財務管理部、公司法律顧問、總會計師、總經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討論審定,經董事會研究同意後由董事長或授權**人簽批,方可執行。

第三十一條 xx集團本部及各子公司由於生產經營和專案建設資金短缺用企業自有資產進行抵押融資時,對需要抵押的資產報集團戰略、投資與預算委員會審核備案。本地各子公司相關資產的評估、登記由資金結算管理中心負責協調與各子公司共同辦理。外地子公司對抵押資產必須報xx集團戰略、投資與預算委員會審批。

第九章資金內部有償使用制度

第三十二條為了有效降低xx集團整體的融資成本和資金使用成本,xx集團實施資金有償排程使用制度。xx集團鼓勵但不強制性實施內部資金拆借,內部資金拆借需經資金提供方和資金需求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借款意向後實施,資金借貸風險和資金借貸收益由資金提供承擔和受益。為了控制資金借貸風險,資金借入方應提供貸款申請報告、董事會決議、總經理辦公會決議、借款協議書、還款承諾書、還款計畫、資金使用計畫、擔保協議。

資金借出方應提供同意借款的董事會決議、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第三十三條子公司之間互相占用應收、應付款項,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通過資金結算管理中心相互收取和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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