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保管使用規定

2021-03-04 04:03:54 字數 2615 閱讀 2133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規範印章管理,減少因印章使用不當而帶來的損失,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所有印章的刻製、使用和保管等均應遵循本規定。

第3條印章的種類

1.正式印章,是指公司印章。

2.專用印章,是指公司財務專用章等用於指定用途的印章。

3.人名用章,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用於公務的簽名章或印鑑章。

第2章印章的刻製

第4條印章刻製依據

1.公司印章由公司行政部根據有關單位核發的證、照及有關批准檔案制發。

2.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信函往來,以部門負責人簽字或內部網上部門信箱為準。若部門因工作需要而要求刻製印章,應另行申請,限定使用範圍,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刻製。

3.印章不能繼續使用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報。

第5條印章的規格和材質

1.公司印章外直徑為公釐,圓形,帶五角星,塑質。

2.公司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外),外直徑為公釐,圓形,帶五角星,塑質。

4.財務專用章、人名章的規格、材質根據有關主管機關的規定執行。

第3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6條印章使用範圍

1.公章的使用範圍如下。

(1)傳送正式公文、電函、傳真件等。

(2)報送或下達各類業務計畫、業務報表、財務報表等。

(3)用於授權委託書、人事任免、勞動合同和對外介紹等。

(4)簽訂重要業務合同、協議等。

(5)頒發先進集體和個人榮譽證書等。

(6)需要代表本單位加蓋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字、憑證和材料等。

第7條印章使用申請

1.使用公司名章時應當填寫「公司印章使用申請單」,詳細寫明申請事項,徵得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後,連同需蓋章檔案一併交給印章管理人。

第8條公司印章原則上由印章管理人掌握。印章管理人必須嚴格控制用印範圍和仔細檢查「用印申請單」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第9條**實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後將用印依據和「用印申請單」交印章管理人審查。同時用印依據及「用印申請單」上應有**人印章。

第10條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准帶出公司,如確因工作需要,需經總經理批准,並由申請用印人寫出借據並標明借用時間。

第11條常規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檔案,如事先與印章主管人取得聯絡或有文字證明者,可省去填寫「申請單」的手續。印章主管人應將檔名稱及製發檔案人姓名記入一覽表以備查考。

第4章印章的停用

第12條印章內容需要變更或機構終止時,應停止使用有關印章並交由行政部予以封存或銷毀。

第13條因印章內容變更或機構終止而停止使用印章時,印章管理部門在印章停用日內,由保管人寫出印章停用說明,經部門領導簽字後上報行政部。

第14條印章散失、損毀、被盜時,印章管理者應及時向公司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在公開宣告作廢後,按規定程式申請重新刻製。

第15條除特別需要外,由行政部經理將廢止印章儲存年。

第5章印章的保管

第16條公司印章的保管,應實行印章專人保管、負責人印章與財務專用章分管的制度,並嚴格執行保管人交接制度。

第17條啟用正式印章前,有關部門應將印章保管人員的名單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在印章使用過程中,保管人員如有變動,應在變動當日內通知公司主管部門。

第18條印章保管人因故臨時請假時須更換印章保管人。單位領導應指定臨時保管人,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19條印章頒發單位和使用單位均須把已啟用的各類印章印模,以及批准啟用的有關檔案立卷歸檔,永久儲存。

第20條印章保管人員必須認真負責,遵守紀律,秉公辦事。印章保管人員如果出現以下行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分,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丟失的;

2.把關不嚴,用印後造成重大錯誤和損失等不良後果的;

3.私自留存、使用應予銷毀或上交的印章的;

4.非法使用印章的。

第6章附則

第21條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最終解釋。

第22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證照保管使用規定

第1條為加強對公司證照的管理,確保證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公司所有的證照管理工作均須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3條證照管理部門

行政部辦公室是公司證照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各種證照的申報、登記、變更、年檢、登出,以及證照的保管、登記、備案等工作。

第4條證照的使用

1.使用證照的正、副本原件或影印件時,必須填寫「用證、照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由行政部相關負責人、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後方可借用。

2.借用證照的原件時必須保證證照的安全與完整,使用完畢後要及時送還。

3.使用、借用影印件時,無需留存的須將影印件歸還行政部。

4.各類證照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影印、外借,更不許擅自使用公司的證照進行擔保。

第5條證照的保管

1.證照保管人需提醒主管領導安排相關人員及時驗證。不及時驗證者,造成的各類損失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2.證照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各類證照,如出現損壞或丟失,除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外,還應與發證機關聯絡,及時辦理證照的掛失和補辦手續。

3.證照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調動崗位時,應填製「證件移交清冊」,移交人和接交人在與證件清單核對數目後在「證件移交清冊」上簽字確認。

第6條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7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印章保管使用制度

為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規範印章管理,減少因印章使用不當而帶來的損失,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1章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所有印章的使用和保管等均應遵循本制度。第二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一 印章的種類 1.正式印章,是指公司章 董事會章。2.專用印章,是指公司財務專用章 人事專...

印章保管使用制度

一 為規範公司印章的刻製 使用 變更等管理,特制定本制。二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是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檔案 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檔案上,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三 適合範圍 公司內部所有印章的刻製 使用和保管均應遵循本制度。四 印章的種類 1 正式印章 是指公章 董事會...

印章使用規定

關於加強專案部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 為了進一步提公升專案部的整體管理水平,使專案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 規範化,現結合專案部實際情況,特做如下規定 一 印章的類別及使用範圍 1 經公司批准刻製配發的署名專案部 的印章,是無法人效力的單項工程施工專用章。僅限於本工程施工專案範圍內及與該專...